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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遗忘]拿什么拯救你,我不可饶恕的爱情初恋蓝色紫薇

发表于-2007年06月26日 早上9:26评论-2条

贫穷没有爱情,富贵爱情不长。这是我与初恋女友志龙、景凤分手后的最大感悟。

那一年,身为特困生的我成功考入地区师院读书。贫寒的出身、窘迫的家境、简易的行装,牵动着我敏感而脆弱的心灵;面黄饥色、营养不良、寒酸仪容,让我本来就自卑的心情变得更加封闭而孤独。本来像我这样的贫困生,谁还能奢望有浪漫多姿的爱情故事发生。可故事偏偏就发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年春天。

在当前严进宽出的大学体制下,一般来说,历经十二年寒窗苦读的天之骄子们,好不容易迈于大学学府,便变得放浪形骸起来。就在同学们纷纷赶时髦,把痛痛快快玩耍、开开心心恋爱当作时尚,刻意“进修”之时,我却埋头攻读学业,真正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无疑,这样的攻读形象与同学们的放浪形骸构成巨大反差,我很快成了学校为数不多的书呆子形象。

那是一个瑰丽的夜晚,我到学校图书室借书。正当我借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准备将其像宝贝似的带走时,突然听到一串银铃般的问话声:“黄老师,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有吗?”

“哦,最后一本刚刚借走。喏—这位同学手里拿的就是。”图书室的黄阿姨拿眼瞅着我说话。

那年,著名作家路遥的英年早逝,掀起了一股“路遥热”,其作品畅销一时,学校图书室里有关他的藏书也被借购一空。我手里这本还是一周前跟黄阿姨约定好的。

回头一看,一位剪着齐颈短发的圆脸女孩正眼巴巴地瞧着我出神,看来她并非只是有着一副银铃般的嗓子,她看人的那种顽皮神态也着实让人怜爱,显然她正等着看这本书。

我心一动,慈悲为怀,便笑着对她说:“哦,如果是这样,你先看吧!反正我也不急。”

“啊?!真的,那太谢谢你了,我正在写一篇有关路遥的文学评论,需要从中找点素材。”她惊讶地瞪大着一双杏仁般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看得出她还有点不相信我说的话,以为我和她开玩笑。

“那我什么时候还给你呢?你是哪个班的?”在确认我是认真的以后,她喜不自胜,紧接着问。

是啊!这位穿戴讲究的女孩子会是谁呢?我们彼此并不认识,根本还叫不出名字。

“这样吧,什么时候你用完了,仍然在这里给我。我经常在阅览室,看到你也常常来。”我一副老成持重的大度姿态。

“是的,想起来了,我经常看见你坐在窗边的那张桌子边。总是一个人,旁若无人似的。”

“嗯,你还比较注意观察呢!”我高兴她的对我留意。

“那不是,只是你太特别。你是不是常常在思考问题?要不就是有很多心事哟。”她的声音真的很甜,只要她的语气一稍加修饰或夸张,就有种发嗲的味道,让人心旌摇荡。我知道我平静的外表下其实有着一颗活泼躁动的心。

就这样,我和景凤正式谈起了恋爱。我们手拉手肩并肩,流连于黄茶岭的绿茵草丛;我们在湘江河畔的东洲岛踯蹰不前,听闻鸟语花香在万顷碧波的清流中荡漾;我们在翠竹丛荫里,尽情泼洒青春的颜料,让追逐嬉闹的莺音燕语在漫天飞雪中萦绕……

记得有一次,一阵暴雨过后,空气特别清新,我们相约到黄茶岭脚下的一条街道上散步。走着走着,发现一段下坡路的洼地上积了厚厚一滩水,可能是下水道堵塞的缘故,水越积越深,有的地方水深已达小腿部位。两百来米宽的路面上,行人都脱了鞋袜,手提着鞋子趟了过去。

我正犯愁是否脱掉鞋袜,因为我鞋子里的袜子脚趾处都已破了洞,一脱去鞋子就会“露馅”。而景凤没穿袜子,穿的是凉鞋,她看我扭扭捏捏,便主动提出要背我过去。我自然不允,且极不好意思,大男人怎么能让小女子背着过滩呢?哪知道她不由分说,拽过我的手就往肩膀上放,硬拉着我到了她的背上。此时周围的行人都驻足观望,有的还指指点点,弄得我满脸羞红,自然不好意思再与她拉拉扯扯,便顺从似的伏在她背上,被她一晃一晃地驮着过了湿洼地。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与一个陌生女孩近距离的肌肤相亲,心中那份感动自不必说。也就从那时候起,我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娶她做老婆。

回来后,我立即打电话给在家乡小学代课的女友志龙,决绝地告诉她,我不能陪她到郴州治病了,让她自己保重。志龙是我读初中时的小师妹,比我低两届。人长得极玲珑剔透,皮肤白里透红,一双转盼多情的眼睛整天忽闪忽闪的。只是个子不高,始终像个未成年的孩子,读初中时整天叫我大哥哥。她爸爸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因我家很穷,常常在生活上照顾我。出于感恩的心理,我对她这个小师妹也很关照,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识了。

初中毕业后,我考取了城里一所高中就读。她则在两年后初中毕业,因家里是半边户,条件也不算好,没能上高中。他爸托关系将她安排到了本村小学代课。

尽管学习成绩不差,但应届高中毕业我没能考起大学。家里不容许我再复读了,因为家里为供我三姐弟读书,已是新债累旧债,债债难还。父亲不得不整年背井离乡在外打工,以贴补家用。

志龙爸知道这事后,专程赶到我的家里,劝说母亲让我复读。作为他的得意门生,他实在不忍心看我就这样无功而返,成为一名不合格的地球修理工。特别感动的是,他对我考起大学比我自己还有信心,他毅然决然地为我代交了复读的学杂费。

因为这种关系,每到放假时间,我便会到志龙家里,帮忙做点什么,特别是田地里的活。初为人师的志龙也成熟多了,不仅学会了打扮,而且还时不时地给我写写信,寄寄东西。但我俩始终是哥哥妹妹地称呼,不曾捅破那层纸。

后来听说在我复习冲刺的阶段,她有一次在上课的当口,突然手脚抽筋,病倒在地。医院诊断出她患有水性乙肝,从此如病西子般中药未断。为了不影响我考试,她一直瞒着我。后来在我考起大学的那个暑假,她才向我说明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还天真无邪地说她这病是养心病,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具有传染性,且是母婴遗传的。

这一说把我吓了个半死。一个如花似玉的可人儿原来竟是这般的脆弱无助,真是天公不作美。为何老天爷总是让苦命的人儿更苦命,像我这等赤贫的人儿,刚刚有了点出息,偏偏又遇上这档子烦心事。

因此,自我入了大学门,心情就一直不顺畅,只是埋头读书,想用忙得团团转的办法消除心中的阴影,消减远方志龙带来的感动。志龙频频来信,几次提到要我假期带她到郴州治病,委婉地问我愿意做她终生的“保镖”吗?偶尔回信中,我是极力回避对这两个要求的答复。因为就我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我哪有能力为她治病,更不敢想像今后能娶一个病怏怏的老婆回家。因为我已经穷怕了,担心今后走上父母的老路,穷上一辈子。

现如今,景凤突然撞入我的情感世界,我能不趁机回绝志龙的呼唤吗?毕竟我和景凤还有真正的爱情交流,有普通人都有的罗曼蒂克。我和志龙有什么呢?我们甚至还来不及牵过手,说过悄悄话,有的只是惺惺相惜,有的只是患难与共。如果说这也算是爱情的话,那这份爱未免太沉重了。

顶着为世人所不齿的“陈世美”的骂名,我拒绝了志龙沉重的示爱表白,志龙的痛苦情状我已是不得而知。就在我信心满怀地转向与景凤轻松的爱情表达时,我的命运并未因此带来根本的转机。

快乐的日子人人相似,不幸的日子各各不同。这话一点不假。景凤与我的爱情,顺风顺水的过得真快,很快我们便同居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景凤家里殷实,爸爸是县城的局长,妈妈是县城一家大医院的医生。马靠鞍装,人靠衣装,从头到脚,景凤为我进行了一番形象设计,我不再是原来那个整天沉默寡言、只知道啃书本的“小老头”。我的角色转化很快,一下了就成了景家充满自信、性格沉雄的准乘龙快婿。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们甚至商讨起了结婚事宜。

一次在景凤装潢豪华的家里吃饭。我不小心把饭粒扒拉到了平时光可照人的饭桌上面,我不假思索地用筷子从桌面上夹起饭粒往嘴里送。没想到景凤大声惊叫起来:

“唉呀呀,你怎么啦?还是这副德性!脏死了!”

“该死!”我又忘了景凤像她当医生的妈妈一样有洁癖。饭前不洗手,绝对吃不下饭。

果然她妈妈也皱起了眉头。一向不和我搭话的她爸,这时也开口了:“我看,你俩的生活习惯还有很大距离,还不宜谈婚论嫁。毕竟你俩成长的生活环境相差太远!”

“叔叔,没关系的。以前的陋习我都会改过来的。只要是为了景凤,我什么都愿意改。”说完我只觉得鼻子里发痒发酸,便用手指抠了抠鼻孔。

“你看你看,根深蒂固的坏习惯你如何改得了!挖鼻子,抠脚趾,用手捡饭粒吃,哪一样不是明知故犯?我看你们两真不适合。”景凤妈又发难了。

“妈—,这个时候你还说这话干什么?”景凤还是爱着我的。她知道今天无意中戳到了父母的痛处,因为她父母一直不赞成我们的结合。只是碍于景凤的死缠烂打,表面上才不再表示反对。

在她家里,由于自觉低人一等,我忍辱负重,主动担起收拾碗筷的角色。谁要自家穷呢?要想在社会上混出个人样来,我不得不从“奴隶”做起,从“奴隶”到“将军”应该不会用很长时间。我心里这样盘算着。

冲洗了碗筷出来,经过她父母卧室时,隐约听见景凤妈说:“凤啊,你是不是和他拢了堆了?就算是这样,也没关系,这年头算不了什么。你真的要慎重呀,你们不是一路人,一辈子的事不能委屈自己。”

“妈—,你还不了解他,他很有才华,将来绝不是等闲之辈。现在有点小毛病,只要他能改,又怕什么?”

“傻丫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看他年纪不大,城府倒是很深,跟我们说话都显得言不由衷。”

听了这话,我肺都气炸了。没想到自己如此委曲求全,也难以博得他们的欢心,就像一个瓶里的油和水,总显得格格不入。难道贫富悬殊,就活该分出个三六九等吗?

要知道为了景凤,我什么都依她和她的家人。连倒插门这样的事我也独自作了主,不知道父亲知道后将有多伤心。可她父母这样不容人,甚至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地破坏我俩的关系。可恶!

由于心中不高兴,我决定不辞而别。从县城她家赶回地区学校,要坐两小时的火车。我连夜上了火车,乘着月黑风高,我满怀悲愤,一路跌跌撞撞赶到学校的。周末的学校宿舍一片恬静安详,同学们都到外面谈恋爱、跳舞、看电影去了。想起自己孤家寡人一个,心里更加烦恨,便买了一瓶60度的资江大曲,带到宿舍,有一口没一口地喝起来,直到醉得不省人事。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走竟酿成了千古恨。第二天我在别人的摇晃中醒来。迷迷糊糊中听闻到了一个惊天噩耗:景凤在我不辞而别以后,心中也烦闷不堪,深更半夜一个人跑了出去,独自爬上家乡河面的一个铁索吊桥,喝起了酒。一不小心,从坐着的桥墩上滑了下去。待到桥上人们惊呼“救人”时,黑灯瞎火的河面什么也看不见了。

龙凤熔情泪,阴阳隔重天。这就是我不可饶恕的刻骨铭心的初恋爱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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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奔月 | 荐/奔月推荐:
☆ 编辑点评 ☆
奔月点评:

真的是不可饶恕呀!错过了就永远不可能相逢了。文笔很好,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2]个
深灰色的血-评论

稀饭哦。支持你
  【红尘有约0 回复】:呵呵,朋友真有意思,称之为稀饭,我可还是第一次听闻. [2007-6-26 11:20:23]at:2007年06月26日 早上9:48

荷花情韵-评论

年轻时,不相信"门等户对"。可是生活告诉我们,景凤父母的态度很有道理。理解文文中所有的人。生活不容易啊。
  【红尘有约0 回复】:有道理,但不宜提倡!爱情自由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呀! [2007-6-27 23:28:44]at:2007年06月27日 晚上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