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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说抄袭!静月清荷

发表于-2007年05月21日 下午5:23评论-43条

其实,我是没有资格写这个题目的,因为,在烟雨发了100篇文章,有一篇确实不是我自个的思路,那就是5月21号发在烟雨上的一篇记实小说:雨个傻子那令人流泪的爱情故事。

我没有看过这篇原文,但是,我照朋友的转述记下了这个故事。copy文字么,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只是,当我贴出这篇文章时,心里真的是十分不舒服,不是为了别人的指责,而是一个造字者最起码的道德谴责,我想,如果我是名人,这会儿一定是榜上有名了罢,只不过,像我这样的,投一颗石子击不起千层浪。

中国文化界对待抄袭事件历来是是非分明的。湖南籍的一位著名老作家曾被发现有抄袭的嫌疑,于是批评的言论见诸各种报刊,报纸上甚至刊登了大量对照性的文字以正视听,最后,这位老作家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近年来,与余杰有关的抄袭指控也不断传出,虽然余杰本人极力否认,但还看不到有什么人跳出来为余杰“出头”。

思来想去,还是不抄的好,黑白从来都是有着清清楚楚的界限,如何来得半点混淆呢?

其实,对于网络写手而言,大多数人都是不拿稿费的,之所以能够在工作之余写文章,无非是为圆一个文学梦,为了那份恒古不变的喜欢!既然如此,何不给自己也给别人营造一份和谐的文化氛围呢?

这其间,随着腾讯业绩的飞飙,互联网行业里十分时髦的一个词语“抄袭”便应运而生了,而且愈演愈烈,我也是看不起抄袭者的,可是,我却十分的无奈,我甚至发现,我今天在抄自己昨天写的,今年在抄去年写的……

想来自觉无趣!于是停笔一个月,可是,突然间,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手还是会痒痒,还会不自觉地会敲出一些似曾相逢的句子。这种心理,做为一个文字爱好者,大家想必都有体会罢!

的确,在腾讯的发展历程中,在网络文化的日益活跃的今天,确实有着太多的模仿痕迹,从早期的oicq到最新的拍拍网,无一不散发出些许“抄袭”的味道,正因为此,马化腾落了个“模仿者”而非“创新者”的绰号,王志东更是毫不忌讳的指责:“马化腾是业内有名的抄袭大王”,但笔者认为,“抄袭”又何妨?

抄袭,这是一个很难听的字眼,热爱文字的人没有人喜欢这个字眼的,道理大家都懂,但话还得说回来,抄袭、模仿并不是一味的抄袭、盲目的模仿,更重要的是在模仿的基础上创新。正如马化腾说的“最聪明的方法是学习最佳案例,然后再超越”。当当网总裁俞渝也曾说过,她最欣赏的互联网发展方法是“抄袭”、然后“模仿”,最后升华为“创新”。抄袭是带着自我思考的抄袭,最终目的就是要超越,正所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试问一下,如果你的文章没有价值,又有谁会来转贴?恐怕请人转贴你的文章,人家都认为是垃圾,还是把有限的空间让给更有价值的文章。

不要一提转贴,就认为是抄袭!就认为侵犯了你的知识产权!!google的pagerank(网页级别)也是基于网页之间相互的超链接计算网页排名,说白了,你网站的pagerank值有一半也是通过人家转贴给你的!你从中得到好处的时候怎么不想到人家了?这是一把双刃剑,在你伤害到别人的同时,你也束缚了自己!!!

看到这里,有过抄袭经历的朋友,请你不要沾沾自喜,我并不支持抄袭,我还是希望如我这般的文字爱者能够洁身自好。当然,也不要懊悔,只要你在抄袭时,能够把握好尺度,能够将原作者的精髓运用到极致,也不为过!(且记,千万别将原作者的文章一字不漏的copy,懂么?)

好了,不写了,未尾还是抄袭我上次文章的一句话做出结尾罢:我的目的就是推翻昨天的我,我今天写的东西,明天我就可以把它推翻,推新的出来。

写在后面的话:谢谢朋友的不吝赐教,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来不得半点敷衍。

雨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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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抄袭,是可耻的事情。但随着网络的发展,这抄袭也以飞快的速度发展着,甚至演化成一种文化。作者将抄袭写的很风趣,很生动,这样的文字读来甚觉可爱。

梦天使点评:

千万别将原作者的文章一字不漏的copy,懂么?这样的一个观点,类似有些偏差了。对于文字上的抄袭,我们应该有着一个正确的,明辨的观点。而不是运用一些文字上的游戏来给自己,大家找一个所谓的借口与理由。不过,好在有作者的所斯结句:我的目的就是推翻昨天的我,我今天写的东西,明天我就可以把它推翻,推新的出来。文章笔法不错,惜立意不是很明朗。撤精,设为百家争鸣,对于这样的一个广而化之的问题,敬请大家评论(:

文章评论共[43]个
貂子-评论

唉 这风气 比抄袭恶心!at:2007年05月21日 晚上10:02

麻辣村麻辣烫-评论

我记得ADOBE中国公司高级策划经理给我们讲过这样一句。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袭。
at:2007年05月21日 晚上10:14

鲁速-评论

转贴倒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对于抄袭,无论怎样说是卑鄙的。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01

许杰-评论

支持鲁兄之观点,欢迎转贴,反对抄袭!!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27

慕云飞扬-评论

抄也要有抄的有道德,或许某些句子,某些思想可以引用,一味地一抄到底那就是可耻!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31

静月清荷-评论

謝謝各位的勇躍點評,綜上所術,得到的結論只有二條:
(1) 反對抄襲!,為自己留些尊嚴 
(2) 維護原創作者的版權!
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59

静月清荷-评论

文學這條路真得崎岖不好走,只有不斷地推陳出新,才有可能成為大家。或許,終此一生,我都成不了文字大師, 但道理很简单:寫作的过程,是不断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看一花,看一木,看出了不同的境界,不同的品味。我寫所以我快樂!為這份快樂,我要繼續努力!(我想通過這次的教訓,我是不會再copy別人的啦,你呢?你還會再copy么?)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59

静月清荷-评论

当然,這里面也有可能包括你,终生寫作但是终生也没有成为你想要的,可是那份对于寫作的坚持,就是一种勇者的行为。
當有一天,越寫越包容,越寫越懂得享受人与人之间一切平凡而卑微的喜悦。当有一天,寫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时,世上再也不会出现束缚心灵的愁苦与欲望,那份真正的自由,真正的大智慧就在眼前了。

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0:59

长发为你飘-评论

早期在互联网。。下棋要上清风,打牌要去联众,听音乐找听吧,而现如今,一个QQ综合所有,你说腾讯厉害不。。嘻归根到底是中国管理部门的问题。。以中国现今各种规章法制及其具体执行的现实条件,文化管理部门对抄袭的鉴定和执罚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而人本身始终要保持自律的道德观。文学不同其他,它是对知识的追求,学到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1:07

落歌-评论

如人要不知,除非己莫为。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1:18

变色龙-评论

其实文字就是一种游戏,看每个爱好文字的朋友去怎样的组合,我们把高手称之为"借鉴",初学者为"抄袭"。奉劝那些"初学者"在没有成为"高手"之前,还是别出来丢人现眼。at:2007年05月22日 上午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