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只有一个,父亲则不然。不要说爹多娘少是骂人,其实不然。据说杨六郎就有一百个爹:一个亲爹仨干爹,九十六个丈人爹。你想有还没这资格呢!当然,现在的法律,要达到这一步难度比较大,不过事情都是与时俱进的,新时代还有新办法。俗话说有钱的就是爹,看着有钱的人来了,赶紧跪下,虔诚的喊声爹,大概不会惹人生气。
这番感慨首先是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说东莞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穿白衣服,戴白花,为老板父亲送葬。看了这个消息的评论,也是五花八门。
有从老板和员工的关系分析的。说什么工人是不是老板的家丁,员工的利益诉求是不是能够得到正当回应,他们是不是在集体受辱而不想得罪老板。工人的工资是不是老板说了算。员工和老板是不是一家人,戴孝了自然是当成亲人了,有没有一人有勇气脱下孝服走出送葬的队伍。
有从法制建设和政府职能入手的:老板心黑,员工心软,相关部门干什么去了!员工被欺,是法规护身还是老板赏赐,员工维权是找工会,还是找政府?
也有替老板鸣不平的:中国讲人情。给熟人凑个热闹,把葬礼办得隆重些,无可厚非。作为员工,不说是不是老板要求去,就从人之常情看,知道了就不好推卸。就好比人家孩子结婚,乔迁之喜,总不能无动于衷吧。否则,以后见面继续工作会没面子。反正是给人家打工,也不损失什么,好不容易有个给老板拍马屁的机会当然要珍惜。不要什么事都上纲上线。就算有些强迫和不乐意的意思,员工要养家糊口,这点忍辱负重还是要坚持一下的。再说,在当今社会没有绝对的老板,每个人总是在某种地位与角色上受制于人——政府、行业协会、客户、社区负责人等。员工给老板亲人送葬不正常,居委会主任老丈人去世,你去慰问正常吗?镇长外甥女出嫁,你去送礼也屈辱吗?
到网上google了一下,原来这类话题决不仅此一件。璧山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雷建伟岳父辞世,管理局职工100多人送葬,县建筑队老板也派车送葬,以致于花圈队,乐队、送葬车辆,整个队伍长500米在城中前行。加上途中路边烧纸钱的人,占据了公路大半边,引来上千市民观看,阻断交通。这样状况大概比这个老板更热闹。
还有一个因为双规而畏罪自杀的宜昌市夷陵区交通局副局长吕传军,死后一样享受该局隆重的遗体告别仪式以及局长亲自组织的30多辆车的送葬礼仪。还有从监狱出来的犯人享受十八辆高级轿车和整齐的军乐队迎接,······这样的特色在这特色太多的国度已不算什么新闻了。如果一定要报道的话,没准晚报上会有这样一则消息:我市传统文化的一次实践和发扬光大呢。
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说有钱的就是爹似乎不好听,可饭是领导赏的,就算你有天大本事,也得在人家屋檐下混日子,就算你有多么不俗,最终结果一定是在付出巨大代价后依然被权钱治得服服帖帖。最后大家一样都成为一群只会巴结讨好摇尾乞怜的哈巴狗,这才是和谐社会稳定的基础。
当然,不能说我国法律不健全, 据说重庆市就有这样的《丧葬管理条例》“城区办理丧事应就近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指定地点进行,并遵守城市市容、噪声、环保规定,不能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 就算你能把这规定背下来,还真认真的去做啊?也太幼稚了吧。
活了半辈子,咱也参加过不少这样的事,葬礼、婚礼、乔迁之喜、升学之喜、生育之喜,只要拿着钱去了,人家就会给个笑脸,这已经很高兴了。如今的领导都有这样的功能:谁送礼了不清楚,谁没有送礼那可是一清二楚!就别管谁是朋友谁是上级,谁自愿谁强迫了。所谓难得糊涂啊。
还有,因为最近陈晓旭死了,就又复习了一遍《红楼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秦可卿的葬礼,着实让人开眼界。别说宁荣的家人要集体送葬,就是王公贵族也参与路祭,似乎也没什么不妥。不过后来看着一领破席卷着王熙凤的尸骨在风雪中也埋入地下,就知道尽管两件事的形式不同,可功能和效果却完全一样。
用句通俗的话说:谁死了还不都是一堆馒头馅!不过,在没解脱之前,还要不断的吃饭睡觉看病,所以就还要顽强的花钱挣钱。于是,在实在太累的时候,也会埋怨自己没一个好爹,甚至有时候想,如果自己有一百个爹,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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