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文清朋友商榷(一)
读了文清朋友《男人的悲哀》一文后,心中很不是滋味。作为男人,想说几句。
文清朋友的此篇文章引经据典,并用数字说话,得出了“下岗女工卖身是因男人无用造成的”这一观点,看似言得头头是道,无懈可击,但细一读,却发现此观点是极其片面的,甚至是有点极端的,说的不好听点,根本站不住脚。原因有五:
其一:文中数据的来源和准确性,疑点众多,有以点概全之嫌。比如:写手陕西飞歌质疑过的“据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许多下岗女工由于没有了经济来源,在家庭中又受到丈夫的嘲讽、打骂,不得已弃良为娼”、写手逝者如斯批判过的“现在的小姐群体里,有城市户口的小姐占到95%”等等观点和说法,不知文清朋友将其列为论据是缘于何处?是否有断章取义之疑?如果此说法无明确依据,那么可信度又有多高?如果单凭空穴来风,就能形成“下岗女工卖身是因男人无用造成的”这一观点,那么我们的文学、文字又能承担怎样的责任?如果大家都以这样的视角去看待问题,去看待男人,那么这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幸福还有何谈论的必要?值得商榷!
其二:现如今社会上日益猖獗的嫖与娼之局面,是否全是男人一手造成的?有点莫名其妙。也许,这两者之间有着某些直接的联系,但我想大多都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怎能把所有的罪责都推落到男人头上?也许我们不能完全排除部分为娼者是因逼迫所致,但这样的现象一般只是发生在拐卖妇女案中;男人逼迫自己的女人去卖身,现实生活中各位看到过几起几宗?即使有,其中的内因恐怕不仅仅是停留在一个“养家糊口”的理由之上吧?这是否与此女有着好逸恶劳、怕苦怕累、贪图享乐、崇金拜银等等心理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呢?为什么此女会心甘情愿做这行?是将此男人爱到极点,还是其自身本就不是块好玉?值得怀疑!
其三:放眼如今的生活,说难也不难,只要两手勤快点,就不存在生存不下去的问题。下岗女工其命运确实值得同情,赶上了这一步没办法,国家也有国家的难处,企业也有企业的无奈,正确理解。再说了,此处不养女,别处求发展,树挪死人挪活嘛!国企又不是金饭碗,下岗了想办法再上岗,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就如同外出打工者一样,大多数人不可能一生为一家公司服务,跳槽、转岗是现今职场中的普遍现象,谁没经历过几回?为什么放到下岗工人身上就成了说点?那么多的民工今天转这,明天那转,他们吭过一声没?如果以此来标榜下岗了就该去从妓,那么社会上找不到工作的人,是否都要走这条路?值得深思!
其四:现今社会,讲究的是男女独立,女人那半边天烧得可能比男人的天更要好,为什么文中女人的生活方向必须要依赖于男人?非得用卖身来求取生活的幸福?这样的现象就算成立,又怎能与幸福二字挂上钩?那男人还是男人吗,那女人还是女人吗?依我看,如果一个在国企工作过的女人,连最起码的价值观的判断力都没有的话,完全就是一个混蛋!她也许比逼迫自己卖身的男人更要混蛋!连自己做人的尊严都不维护的女人,还有何理由让人去为其可怜?值得探讨!
其五:文章将“歌厅、按摩、足疗”等处上班的服务员全当成小姐来理解了,此观点我看也是比较片面的。不错,这些地方也许有着既按摩也卖身的现象,但只是少数,如果认为咱言之有误,朋友大可去实地了解一下。值得纠正!
说点题外话,文清朋友文中所言的“卖身”下岗女,基本集中在35—45岁这个年龄段,按“行业”潜规则来讲,她们只怕没啥“竞争力”呢!没有“市场”,没有“客源”,又谈何靠这个挣钱去养家糊口供男人?我想,文清朋友看到的这些人,只怕是那些场所的清洁员吧?!
基上所言,我认为文清朋友将下岗女卖身评定为“男人的悲哀”之观点是错误的,至少是很不客观的,且带有明显的个人情感色彩!从妓的女人,不一定是男人毁了她们,也不一定是生活所迫毁了她们,大多数情况下,是她们自己毁了自己。不自重、不自爱,再加上极速膨胀的、不正常的物质欲望需求,使她们的道德观、贞节观成了一个虚飘的气球,一碰就烟消云散!
诚然,卖淫嫖娼之风已愈演愈烈,包括许多在校大学生也有加入的传言,再加上女明星陪睡等等。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纵观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并不仅仅是一个金钱的原因。有的是权力下的牺牲品,有的是犯罪黑手的受害者,有的是无知无昧的可怜人……她们的境遇,已不再是钱与色的交易那么简单,不能简单地用一个堕落二字就能言明,它折射着整个社会风气的沦丧!
我曾遇到过来自于某革命老区的一女同事,人长得相当灵秀,原任职某公司文员,月薪一千多元,不算高也不算低,但某一日她忽然辞职了,去了一声色场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听其老乡私下言论,此女嫌在公司挣钱太慢太少。用她的话说,那一点点钱,何时才能过上好日子?凭着这样的观点,她心甘情愿地走上那条为世人所不齿的生活之路。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又如何以常情常理去理解呢?
因之,不管是下岗女工卖身也好,还是其它原因卖身也罢,我们不能将其过错全部归结于男人。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如果女人都能够洁身自爱,凭着双手过日子,也不会让男人行色得逞几回,更不会出现为了男人而去闯荡声色场所的荒唐事情来。退一步开来,如果文清朋友文中的现象确实属实,这女人大可将此男一脚抛开——连自己女人都护不了的男人,还守着干嘛?摆个地摊、卖几把青菜,其日子也许比这要滋润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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