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公司的领导的讲话里、公司员工的表态里、企业内部报刊的文章里,有一个很常见的字眼,就还要求别人或者自己有“高度的责任感”。一开始的时候,总感觉这似乎是官话、套话加瞎话,因此也就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不以为然;再想想上学的时候,有些学生很捣蛋,老师很生气,但是又不能动粗,只能很严厉训斥道:“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也是提到了“责任”,但是那时作为旁观者的我似乎更没有什么特别的理解与感觉。若干年以后,我终于有所悟,把“责任”这个如此被泛化与淡化甚至遭到调侃的字眼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活着本身就一种责任。
在诸多的文章与报告里,大家都在强调,个体、集体、国家、国际这些大大小小的圈子中各单元之间相互的责任。比如个人对家庭、公司与组织,比如企业对国家,比如生产商对消费者,比如打工者对老板等等,反之亦然。多年的教育之后,与国际惯例接轨之后,都在强调责任,但是偏偏就有很多人不负责任,偏偏就有很多人不能持续地负责任,偏偏就有很过人不能普遍地负责任,原因在哪里呢?稍加观察与分析,我们发现,原来这些教育与惯例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那就是把责任过于分离与细化了,把原本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本原性质的东西粉碎了让人一点一点地接受,结果导致责任被曲解,导致出发点与结果之间的背离。
我们可以仔细想想,假如仔细研究一下这样一句很有教育况味的话会有怎样的效果:“你要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第一层意思:你本身是一个不或者不够负责任的人。
第二层意思:即使你在某些事上负责任的人,但至少这件事上你是不负责任的。
第三层意思:假如你平时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这次或许就不是这样。
第四层意思:世界上不负责任的人很多,你就是其中的一个。
第五层意思:虽然这次你不够负责任,但是你依然是人,或许以后能更好地负责
第六层意思:即使你这辈子有一次或者几次不负责任,你依然是一个人。
这样看来,这一句放之四海而皆通用的批评其实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是一种纵容,与“你要不负责任就不配做人”的批评相比就相形见绌、苍白无力了,没有把“责任”上升到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道德底线的高度。在这种充满缺口的底线上,很多的人很多的时候在很多的方面开始了双重标准,要求别人负责任的同时自己首先不负责任,利用仅有的道德底线的断壁残垣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种情形说白了就是一种隐性的犯罪,时时刻刻存在并有随时转化为显性犯罪的可能。
没有了责任底线,只要政府不打击,那些假冒伪劣的制造者与贩卖者就堂而皇之地冒充自己是人类,在人模狗样地做着生意,当着老板。
没有了责任底线,那些不法官员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利用自己的权利打理着一种叫做腐败的营生。
没有了责任底线,那些把人际交往链当成自己利益链的小人就可以心安理得、自鸣得意、变本加厉地出卖与利用朋友。
人类拥有一个共同生存环境,人类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的智能型的资源,失去了这种人际间的责任,就等于破坏了人类这个环境本身,这种污染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大的最严重也是最根本性的污染,谁成为这种污染源,就应该让他失去做人的资格,直至被清理出这个环境。现在一些强调人权的国家把人的生命权看得至高无上,这本身或许没有错,关键在于是否每个人都是符合标准的人呢,假如他不是负责任的人,那就应该首先取消他做“人”的权利,然后把他当成“污染物”擦掉,这样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不违背人权与正义。
既然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就意味着人自从呱呱坠地开始,就应该打上责任的烙印,除了对个体之外的“人环境”负责外,还应该对自己负责,不能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绝对自主的私有财产,任自己随意处置。马克思主义将人的社会性规定为人的根本属性应该就是这样的意思。那些因为个人的烦恼或者一时之气就要轻生的行为显然就是首先对自己不负责任,当他舍弃的生命之后,是把自己的责任强加或者推卸给“人环境”的“非人”行为。同样,那些畏罪自尽的行为也是一种一错再错的行为,在侮辱人格的同时也逃避了应有的惩罚。
总之,每个人应当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要把人当成人。有了这样的“人格意识”与“责任意识”,各方面的利益就会趋同,人际冲突就会消亡,“人环境”质量就会得到大大改善,人性就会变得更加纯粹、光辉,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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