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记得去年在网络上听一个生意人诉说着他与他女儿的事情,当时我怀着十分的厌恶心情黑调了那个人。尽管那个人诉说的时候是多么地自责,他是怎么从女儿很小的时候看护女儿长大,孩子到了8、9岁了,发育了,他对孩子的变化是那样新奇,以致于他经常性地抚摸孩子的私处,到了孩子与父亲之间离不开的地步了,孩子视其母亲为情敌。这个人还是有良知的,他没有人可以诉说,他说再这样下去,他会疯掉,他担心孩子将来的成长,他想退出,可是孩子已经习惯了,他怕孩子就是离开了他,也会找上社会上的人伤害她。说得时候确实很难堪,难以启齿。后来他查找了问题,说好像他有恋童癖。但是他一再申明他平时绝对作风正派。
事情过去了一年了,这事情我早就淡忘了,只是把他作为一个疯子说的胡话。我心里那种震撼很大!
案例二 今天又有一个自称是公务员的人吞吞吐吐地说,问我是老师是否能够理解很多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我感觉很奇怪。他有问到我的孩子多大了,说他孩子一般大,可是他感觉自己是十恶不赦的人。他说他离婚了好几年了,与女儿相依为命,但是对孩子他犯下了错误。他说他现在很难受,他希望有人倾听,然后他要求语音,说出了他与其14岁女儿的龌龊之事。女儿自小他一手带大,给孩子搓背,本来是一个好父亲的,可是一次女儿跑到他床上,晚上不自觉地抚摸了女儿,之后多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现在很苦恼,但是又不能自拔。
这两个案例值得让人深思,这个社会,难怪人们重男轻女呢。过去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子在没有社会自觉控制能力之前,需要监护人的监护,可是监护人本身侵害孩子怎么办?未成年人年保护法怎么具体实施?像这样的女孩子将来的人生之路该怎么走下去?父女本来就有血缘关系的,难道是社会伦理道德观在国人心目中已经淡化了?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女婴的合法权益,可是来自父亲的侵害谁来管管?
前不久在网络上面看到一则新闻:两个女儿合伙杀死了亲生父亲,也就是一个类型的。那个丧尽天良的父亲曾经奸污过自己的女儿。老婆难以忍受离婚了,女儿难以忍受其父的蹂躏,密谋杀死了其父,村子邻居几百人联名要求从宽处理两女。
中国的古训还是应该提倡:男大避母,女大避父。人成其为人,就是人有起码的人性,那些父亲怎么变成了禽兽?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放过!组成了家庭就应该对家庭负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这些黑暗面谁去管?家庭怎么教育孩子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未成年人保护法,怎么落实,是否应该有更细致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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