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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许三观卖血记>>白云baiyun

发表于-2007年05月16日 中午2:35评论-2条

读完最后一行字,合上书,本书人物故事的点滴情节又回流在脑海中。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青年时在他四叔家结识了卖血者根龙啊方,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去卖了血。

买血之后,虽然身体发软,走路轻飘,但口袋子里装的三十五元的卖血钱让他高兴不已,他有钱了··他不舍得乱花,他要用这钱做大事,他要找个女人结婚成家,于是他追到被称为“油条西施”的许玉兰,许玉兰在五年之内为他生了三个儿子,但婚后的日子并不平静,大儿子一乐越长越不象他和妻子,倒象是同街的何小勇,邻居们都这么说,议论的多自然就传到了许三观的耳朵里了,许三观就有了怀疑,他质问妻子,妻子说出了婚前的原委。原来何小勇原来和许玉兰谈过恋爱,在一次何小勇的主动激情中,许玉兰在被动中怀上了何小勇的种子。许三观知情后,觉得自已吃亏了,于是,家里什么活都不做,就躺在藤塌享受着许玉兰为他做吃做喝,他要用这种方法惩罚妻子,其实,在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他说一乐最象他,二乐三乐都不随他,可偏偏这个一乐成了别人的儿子,有时候许三观躺在藤塌中,想想就会伤心起来。虽是这样,日子还得过。只是平静的日子发生了一件事,三乐和别的孩子打架,把哥哥一乐叫来帮忙,一乐看到对方比自已个高,举起石头把那人的头砸了三下,鲜血流了一地。这下可不得了了,一乐闯祸了。被砸的那孩子是方铁匠家的儿子,动了手术·,接下来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又是吃药又是打针,医药费花了不少,这样一来方铁匠自然是不愿意了。他要让许三观出医药费。许三观想: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他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这钱应该由何小勇出,于是他叫许玉兰找何小勇要,结果何小勇不认自已有这么个儿子,被何家夫妇打骂了出来。许玉兰气的回来向许三观诉苦,丈夫也无奈,最终在邻居的提醒下,许玉兰叫一乐去找何小勇认他爹,然后向何小能要钱,最终还是被何小勇赶了出来。

方铁匠又来催许三观要医药款了,他说:再不送钱去,医院就不给我儿子用药了。又说:你们再不把钱送来,我就要带人来抄你们的家了,把你们家值钱的东西都搬走-----我方铁匠说到做到。隔了两天,方铁匠真的带人拉着板车般走了家什。许玉兰看着他们把自已的家一点一点的搬空,心痛地坐在门槛上哭起来。许三观看着他和许玉兰十年积累起来的这个家,现今已空空如也,眼泪也哗哗地流了下来。

许三观在自已空荡荡的家中睡了一个晚上之后,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说什么也要把被方铁匠搬走的再搬回来,于是他想到卖血了,想到十年前与了阿方和根龙去卖血的情景,今天这个家就是那一次卖血才有的。现在又需要他去卖血了·

许三观卖了血后,把钱还给了方铁匠,方铁匠叫上三个人拉上一板车,把他的东西又送回来了。

许三观的女人许玉兰不管是家里发生什么事,一不高兴就喜欢坐在门槛上又哭又叫的,有时候将自已的隐私都会哭诉出来也全然不顾。许三观很不喜欢她这样做却也无奈。这让许三观想起了林芬芳,林芬芳和许三观是在一个厂子里,年轻的时候辨子垂腰,后来嫁给了一个戴眼镜的男人,生下一男一女。然后开始发胖了,一年比一年胖,林芬芳就剪掉了辨子留起齐耳短发。

林芬芳也知道许玉兰,她对许三观说:你的女人又漂亮又能干,手脚又麻利,她买菜的时候-----我没见过像她这么霸道的人。许三观说:她是一个泼妇,一不高兴就坐在门槛上又哭又叫,她还让我做了九年的乌龟-----

林芬芳听了这话咯咯笑了起来,许三观看着林芬芳继续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是你的名子也要比许玉兰这个名子好听,写出来也好看。你说话的时候声音软绵绵的,那个许玉兰整天都是又喊又叫的,晚上睡觉时还打呼噜。你一回家就把门关上了,家里的事你从来不到外边去说,那么多年下来·我没听你说过你家男人怎么不好。我家那个许玉兰---------许三观一直数落着林芬芳的好。

许三观这天上午推着小车来到车间,没有看到林芬芳。厂里的姐妹说,他不小心摔断了腿。许三观在心里对自已说,我今天就去看她。下午的时候许三观坐在林芬芳床前的椅子上,因为是夏天,林芬芳的坦露在外的腿让许三观看得是气喘吁吁,以至于不能自已,终将发生了事情。

许三观从林芬芳家走出来,正满头大汗地走在一条街上,听到有人叫他,他认出了他们,正是他四叔的那个村庄里的阿方和根龙。他们这是去卖血,话三观看到他们去卖血,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阿方说,你身上的血痒起来了,就是说你身上的血太多了,身上的血一多也难受,全身就会发涨,他就我们一起卖血吧。

就这样,许三观卖了第三次血,他想着林芬芳对他的好,他想着卖血的钱可以给她买肉骨头,黄豆,绿豆和菊花,这样就可以报答林芬芳了------

时间到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由于国家政策和天灾的原因,到处闹饥茺,许三观家天天喝稀玉米粥加野菜,三个孩子饿得皮包骨头,为了不让家人消耗体力,晚上早早就躺在床上。这天晚上,许三观对儿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什么,想吃米饭,想吃用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啊肉啊的,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每人给你们炒一道菜,想吃什么?各自点。

三乐说:我想吃肉。那我就给三乐做一道红烧肉,许三观说:肉,有肥有瘦,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四片,我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凉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时二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许三观听到了吞口水的声音,“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是扑鼻而来,拿起筷子,放在嘴里咬-----

许三观听到吞口水的声音越来越响。是三个人都吞口水,许三观说:这道菜是专给三乐一个人做的,只准三乐一个人吞口水,好,三乐你可以品尝红浇肉,接下来是二乐,二乐想吃什么?

许三观用嘴为一家人做完了红烧肉,又做清炖鲫鱼,最后他又给自已做了最爱吃的爆炒猪肝。

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薄玉米粥,他对自已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他卖血挣来的钱交给妻子,他们要到饭店去吃一好吃的,可是,和上哪儿买,饭店什么也没有,饭店也在闹饥荒。

后来,文化大革命来了。到处都在搞批斗,许三观和许玉兰也没能躲得过去,吃了不少的苦。愚昧与苦难充斥到每个日子,直到有一天,领袖在天安门城楼上,挥挥手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要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户再教育,很有必要。一乐和二乐都背着铺盖卷,带着暧瓶和脸盆,跟在一面红旗的后面,去农村插队落户去了。

几年后的一天,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他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蓝子,篮子里放了几棵青菜,这是他带给父母的礼物。一乐身休不好,在家休息几天后回乡了,一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来了,他要到许三观家吃饭。许玉兰又坐在门槛上抹眼泪了:都到月底了,家里只乘下二元钱了,两元钱怎么请人家吃饭,怎么办啊,这可是二乐的队长啊,请他喝了,还得送他一份礼。许玉兰哭着对坐在屋里的许三观说: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卖一次血了。

许三观卖了血,身休很弱,他觉得头晕眼花,心脏咚咚乱跳,双腿在哆嗦,一直躺在床上。

一乐回到乡下以后,觉得力气一天比一天少了,到后来连抬一下胳膊都要喘几口气。一乐病了,病的很厉害,得了肝炎。当地治不了了,要送到上海去治。许三观到处借钱,共借了六十三元,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去了上海。一乐走后,二乐也病了,家庭处于紧急状态。许三观又想到卖血。他去找李血头去了,李血头说:你一个月就要来卖一次血,不活了?

许三观只身一人身揣二元三角钱出门了,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路上要经过许多地方,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他要在这六个地方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许三观在林铺,百里,松林,连着卖了三次血,许三观走不动了,他病了。为了给儿子凑治病钱,卖血差点要了他的命,当他拿着卖血钱来到上海,看到一乐有些精神了,看到儿子还活着,许三观流泪了------

又过了十多年,许三观六十岁了,这一天,他走在街上,在路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边炒猪肝的气息,他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他想起过去的日子,与阿方和根龙会在靠窗边的桌前,手指敲着桌子,声音响亮,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那种理直气壮的声音,那种口袋里有钱感觉。他决定了,今天他要为自已卖血,已经有十一年没卖血了。然而,当他走到供血室里,那个年轻的血头,嫌他年纪大,怎么也不会要他的血,还放出侮辱他的话,你走吧,不会要你的血,你那么老,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还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许三观听了这些难听话,心里充满了委屈,那个血头的话刺伤了他,四十年来,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来的,现在他老了,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伤心地哭了-----

许玉兰找到他,对许三观说:许三观,现在我们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你卖什么血?许三观说:我想吃一盘炒猪肝,想喝二两黄酒。许玉兰说:走,我们现在有的是钱,现在就买去。许三观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三盘炒猪肝,四两黄酒,他边吃边对许玉兰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接着又把那个年轻的血头说的话对许玉兰说了,许玉兰听后把那个血头骂了一通。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了句:这就叫吊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以上就是此书的大致内容,作者以叙事性的手法写完了故事,又象是在回忆生活,文字通俗平淡就象书中的人物故事,没有惊险的场面也没有错综复杂的情节,只是自然的讲述了那个年代人的苦难生活,讲述一个卖血型者一路走过的生活经历和他们一家的喜怒乐哀以及生活中的恩恩怨怨,昭示了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历史和中国的时代的变迁息息相关。卖血者虽然怀惴一把辛酸泪,但却是以一种生存的方式存在。本书故事普通,人物普通,但读后你却不能将其扔于脑后,你会去想,你会去感概,感受书中人物因生活困顿而发生的可笑事件,因贫困而演绎的苦涩幽默,一切都是很自然发生在当时的生活现实中。最后,作者道出书中的主题,平等,主人翁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所以他牢骚满腹说了句俗而不雅但却有道理的话:吊毛出得比眉毛晚,长的倒是比眉毛长。

作者在书中用以北方的粗犷,平民化乃至于市井粗俗的语言塑造人物的性格。营造一种原汁原味的氛围,语言与人物性格与思想的合成是那么谐调,使人物,事件,语言都溶为一体,这也许就是作者的成功之处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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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暖玉
☆ 编辑点评 ☆
暖玉点评:

本人觉得,此文简述文章内容过多,作者的读后感想太少,与其读这么长的简述,还不如读原作。

文章评论共[2]个
暖玉-评论

你好!本人也读过这则中篇,但未能写一篇读后感,当向你学习!
  【白云baiyun 回复】:握手问好! [2007-5-16 19:43:20]at:2007年05月16日 下午3:46

许十郎-评论

谢谢楼主,有空我去读一读。
  【白云baiyun 回复】:值得一看. [2007-5-16 19:44:21]at:2007年05月16日 下午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