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著过书,因此对于我这样好读书的人来说,理所当然成了著书者最好的消费者。著书者生产,读书者消费,照理说相互需求,皆大欢喜。但这种欢喜实际越来越呈单向化。
正如爱做菜的主儿爱逛街一样,爱读书的人自然也爱逛书店。以前逛书店,纯粹是读书。你在散着墨香的黑白字中站个半天,没人搭理你。现在倒好,你刚走到书店门口,冷不丁就会被两个从斜角冲出来的,露着肚脐的小姐左右一夹,不管光天化日,众目睽睽,香气吐熏热情的你浑身起鸡皮疙瘩。难怪一位已退休的七十多岁的历史老师,曾激动的说过,他一次进城买书,以为进了洗脚屋。说到底,这不是社会不良的流俗问题,而是书籍内容变质的问题,才引来一些思想龌龊之流,久而久之商家就在利欲熏心下,花招百出了。
哲人说:一个孩子有很多父亲,就象一本书它是作者吃掉许多书得来的。所以又常有人说,打开一本书,就打开了智慧与力量的大门。这话我以前一百个赞成,但在今天,我一千个有异议。这倒不是我一棍子,将现在所有呕心沥血出的书籍打死光,而是说他们中间有大多数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不信,你走进书店,两眼扫扫,你就能听到烟雨蒙胧的历史那端,传来不绝于耳的哭喊声——干吗卖我的孩子?——你看《诸葛亮平步青云的人生智囊》,你看《刘备的用人之道》,你看《唐僧成功的八十一个故事精选》,你再看《社交要学猪八戒的方与圆》……你说,当你打开类似这样的书,除了脸红心跳,你还能得到什么?
当然,也有卖的比较高明的著书者,形象点说似前两天我公差南京,看到的一则“卖主人孩子的保姆”的新闻。说有个乡下来城的女人,在一户人家带小孩。白天孩子的父母上班不在家,她竟给孩子换上脏兮兮的衣服,且把孩子白白的脸涂抹的黑黑的,然后带到车站公园人多的地方,哭孩子爸爸死了,她孤儿寡母的如何可怜,如何艰难。以次骗得路人同情钱。晚上她在主人回家前,先赶回来把孩子洗干净放好——身廉两职,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着实叫人扼腕叫绝,佩服不已。像这样卖别人“孩子”的案例多的倒也见怪不怪了,更有人者还卖“下半身”,卖明星八卦,卖国家社会……卖的一本正经,卖的不亦乐乎。
著书者,是一个时代的历史记载者,是文化道德的传播者,是精神思想的开拓者,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者。但是纵览现今社会一拔一拔的著书,我们不禁汗颜——还有几个有司马迁的“千古绝唱”,辛弃疾的“壮志豪情”,鲁迅的“凛然正义”。
杜拉说,“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就是一个妓女。”杜拉的意思是说,如果作家的文字不能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就和一个靠卖皮肉为生的妓女差不多。是的,如果你是个著书者,当你拿起笔的时候,你是把自己脱的精光,吆喝着卖吗?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7-6-1 20:33:2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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