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给保险公司一点宽容?
曹 正 玉
今夏真是保险行的多事之夏。
地上跑的“交强险”暴利之争一波未平,谁会料到天上飞的“航意险”暴利质疑一波又起呢?
5月17日《江南时报》记者许浩采写《交强险不满周岁 连遭“讨伐”》,文中再次批露:孙勇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辆,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无独有偶,5月18日《长江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售价为20元一张的航意险,在武汉的非法“批发”价格仅仅为二三元钱。
人们不禁会问:保险行业究竟怎么啦?
平心静气地想想,今姑且不谈“交强险”和“航意险”暴利是否存在,假如暴利真实存在应该怎样处理;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我们是否更应该反思一下这“风”究竟是什么?且这股让人寒噤的“风”是偶尔兴起还是蕴积已久?
如果说“交强险”尚不足周岁,我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然而“航意险”暴利大论战却可以推延到五年之前的3月19日!当日《北京青年报》公开了经济学家茅于轼对我国航意险的价格质疑,且于当年3月27日发表《保监会昨日答复茅于轼质疑:航空意外险不算暴利》的文章,文章详细地罗列出了“航意险”的各项费用支出比例。
后来的结果呢?“航意险”从每份40元降为现今的20元,保险公司依然没有亏损(至少这五年来我们没有听闻到保险公司因降价而亏损的呼声),保监会是否重重地掌了自己的嘴巴?而今的每份20元还是有保险公司无视保监会的监管偷偷地用两三元的价格“批发”给经销商从而引起人们的警觉和不满,保监会是否再次扮演了“东郭先生”的角色?
保险公司是企业,任何企业都应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进而为社会带来效益。排除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卫道士的唠叨,我想常人对此都不会持有异议。
但是,如何保障和监督企业追求合理的利润?如何从源头上杜绝企业有“非正当”得利的可能?
政府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应该“不赢不亏”,请问怎样才算是“不赢不亏”?“不赢不亏”该由谁来说了算?假如赢利了该怎样处理?假如保险公司亏损了又由谁来补贴呢?在推出“交强险”政策之初,这系列问题我们是否已经考虑周全?
再说“航意险”,非法进行“批发”的究竟是哪家公司或是哪些公司?他们为何要铤而走险?是不是他们因为没有资格加入“航意险”共保体?那么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在惩处违规公司的同时,我们是否更应该思考如何在营造和保障企业之间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氛围方面继续努力?
5月18日《南方日报》报道,今年一季度,广东(不含深圳)寿险公司退保金支出高达15·84亿元,同比增长52·06%。这一现象仅仅表明全民炒股已到了一个新阶段?
三年前,社会连动打击非法“地下保单”,如今“地下保单”虽然有所收敛但尚未完全杜绝,市民为何要舍近而求远呢?
在下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代伟人毛泽东说过的那句我们彼此都耳熟能详的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著名作家王蒙在评价已故作家王小波时说:“批判不指向权力,只指向被权力操控的族群,也许争的是一个明白,然而争的始终是一个不要犯傻不要愚昧不要自欺欺人的问题的境界罢了。谁也不想犯傻,愚昧,自欺欺人,这个问题用不着争;在一个要求人人犯傻愚昧的社会里,要独善其身,一不太可能,二没有意义,三不能持久。”
联系当下的“交强险”暴利之争和“航意险”暴利论战,我们对保险公司提出再多的“苛求”和“责难”,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
谁都无法保证什么时候冷不防从水底再冒出过“××险”的!
2007年5月19日于福善寺平常心书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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