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2:30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报道的是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鹿山村的行走学校暴力惩罚学生的事件。事情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3月1日,小弈被送到这里。冯秋菊希望难管教的儿子在这里能变得听话。4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北京亚运村附近,冯秋菊接到电话说在重庆的14岁儿子小弈服用了高锰酸钾(外用药,内服会烧伤食道),正在医院抢救。冯秋菊还获知,小弈还从二楼摔下。她立即动身飞往重庆。当天下午4点多,冯秋菊从北京赶到重庆西南医院。见到小弈上唇和下颌缝针共七八厘米,脸上血迹斑斑,右手骨折,这位40多岁的母亲十分难过。令她生疑的是,小弈右臂上还有一道约10厘米长的伤痕,已结痂,显然不是坠楼引起的。冯秋菊还发现,小弈的双肩、胸部、腿部都有旧伤。由此,冯秋菊得知自己的儿子在被送往学校的第一天就遭到了毒打,小弈回忆,当天刚见面,教官问他是否很调皮,他反问:“你这么大的时候不调皮吗?”教官不由分说就打他的头部、上身,打了约10分钟。教官打完以后,又让宿舍的一位室友打他约10分钟。事后这名室友对小弈说,如果他当时不按教官的意思办,他就会遭到教官殴打。“小弈被打的时候,他爸爸可能还没办完入学手续。”冯秋菊说。听到小弈在大东方行走学校的遭遇,冯秋菊一度昏厥过去。在后来的中央电视台记者调查中,大多数的学生都反映来到这里的孩子都曾经不同程度的遭受过教官的毒打,轻则拳脚相向、惩罚学生做俯卧撑,重则用皮带,有的学生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有的皮带被打断。知情人士称,曾有学生的屁股被教官用戒尺打破。一名有监狱管理背景的教官,还将一些折磨犯人的办法带到了学校。这些办法包括:风火轮(用卫生纸将手指缠住然后用火点燃)、清凉烟(用卫生纸把牙膏包起来吃)、朝拜(身体不许有任何防护措施,向前扑倒)等等。在同学们的哭诉中我们听到了更多的事实:一位女生曾经被罚喝马桶里面的水,而且还被罚整整的跪了一夜。看到这里,我不禁要问,这样的一所学校是怎么样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这样的学校怎么可能具有教育的资格?
上网查了一下:他们宣称:进入“重庆行走学校”是孩子们新的里程碑和转折点。这里能使孩子们走掉娇气、懒惰、自私、傲气,走出自信、自尊、自立和友爱。当孩子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他们将焕然一新,变成了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珍惜幸福、生存独立、善解人意、感恩父母、富有亲情、文明礼貌、行为端正、充满信心、追求学识、志向远大、懂得“八荣八耻”……,明白人生的真谛的一代新人。其招生简章第七条赫然写到:7、坚决不打、骂孩子,24小时教员轮流站岗执勤做到“五同”,保证孩子的安全。看看这就是他们的教学方法,这就是他们的教育方针与措施,呵呵,只可惜他们在挂羊头卖狗肉,干着完全违背天理的毫无人道的暴行,难道这些教官自己没有孩子,不为人父吗?假如是你的孩子得到了这样的一种教育方式你们会作何感想?
时代发展到了现在,为了保护青少年,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可是在这里的孩子却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尽管他们在被送往这所学校之前他们有各种各样的不良习惯,也许他们不愿意学习,也许他们上网成瘾,也许他们打架斗殴,可是他们还都是孩子,怎么可以受到这种待遇?我真的不敢相信,如此法律健全的今天居然还会有如此的教育方法与惨无人道的教育方法!呜呼,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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