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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传奇布衣丹心

发表于-2007年06月30日 上午10:25评论-0条

1、高原异遇 如果说那段时光是时景宇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夜,那么唐古拉的出现便是阴霾中的曙光,她唤醒了时景宇对生命的珍爱,激活了时景宇濒于崩溃的神经末稍……

相恋五载的女友沈紫薇被生物系主任杜撰书占有后,时景宇像霜打的红苕蔓子,一夜之间变得黢黑蔫塌。他是个斯文庄重的男孩,从不惹事生非,但斜刺里挥出的狼牙棒打得他五脏流血,兔子急了也咬人,时景宇决心和杜撰书拼个鱼死网破。毕业考试一完毕,他便默默进行着拼杀前的准备工作,末了,决定效仿俄罗斯作家普希金,和杜撰书当面锣对面鼓地进行决斗。

同窗好友张翼劝阻他:“时景宇,我看你是个二杆子,生物工程大学不是圣彼得堡,杜撰书也不是丹特士,实在憋得慌,就等路校长回来吐吐苦水,他可是赏识你的……”

时景宇铁了心剑走单峰,等不及在国外参加学术会议的校长路子霖回来,手持一把长剑去找杜撰书决斗。天真幼稚的盲动终究付出了沉重代价,当他走到杜撰书门口,杜撰书便从防盗门的猫眼里看见他,老奸巨滑的家伙“嘿嘿”一笑,抓起电话向学校保卫处报了案,说时景宇持刀杀他,要求保卫处迅速缉拿归案。

保卫处长和杜撰书是“哥们”,立即将时景宇列为“杀人犯”进行追捕,时景宇偷鸡不成反蚀米,无可奈何,只好逃跑。

东躲西藏的日子就像一只被追逐的野兔提心吊胆,扣在头上的屎盆子怕是掉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时景宇生出死亡念头。但他不想死在颓废堕落的大学校园,更不想在恶臭污染的都市街区了此残生,他要上圣洁静谧的青藏高原“升天”,让尸体与高山白雪融为一体,抑或追逐藏族同胞的天葬仪式,让兀鹰、秃鹫把自己一块块撕碎。于是,驾驶自己的天马翼虎型摩托车一路狂奔而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哪个哲人的诗句?好像是刺客荆轲吟唱的歌吧?时光流逝了上前年,壮士断腕的悲剧又在时景宇身上重演。时景宇说不上是悲壮还是悲哀,粼峋逶迤的青藏高原已经展现他的眼前。时景宇看见连绵起伏的唐古拉山,看见竖立路旁的唐古拉山路标,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把摩托车的油门加到最大处,任其像脱缰野马,向深山幽谷飚去——深山幽谷将是时景宇的坟墓,时景宇的生命将在深山幽谷划上句号……

然而时景宇没死,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十分考究的山洞里,身边还坐着一个人。这人面容血红,身上长满浓密的红毛。时景宇惊恐得浑身战栗,试图爬起身子逃跑,但却动弹不得,心中不禁犯起嘀咕:我不是飚进深山幽谷了吗,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浑身长满红毛的家伙为什么会在身边……

红毛异人见时景宇醒了,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嘴里叽里咕哝说着什么。时景宇恐惧地狂喊起来:“你是野人?”野人似乎能听懂时景宇的问话,哭笑不得地看着他,时景宇的心就悬在嗓子眼里。

时景宇的家乡神龙架,早就有野人的传说:“血脸红头发,丈二长的脚指甲。”眼前这个家伙与传说中的野人别无二致。这些年,迷恋野人研究的名人宦士四处鼓吹,将“野人”这一不定命题传炒得沸沸扬扬,但他们谁也没有见过野人,时景宇一个异地殉葬的垃圾,竟然在落难后和野人零距离接触……他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野人却没有伤害他的意思,时景宇的心情放松了。他试探着给野人一个微笑,野人也就还时景宇一个微笑,这一次的微笑不再使时景宇恐惧,时景宇便耐着性子问了它一声:“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到这里来……”

野人嘀哩咕哝说着什么,见时景宇听不明白,它便用肢体动作予以表述。时景宇终于摸出一点眉目,野人是说时景宇驾驶摩托车飚进山谷摔得昏迷不醒,是它将他背到这里来的……

一股温暖的潮波从时景宇心头漫过,这些日子,他是惊弓之鸟,漏网之鱼,野人的友好和善良,使时景宇感到无比的亲切和感动,心中的恐惧感也就消除,他说自己想喝水,野人怔了一下,一阵风刮出山洞,没出一碗茶的功夫,手中拎着一只野兔进来了。

野人显然想用野兔代替水,时景宇面面相觑,野人已经走到他跟前,用尖刀似的手指头在兔子喉管处一戳,兔子的喉管便被戳穿,一股殷红的鲜血奔涌而出。野人将喷血的喉管按在时景宇嘴上,兔血就像清泉流进时景宇干涸的喉咙。野人伺候时景宇喝完兔血,将兔子撕成碎片让时景宇来吃。时景宇什么时候吃过生食?神情呆滞得像尊雕像。野人明白时景宇的意思了,便在一旁垒起三块石头,找来一些干茅草塞在石头底下,然后拿两块小石头在手中碰撞几下,火花便飞溅出来。撞出的火花将茅草点燃后,野人给石头下面塞进几根干柴,猫着腰吹了几口气,烈火就熊熊燃烧起来。尔后,野人跑进一个小洞,拿来一口小铁锅,架在三块支起来的石头上,搬来一块冰放进锅里,冰慢慢融化成水,野人才将兔肉放进去烹煮。一连贯的动作,简直就是个手脚麻利的厨娘。

时景宇惊得目瞪口呆:野人会用火,洞里还有锅,野人能用铁锅烹煮食物,它到底是野人,还是一个长期流落荒郊野外的现代人?时景宇满脑子浆糊。他定下神将野人打量一番,见它的头发像瀑布一样散落下来,身体高大威猛,胸前的两只ru*房裸露出来,像两只吊瓜摇来摆去,只是遮羞处用张兽皮缠裹着。

时景宇明白了,野人是雌性,它好像对自己这个雄性智人产生了兴趣,才那么不畏艰险地搭救他,还像呵护孩子那样呵护他,刚才让时景宇喝兔血,正是柔情蜜意的显现——这地方没有水,只有冰,如果直接拿冰块让时景宇吃,恐怕有不良反应;而兔血是热性“饮料”,时景宇饮用后不会出什么问题。

时景宇感动得泪流满面,他想起西方神话故事中的断臂美神维拉斯,眼前这个雌性野人不就是个高山女神吗?时景宇不敢再用野人称呼她了,给她起了一个和维拉斯同美的名字“唐古拉”,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称谓动物的“它”也变成人称“她”了……

唐古拉很快把兔肉煮熟,用一根木棍从铁锅里挑出来,一边吹着汽,一边用手撕了一大块拿到时景宇跟前。见时景宇脸上挂满泪水,竟伸出手给他轻轻拂掉,然后把兔肉撕碎一块给时景宇嘴里喂。她的举作完全像人世间疼爱婴儿的母亲或者深爱丈夫的妻子,时景宇禁不住放声大哭,唐古拉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在时景宇的脑袋上轻轻抚摸……

从那以后,每天晚上,唐古拉都要搂着时景宇睡觉,她用自己的体温抵御袭向时景宇的寒冷,慰藉时景宇受了伤的身体。时景宇像一个丢失月余的婴儿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又像饱经风霜的恋人又一次得到情人的温存,心中感到无比的幸福和快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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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风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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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在先点评:

野人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希望你能抓住大家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