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是觉得看的书不过瘾,不知道为什么,看过自己喜欢的作家好的作品后,就再也难找还能让自己欣喜的书了。
朋友推荐王小波的书,说他的写作风格很让人受用,于是我也去图书馆拣一本啃啃。读来读去,我甚是欢喜,不是他所写的内容让我拍案,而是他写的风格让我崇拜。当然,肯定是有很多人批评或反对他那种风格的。可是却没人能阻止让像我一样的人群喜欢那东西。
前不久看《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电视剧,很佩服王朔以及拍那部片子的人,在我看来,那部电视剧堪称经典!不容置否的是王朔的写作风格与王小波的有些类似。大概他们都是同一时代的产物的原因吧。
其实,我看书,向来很挑剔,一本书都是先品个头头,要是可以就继续品下去,要是不符我意,就丢之大吉。所以很多人认为我看书也是浅尝辄止。
很想多看些同一种风格或者类似风格的书,目的就在于基于此创造出新东西来,其实王小波风格,依我看来,是大胆运用土话,其间穿加诱人的段子,至于结构嘛,倒叙加插叙的,看似杂乱无章,却始终暗藏主脉。
看书的时候,我总喜欢摸着主脉去看,其实每一本书都有一个主脉,你摸的多了,自己就渐渐的成了“书医生”,简称书生。能看病的医生不一定就是个好医生,但是你既会看病又会著医书,那就另当别论。我要争取的就是做个能写书的书生。
看着自己平实的语言挺没劲的,也想写点一语就惊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东西来,自己不是没那本事,而是得看你要写什么,没必要写什么都是那股脉,太做作了也不好!
不过我倒是认为,如果一本书自始至终都是很做作的,那么它一定就是一本很好的书了!起码它处处惊人啊,新颖的话就必然吸引读者,用做作的话说是“勾引”读者。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穿超短裙的美女,这个女人穿的越短就越能吸引男士驻足观看。其实就是这么回事儿。
只要你不刻意去装清纯,那么我相信我这看似不恰当实际上却很恰当的比方是能赢得你的赞同的。
写来写去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要说的是什么。都把自己弄糊涂了,我也不指望读者明白什么了。
寥寥数语,谨供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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