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一个家。我爱我的家。
家如果以房子来论,我有三个。童年的家是坐落在青山脚下的那所木屋。她有茅草的盖,木头的柱;下半截是沙墙(乡人称以碎石和泥夹灰浆筑成的墙为沙墙),上半截是牛粪糊的竹篱笆墙。进深五个头(五根柱竖列),高丈六八,在农村是最矮最窄的那种。是爷爷奶奶的作品。我曾问爷爷,村里这么多大树,为什么只起这样小的房?爷爷笑笑说:房子矮小,炕(在竹竿铺成的楼板上堆放新摘的包谷,以煮饭的烟火熏之为“炕”)包谷(即玉米棒)容易干。后来知道他们那时很穷,建不起高大的房子。房子仅三间,中间是堂屋,两边各一间。我和母亲就住在右边的那间。人字形的屋顶,中间大大的门,两边各有一扇小小的窗,加以年深月久,房子向右倾斜,远远看去,像神话中小矮人那张可爱的脸蛋。
我就出生在右边的那间屋里,一直住到十三岁。
我爱这个家,在这里的屋檐下,贮藏有我儿时的小人书,诉说着“小柱头,真勇敢,骑着毛驴去送信”(那时大概两三岁,不识字,这是母亲念的)的故事。这里有我心爱的小靠背椅,容得我蜷缩一团,在上面午觉,也是我念小学时做作业的书桌。在父母的架子床下,还藏着我的小木箱,箱里有我抓的子(五粒大小均匀的石子,是孩子们常用的游戏工具),跳的绳,踢的毽,有皮箭杈(打鸟的弹弓),西(意同“泻”)水枪(喷水的竹枪,以竹木为之,原理同注射器),鸡毛板(木制,形方形乒乓球拍,用击鸡毛毽)。还有我装上石灰放在煤油灯上加热,心中想着是“炒包谷花”(爆玉米花),最后喷出塞子的青霉素瓶子,有两根电线,十多只废电池,一颗手电筒灯泡,那是我“发电”照明的全部器材。也有邻家女孩的发夹,赌分币的扑克牌,三十二颗纸折的象棋,等等。它们许多都是我亲手制作的,曾陪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
我家的茅屋下长年住着四口人,爷爷、奶奶、母亲和我。我的父亲在外地工作,一年中只来家两次,一次是打田,一次是收割。每次只住十多天。母亲务农,常常天刚亮就和社员们上山劳动去了,天黑才回来。一天之中,陪我时间最长的是邻居的大女儿燕琴。我们在我家的半截墙上摘野菜“摆姨妈家家”(即“过家家”),我当丈夫,她当妻子。在墙缝里吹地牯牛(一种昆虫,生活在干燥的泥沙里,所在之处有漏斗形,吹尽干沙即可捉见)。在我家的阳沟里“躲猫猫迷”(即捉迷藏)。我的兴趣当然不止此,上屋檐掏麻雀蛋生吃,爬桦槁树采寄生柴结的籽,涂在筋竹竿头粘“桩桩迷”(即蜻蜓,乡人称为“桩桩迷”或“阳谷桩”,大概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缘故,与庄周之梦迷蝴蝶无关;农村只有收割后剩下的稻谷桩,故近取诸身以名。又有称“点灯泡”的,但那已经是城郊人的口气了),到靛缸(用来浸泡靛叶的水池,使“青出于蓝”,其状如大浴盆。僻乡无大溪,不泡靛叶时,男女时浴其中,小孩则一夏不断)里洗澡,在草坪上“打机儿棒”(以一长一短两根木棍为之。游戏时,先凿地成长穴,甲以短棍横置穴上,持长棍挑之使远,谓之“挑”;乙可空中接之,接住则乙“挑”,否则甲以长棍横置穴上,乙拾短棍掷之,中则乙亦“挑”。不中,甲可做下一步“打”,其法:甲一手同时捉长短二棍,抛短于空中,运长击之使远。乙亦可空中接之,中则甲乙交换;不中,乙拾短者投穴,以短棍长为度,距穴不足一棍,乙胜,甲乙互换。甲在乙投穴时,可用长棍回击使远,中则以短为尺,以与穴之直线为径,量其数为积分。甲又行第三步:以短置穴中,使一头上跷,以长棍轻击,使飞著空中,再击之使远,乙不可接,再以短为度量其数,谓之“磕”。“打”与“磕”两次之和为积分。乙所行次数与甲相同,以最终积分角胜负,负者罚单脚跳走,谓之“踢败败脚”;远近以胜者所“打”的距离为度,次数则游戏之前约定。有时兼罚打脚底。可多人游戏。),做“羊摆尾”(即老鹰捉小鸡),“栽蚕豆”(多人坐成行,两手置背后,合可接物。一人在前观察,一人执一石子在后,口念:“载蚕豆,厌苦豆。苦豆烂,好泡饭。饭又白,好请客。客不来,倒喂狗。红被窝,绿枕头。哪个眨眼绾他家妈二十二个大转转!”一面将石子置于任一人之手,念毕则令前面的人猜,中则互换),……我童年时的多少个白天和黑夜就这样过来了。
我的第二个家,是读高中时,父母在外公家老宅上建的。外公外婆没有生男孩,只生有我妈四姐妹。三个远嫁,赡养二老的责任,自然就落在我妈的肩上了。这所房子是我父母的作品,青石的墙,白石的板,窗户很大,是当时寨子里最大的;装有钢条,不再用塑料布糊,而是镶了玻璃。楼板是全木的,板壁也是。比起童年的家来,这个家要高大宽敞明亮得多,现在还有了电灯,沼气。父母现在就居住在那里。父亲退休回来,很长一段时间不适应农村的生活,常和母亲口角,也与二弟不睦,时常打闹。我在外地工作,回家多在春节,平时就是回去给他们解决矛盾。我儿时的小人书,被两个弟弟阅读或送人,早已不在了。那张小靠背椅,前些年因腐烂过甚,做了煮饭的材料。玩具之类的,在搬家过来时就不知去向。邻女远嫁山东,伙伴们多半在外省打工,个别的也在外地工作。现在回家,只为看父母,与乡人渐因言语无味而觉面目可憎。我不再属于父母的那个家了。
我的第三个家是我和妻的作品,在城里。九十多平米,装潢一般,家具粗陋,但它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在读小学二年级。
上大学时,一次母亲给我写信说:“儿啊!你要好好读书,将来为我们建一个红红的家。”很惭愧,我大学毕业,只作了一个平凡的中学教师,教着百十号学生,月薪只够养自己的小家,文章又不足以沽名钓誉。好在娶了个做副县长的妻子,对父母或者稍有精神上的骄傲。
我心中的家,其实是童年的家,那是快乐的同义语。对父母的家,对我和妻子的家,我难道不爱了吗?不,不是的。童年的家是我心灵底片上残存的一点影像,我得带上它,去面对这个物质的社会,去走完我卑微的人生。不敢奢望治国平天下,但起码得“齐”好自己这九十平方,兼及父母的家啊。去年冬天,村里要修公路,妻调拨了些钱,我也捐了500元,算是对家乡一点微薄的贡献吧。
2007-5-2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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