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那支水晶鞋,千百年来在红尘中辗转流传。它晶莹剔透,高贵华丽,一根纤细的鞋跟便托起爱情的高度,舞出一串串动人的音符,勾勒出一幅幅奇幻的画面。 因为有了它,爱情变成了美妙的神话,高贵得令人神往。
这很美,水晶鞋很美。
然而,我拒绝。我并不另类,也不哈韩。我是爱美的女生。我曾由衷的羡慕那些穿着着纤细的高跟凉鞋骄傲地迈着轻盈的脚步,踩着悦耳的清响与我擦肩的女生。我曾被这一抹亮丽的风景所动容。
我也曾经是她们中间的一员。那一年,我将休闲衫和牛仔裤丢进了衣柜,将所有的平底鞋统统地撤掉,一律换上淑女装,高跟鞋,蹬着一双湖蓝色镶嵌着紫色晶亮水钻的浅口高跟鞋,迈着细细的步子,挺拔地走在六月绿色的风里,迎着金亮的阳光,款款地穿过无数校园的小路上羡慕的目光。
第一次穿高跟鞋,就收获了如此新奇的喜悦,可谁又知道,我的脚下一天天的难受,以至于每走一步都是刀割一般的痛。每迈一步都在微微的摇晃中加倍的小心。一个看似很浅的小裂缝,都有可能成为伤筋骨的凶手。我不能走快,更不能蹦蹦跳跳,只能纤纤作细步。大学生活是快节奏的,通常需要教室与社团两头跑,可我再不能靠跑步来节省时间。
这美丽的湖蓝色高跟鞋,穿了一个月脚就冒出了泡,我想等泡鼓起来了,把针烧红了一挑就可以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迟迟不见起包,倒是干巴巴的像茧子似的越来越厚,疼得我走路也不敢让它着地。还是经验丰富的老妈,说那是鸡眼。她从药房花5元买了鸡眼膏,我连续贴了48小时,可是根本就不好用!鸡眼顽固的长在脚上!只好去医院开刀!
我将那双最心爱的湖蓝色的鞋子连同一双又一双华美的高跟鞋锁在柜子里。我再次的穿上了久违的休闲鞋,飞一般轻快地奔跑在校园里。我感觉到身上燃烧着的活力,在奔跑中与初萌的夏日一同散发着鲜丽的光彩,身边依然有摩登女郎,踩着清越的声响,此时我并不觉得自惭形秽,因为,我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
每一双鞋子就像寻找伴侣一样,只有适合才能长久。不是说华丽的,别人都说好的自己就适合。水晶鞋闪耀着光环,但是它太易碎。我们中的很多人属于平凡的世界。何不把传奇留给神话,快快乐乐做我们自己?
我看着脚上的休闲鞋对它说:“曾经我没有珍惜你,现在我愿意对你说三个字――我,爱,你。我们的期限不是一万年,是永远永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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