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
梅子黄时雨
爱上凌峰,是我这一生最真的痛。
大四的那年寒假,我在表姐的鲜花店帮忙,皑皑的白雪装饰了情人节,而娇艳欲滴的玫瑰则给银白的世界一种火样热情的点缀,在这个爱情膨胀的日子里,玫瑰代表我的心。
暮晚还未到,那原本堆积如山的玫瑰已经所剩无几了,剩下的几枝残花败柳般躺在角落里,却仍旧不时地被情人们无可奈何地挑走,毕竟,情人节的玫瑰,该是身价百倍的时候。
有一种女孩,就是女人见了,怜爱之感也会油然而生的,珏儿就是这样的女孩。她巧笑顾盼地踏入花店的刹那间,我终于透悟了“冰雕玉琢”一词的全部内涵。
我抱歉地笑笑:“对不起,没有玫瑰了。”牵着珏儿手的那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则宽容地耸耸肩:“不,我要一束百合。”
情人节送百合,生平还是第一次遇见。看着珏儿接过花时心醉的样子,我突然间明白了,她就是一株清爽淡雅,无可比拟的百合呀!
珏儿鸟儿般旋出花店时,那男孩回过头冲我笑笑:“谢谢!”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那男孩淡然冷傲的眼神中,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凄幽。
毕业前,我选择了表姐所在城市中的一个建设集团实习。因为我喜欢闲暇时在表姐的花店中的那种音乐茶香伴读书的氛境。
集团公司人事科的科长将我分在了预算科。实习的第二周,在做一个邀请投标的工程预算时,我发现结构图中一组花篮梁的钢筋偏少,为了验证我的直觉,我详细地计算了三遍,结果是这根梁的少筋率严重超出了允许范围。我把情况报告了预算科长,科长却不屑地说,设计院的设计用不着你改!你只管做好你的预算!
心高气傲的我拿了计算结果直接去找总经理,早就听说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是个年轻有为,倜傥豪俊的男人。我到要看看,是不是个绣花枕头。
总经理不在,秘书答应经理回来立即转交。
第二天早晨,电话打过来说总经理找我。
总经理见我的第一句话是:“我见过你。”一向大方的我那瞬间竟茫然不知所措。是的,他见过我,情人节那天,在表姐的花店里,那个送百合给女友的男人---凌峰。
花篮梁的设计得到了及时的纠正,甲方直接将工程承包给了我们公司。为了庆祝这个1·1亿元大工程的意外竟争到手,总经理特地开了庆功酒会。
我被调进了经理室做经理助理。时间一长,渐渐地知道了一些事情。凌峰并不像他看起来的那样小,他已经三十六岁了。而那个在年底将成为凌峰新娘的珏儿却只有二十六岁。珏儿是本市最大的一家珠宝商的女儿,却是个典型的小家碧玉型的柔婉女孩。
我和珏儿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她告诉我,从那个情窦初开的十六岁起,她已经暗暗地把自己许给了凌峰。她用十年的爱才等来他的求婚,说起凌峰,珏儿一脸的幸福。
我的心里却是另一番滋味,我说不清自己的这种感觉。等我发现凌峰一旦不在我视线里,我便会心绪不宁,坐立不安时,我惊骇地明白了自己一如十年前的珏儿一样,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凌峰!我记起在庆功酒会上的手足无措,难到在我的大脑还不明所以的时候,我的心已经预知了一场感情悲剧地上演吗?
面对那个大我六岁视我为妹妹的珏儿,我为自己感到罪不可赦,无地自容。还没到实习结束,我便提出了辞职返校。凌峰用一种我不可直视的目光盯了我足有一分钟,然后冷不丁地托起我的下巴,说了一句让我胆战心惊的话:“我以为我已经承载了太多的心愁,而现在,我才发现,你眸子里的云雾亦足可以降一场暴雨了。”
我呆楞在那儿颤抖不已,难道他已经看出了我“畏罪潜逃”的真相?而他却仍下一句:“今晚请你吃饭。”便走出经理室。
原以为这该是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最后的晚餐。可凌峰却没带珏儿,他一把拉我上车,然后把车开到远离市区中心的一处幽静的郊区饭店。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却只是自顾自地边喝边说:“逸云,我爱你。”看着我惊诧的样子,他摆了摆手,继续说:“你一定在想我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对吧!一个即将结婚的男人,却对着一个不是自己未婚妻的女孩说爱她。是啊,这很可笑,很不合理。可是,逸云,你知道吗?在我三十六年的生命中,我却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说我爱你。不相信是吧?是啊,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对着珏儿那样的女孩,我怎么可以不爱?可我对她的那种感情却只能是喜欢,我也从来不曾说过爱字,我喜欢珏儿,我想大概所有的男人都会喜欢珏儿这样的女孩:美丽温柔。可是,却不是所有的喜欢都是爱,我不爱她,可她爱我,痴爱了整整十年,而我自己却一直都找不到那个我所爱的人。在爸妈那种担忧和心焦的目光中,我向珏儿求了婚。我以为我这辈子已经注定不会遇到可以让我心动说爱的人,所以我给了珏儿一个婚姻的承诺。这个傻女孩,爱我爱到足以不在乎我从不说一个爱字。而你,却在这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了。他抓起酒杯,猛地喝了下去。不要说你不在乎我,你的眼睛早已告诉了我你的一切。可是我无法对珏儿说不,我既然选择了她,就该负责到底,我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心,我是真的在刻骨铭心的爱你。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选择了为婚姻而婚姻。”
我不再夺他手中的杯子,我也疯了般的一个劲地猛喝不止。但我仍记得,他那么温柔地抚吻我的脸颊和长发,记得自己毫无顾忌地要把一切都给他,记得他那么真挚而庄严的将我完整的守护了一夜……
我不能再在这儿呆下去,刻苦铭心的爱却注定没有结果,我不能再过这种在情感的刀刃上游走的生活,我最后一次拨了凌峰的手机,我告诉他: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我要走了。
一毕业,我就去了深圳,我希望在这座高节奏快速旋转的城市中磨蚀自己的疼痛。
凌峰只在我的手机上留下“保重”,就再也没有只言片语。我们都清楚,为了他的承诺,我们已经到了斩不断也要斩的地步了。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突然收到珏儿的短信:“峰危速归。”
我马不停蹄地由深圳赶到凌峰所在的医院时,他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珏儿衣不解带地守护着他。她泪汪汪地告诉我,凌峰是在工地上被一块忽然坠落的水泥板砸伤的。
第四天早上,医生说凌峰已度过了危险期。珏儿拭掉了脸上的泪,对我说:“好好守着他,我回去了。”
护士小姐走了过来:“你就是逸云吗?你跑到那里去了,你不知道,前两天他在昏迷中一直都在喊你的名字。”
刹那间,我明白了珏儿眼中的泪和幽怨,并不只是因为凌峰的受伤。
我必须跟她谈一次了,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抢走凌峰的,凌峰也不会放弃他的承诺。可珏儿却哽咽着说:“逸云,你知道吗?爱一个人,就是要那个人幸福。当凌峰在昏迷中喊你的名字时,我就祈祷上苍,只要他能好起来,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知道他从来就没爱过我,我现在知道了他爱你,如果我一定要在这个位置上,只能让你们俩个痛苦一辈子。对着你们俩个的痛苦,我的爱可以幸福地起来吗?逸云,好好爱她吧,像我一样地爱他!”
对着这份大度宽容的拱手相让,除了愧疚和无奈,我能怎样做呢?
凌峰的婚期没变,只是新娘换了人。除了祝福珏儿早日找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份真爱外,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减轻我们所带给她的伤害。
珏儿倒像是很快乐似的,她忙前忙后地帮我们准备着结婚的东西。
我的不幸也是这个女孩的不幸,珏儿却在一次下班的路上出了车祸。在医院守护她时,我和凌峰发现了那张缩小的被精致包裹的随身携带的照片,那是凌峰与珏儿曾经照的婚纱照,照片的背面,是珏儿娟秀的字迹:“来生相约。”
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她是怎样去吞噬那份我们带给她的伤痛啊!
可怜的珏儿却再也体会不到这种伤痛。由于脑细胞的严重受损,她成了植物人。
凌峰痛苦不堪:“逸云,我该照顾她一辈子的,不是吗?”
是的,所有的痛,本来就应该我和凌峰承担的。
凌峰抱着美丽的珏儿成了婚。在作完了珏儿的伴娘以后,我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到了北方的这座小城。我的伤需要用一辈子来慢慢的舔平。
爱情欲来风满楼。风雨过后,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遥远的北方为他们默默的祈祷和祝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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