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厅疯狂地扭动着躯体,我很想释放出胸中的郁闷。别人来舞厅的目的我不得而知,可我,来舞厅实实在在只是为了听听音乐,跳跳舞。心情郁闷的时候,我特想呆在摇滚乐的震撼中,强扭着头颅麻醉自己。特想啃个摇头丸什么的,让自己成为整个世界的焦点。
该走了,都十二点半了,芳芳抬起她胳膊让我看表;而我,边跳着,边喊着:还不过瘾,再跳会。
芳芳是我在舞厅认识的女孩。一个原先陪我跳舞,后成我唯一舞伴的女孩。再后来,芳芳领我去了她住的地方,在她朋友面前大胆地说我是她的男朋友。
走吧,算我求你。芳芳撒娇地说着,还凑过身子死死地贴着我。
好,走吧。
出了舞厅,在华灯闪烁的夜色里,坐上出租,芳芳问我是不是回家?
去你家。我很坚决地说。
芳芳住的地方不大,但很温馨。这让我觉得和芳芳一起就像又回到了年轻时代,整个人重又体会到了恋爱,感知着爱情。芳芳也说自己在热恋,还说如果能永远这样就好了。“是我吗?”我问过芳芳,想听她肯定的答复。在我一次次地追问下,芳芳才说“傻瓜,那还能是谁?”
芳芳其实不化妆也很美。可每次出门,芳芳都要仔仔细细地在脸上用她的手为自己、为别人、为整个世界描绘出一片精彩。芳芳说活着就要快乐,让自己快乐,也叫别人看着快乐。我是不是因为感觉到了快乐才会经常来找芳芳?我常这样问自己。现实好像是这样,但心里,我很清楚并不是这样!每次来找芳芳,我的心情都不好。是在一种很落魄很郁闷的状态下,才去舞厅找的芳芳。和芳芳一起跳舞,一起大口大口的喝着啤酒,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忘却烦恼,忘记郁闷,忘记所有不想记住的事情。
我说不上每次见芳芳是我在找她,还是她在等我?反正每次来,我都能见到她。都能从她装扮过的美丽面容上看见纯朴单纯的人生。
才进家,芳芳就疲惫地往床上一躺,说:“今晚住这吗?”
这么晚了,不住这上哪?
回家啊!
别提家!
怎么,又吵架了?
嗯。
你们为啥老吵架?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结婚。
说这些干啥?
好了,不说了。
两人躺床上,芳芳问我:你打算怎办?
我能说什么呢,跟芳芳说我想离婚,离了婚后跟她结婚,这话好像已经跟她说过好多次了。在芳芳无比兴奋的状态下,我信心十足地试探过,可到头来,见芳芳的等待遥遥无期,我就知这嘴上说着容易的离婚跟现实生活里的离婚根本就不是一回子的事。远的不说,单说两家人的关系,街坊邻里的眼神,还有单位同事嘴上传的绯闻,外加法院和议庭那“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拆散鸳鸯的”传统观念,哪一点不都在慢慢地消磨着当事人的意志力,使我,总是在离与不离间徘徊?
看你成天这样,真让人心疼。
芳芳,我知道你对我好,如果没遇上她,如果能早些遇见你,也许,我的人生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哪会是什么样子呢?芳芳边示意我躺她边上,边问。
充满快乐。
你跟我一起真的快乐吗?
真的。
那你跟她一起什么感觉?
这你不是知道嘛。
听你说过“成天的吵架”。眼看着天花板,芳芳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结婚然道真的就这么得恐怖?
也没那么严重,只是把谈恋爱时的浪漫变成了生活里的争吵。
你真考虑过要跟我结婚吗?
考虑过。
什么时候?
你能给我点时间吗?
可以,一辈子都可以……熄了灯,我把芳芳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第二天从芳芳家出来,匆匆忙忙地赶着去上班。象所有见了面都会说:“早上好!”的同事一样,我也礼貌地对每个人说着“早上好!”。早上真的很好吗?我一点也没感觉这早上能给我带来什么的好。在单位,就是这些成天说着“早上好”的人,钩心斗角地总在你的背后使绊子;在家里,一大早连家还没回的我,这早上又能有多好?平平谈谈无聊地坐在办公桌前翻看着四处重复的“新闻”,一晌午就过去了。临下班,骑上我那连小偷都不愿偷的自行车回到满是火药味的爱情小屋(这是我和她结婚时给“家”下的定义),看着死一样寂静的场景……昨天的一幕再一次浮现在眼前。
一玻璃烟灰缸从她的手里飞了出去,在地上跳了两跳,粉身碎骨。认识你算我瞎了眼!离婚,我要跟你离。她暴跳如雷囔囔着,仿佛也想把我扔出去摔个粉身碎骨。“离就离,我还不想跟你过呢!”我也不甘示弱地囔囔着……走进厨房拿出扫帚,将碎玻璃渣扫进簸箕,静心想想,其实这本是一件小事,搁别人身上,也许笑笑,说声“下次我注意”就可以过去的事情,可她偏不这么说,反而沉芝麻烂谷子地把你祖宗十八代所有往事全都抖出来与眼前才发生的事情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总是我错了。错在我祖宗十八代遗传的劣根上;错在我小鸡肚肠,不该跟女人计较这针尖大的事情。日积月累,为做顿饭可以吵;为拖个地、擦个窗台也可以吵……矛盾就这样越积越深,直到两人互相看上一眼都有可能会吵起来,会说:找你算我瞎了眼,我要离婚。
空落落的屋子里除那满地的玻璃碎片外,饭桌上,盘子、勺子、筷子,残羹剩菜摊了一桌;椅子倒着,卧室衣柜开着,床上散落着花花绿绿的衣服、丝巾……她爱回娘家,每次吵完架都要翻柜倒厨地拿些东西回娘家住上十天半月,瞧着这爱情小屋正被争吵划破皮肤流着血,瞅着这满地狼藉的哭泣,悲从心起,这就是生活吗?我问着自己。
妻子和我也曾甜蜜过。也曾在爱的季节里,为了能多体会爱的甜蜜,大胆地在不同的场合尝试着所有的爱情内容。在还没爱情小屋的日子里,我和她为了培育我们幼小的爱情苗苗,在寒冷的冬季,迎着漫天大雪站立在黑漆漆的夜里,互相拥抱着问着对方“冷不?”虽都在打着冷颤,可心底里却有着火一样的热情,渴望着能永远地拥抱,永远地不弃不离。
记得那年春天的一个夜晚,我和妻拥抱在黑漆漆的夜色里,听着寒风轻轻地拂面对我说:“春天来了!”我也言不由衷地对妻说:春天来了!妻没能理解我的意思,眨着美丽的眼捷毛问我:“春天来了?”我点头,正想给她解释我们爱情篇章里最浪漫的春天来了,就见两凶巴巴的联防队员来到我和她的跟前说:请出示你俩的证件!
什么?
带身份证了吗?
没带。
那就请跟我们去趟派出所。
我们又不是坏人,跟你们去派出所干嘛?
是不是坏人去了就知道了。
你们怎么能这样?
怎样?看你俩,搂搂抱抱的像什么话?
我们……?
瞪什么眼,一看你们就不像什么好东西。
那次,幸亏遇到了一好的派出所长。没问什么就让我们走了。妻当时吓哭了,发誓再也不在光天化日之下谈情说爱了。她说她要有自己的爱情小屋,要在爱情小屋放肆的谈情说爱!还说她想在爱情小屋放纵自己,让那些联防队员气死……活活气死!!!
脚踩着还没扫净的玻璃碎片,感觉自己踩在破碎的爱情里。我和妻曾经那么用心地搭建着双方心灵间的爱情小屋,信誓旦旦地说着“爱你到永远!”可如今,在这还没退色的大红喜子下,爱情却像走到了尽头!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我其实并不信这。即使都这样了,我也不觉得这是坟墓。总觉得这只是两人间的磨合期,是可以柔和,最后达到极致的默契……可当自己遇见了芳芳,知有些爱是不需要磨合就能默契时……我才真的觉得自己是生活在墓穴里,生不如死。我,真的想静下心来,好好地想想自己的未来,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爱?如果眼前的生活不该属于我,那我是不是可以走出婚姻的墓穴,重新选择属于我的生活?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拿起电话,有气无力地问着:喂呀,找谁?/妈(岳母),我们昨天没怎么/什么?她昨晚喝药了/现在医院?/没事吧/好,我马上去。搁下岳母打来的电话,我知妻子的心境比我还要糟。再怎样,我也不会想到“喝药自杀”,可她,偏就这么做了。
拼命地蹬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往医院赶,我自嘲自己的幼稚可笑。许多事退一步本可以海阔天空,但没人在遇事的过程中会想这。多数人总是不理智地争强好胜,仿佛不争个你死我活就不算英雄好汉。谁先让一步就像是孬种,乌龟王八蛋!一个人可以为你去死,不管她是因爱还是因恨,为什么你就不能让她一步呢?不管她是一时糊涂,还是绝望地不想活了,当她把那能致命的药吞进肚,你还会要求她承认错误跟你道歉吗?为什么你就不能歉让一下,退一步呢?……想着想着,抬眼已经能看见医院那雪白的门诊大楼的了。不自觉地整理了下慌乱的思绪,我突然很想早早地见上躺病床上的妻,对她说:请多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好好想想,想法跟你到永远!只是,你别再做这样的傻事!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不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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