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些关于实名制的文章,不管是hi储蓄实名制,还是博克实名制,有些搞笑,有些严肃,印象比较深的有《小姐和嫖客谁更该实名》和《内裤实名制》,觉得都有些道理。
前者说的是扬州颁布了一个规定,将对全市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据说这样做可以保护该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极大的意义。当然也冠冕堂皇,可最终的结果也许就像文章作者说的那样:小姐实名制唯一的用处就是保证官员们嫖娼后更安全,并绝对避免被小姐敲诈的可能。延伸一下,小姐实名制的另外一个作用也许是可以让管理部门更好对小姐实行监督,并适当增加部门税收收入,这收入不管是从小姐的证件制作费收取,还是从小姐日常收入分成。
另外一篇文章《晒裤实名制》就有点搞笑了,不过笑过之后却有些辛酸味。工资可以晒,住房可以晒,豪车可以晒,只是里面都少了一个重要因素:所有晒的主人都是匿名的,尽管匿名的主人晒的东西可能真实。相似的东西是幸福可以晒,快乐可以晒,据说这些无形的东西不仅要好好晒,而且晒了后还会膨胀,让你觉得自己更幸福更快乐。如果这个结论成立,天下岂不再也没了争斗而完全一片祥和。如果把这个理论推广了,还用费这么大力气建什么和谐社会?推广一下,衣服自然可以晒,内裤当然更可以晒。可如果社区公约规定晒内裤要实名制了,不知道是否还能见到遍地晒内裤的亮丽风景?或者就有胆大的人以后要建一个丢失的原味内裤博物馆?当然,建立《内裤实名制》社区公约也有充分道理:要让整个社区充满阳光,让世界充满爱。这样的社区,这样的世界,不应该存在失物没人认领的尴尬,不应该有人丢失失物而不能或不愿找回的悲剧,这些对优秀和谐的社区荣誉,是非常不利的。只有实行了内裤实名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按上述思路,真觉得这实名制实在太有好处,应该在更深更广的领域大大推广一番。例如再延伸一下,下面一些内容是否也都可以在实施实名制的范畴:
官员的情人二奶应该实名制了。这样在户口簿上就可以增加一栏“妻、妾、第几房情人”之类的称谓。这样一定可以让我国广大的计生干部省却更多麻烦。
行贿受贿实名制了,对于每一次交易都有详细记录:几月几号,谁谁谁和谁谁谁之间交换了什么权力和具体的交易价格,达成了什么工程项目交易?这样也可减少多少纪检侦察队伍日以继夜的辛苦工作和整个队伍常年不菲的开销?
地下砖窑用工实名制了,某砖场使用了多少童工,雇用了多少免费劳力,实施了哪些非人的虐待,埋葬了多少致残工伤死亡的同类?这样的消息每天公布,一定可以让多少死不瞑目的父母尽快了却一颗不死寻子寻夫的心。
煤矿的安全指标实名制了。想来,几百年前矿井下,就有鸽子用自己的生命及时预报瓦斯超标,现代技术一定可以让那些24小时不间断的检测仪器的准确数据做到完全实名、透明和公开,就算这些枯燥的数据13亿人里只有那几个下井的矿工关心一下,那他们也许可在百分之一几率下,偶尔挽救自己一条小命,避免一次埋葬地狱的噩运。
其实,按照这逻辑,这样的实名制实在该大大推广。例如公务员消费实名制了,也许能够为那么多先进的饭店配备摄像头,让饭店外的人们也随时了解饭店内的情况,不是也很好吗。官员财产实名制了,不是省的到官员临刑时,还有那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如果真就这样死掉了,不管是死者还是生者,大概都有点死不瞑目吧。首长子女的国籍也应该实名制,咱就不相信那些身居海外与祖国没了什么关系的“中国籍的外国人”能比咱本土生本土长的人更爱国?……
当然,这些都是痴人说梦,绝对不可能实现。现实生活中,所谓“领导无私事”,一方面是说领导大公无私,一切都是为公共利益,另一方面是说领导的一切“公务”都属保密范围,外人不许、不应该,不必知道。而所谓“个人隐私和财产不容侵犯”,尽管也写在宪法里,可对百姓来说,只是在政府没有特别注意你时这条才成立。而一旦革命需要,一切则当别论了。
回头看,晒裤实名制也许可以促进社区幸福与和谐,也许一定要实行。而嫖客实名制,大概一定行不通。因为尽管谁都知道这行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家庭生活,造成疾病蔓延,有百害而无一利。但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绩,以利润为前提的宗旨来看,这行业又绝对不可或缺。当然这话不能写在文件里,也不能在大会上公开宣讲。但事实就是这样:扬州的实名制实施了没有不清楚,重庆的百分百安全套工程可已经作为政府工程推进了,辽宁的小姐挂牌上岗也执行一段时间了,这样做的佳果是职业性服务工作者的队伍更加壮大,娱乐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兴旺。尽管我们还是不断高喊坚持绝对取缔的方针,同时也本着人道关怀的原则;在不断取得阶段性的胜利的同时,也在不断涌现不止一个缉黄英雄,以及很有特色的以身侦察的女警官。
如此说来,真理还是如毛主[xi]他老人家早就断言的那样:矛盾本来就是辩证统一体。如果老鼠没了,其实老百姓不一定高兴,而最悲哀的恐怕就是猫了。毕竟带着ic卡找小姐的嫖客,不是傻子就只有驴子了。而娱乐行业作为事物多样性原则的一个应用,也一定有他存在的必然理由。
所以,该匿名的就隐藏起来,该公开的就公开出来,这也是和谐的一个基本前提。而究竟是“该”还是“不该”,就不是你自己想不想的问题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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