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牛奶时,只见一位将近50岁妇女与售货员发生争执。原因是一种品牌的牛奶在搞有奖销售,这位女顾客买了三箱牛奶,只得到了一份一袋牛奶的奖品,感觉上当了,便说这种有奖销售是骗人的,引起很多人的围观。在我买完牛奶走出超市的时候,那位妇女还在因为奖品的事情,跟服务员争吵着。
如今,你送奖,我让利,买一送一,幸运抽奖……五花八门的有奖销售活动愈演愈烈。“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让人为之心动。至于有奖销售,现在的商家为了促销,经常搞活动,做为消费者已经看的麻木了。有奖销售,是企业为了增加销售量的一种营销手段。里面有不正当行为,谁都知道。任何商家做生意,都以盈利为目的,都不会去做赔本的买卖。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偌大个中国,有法不依的事情,是时有发生的。所以,搞有奖销售也就是正常的了。
有奖销售,迎合了消费者心理上的一些“赌性”和占小便宜的心理,因而极具诱惑力。本月15日,我和女儿在一家超市看到有奖销售一种品牌洗发精,买一赠一。许多人在抢购,后来才知道,买一赠一的洗发精,还有一个月就过期了。一瓶600毫升的洗发精,一家三口人至少能用半年。还有一个月就过期,用不完肯定会扔掉,这便是一种因便宜而造成的浪费。个人的这种浪费,成全了厂家。商家不知道这种商品的有效期就要到了吗?肯定知道,不然怎么会如此低价的出售?
在市场竞争中,商家运用有奖销售的办法促销,确实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销售额。但个别商家还把积压滞销商品,甚至处理商品当作奖品。都说公平竞争,现在的市场上很难做到公平二字。由于我国的市场机制的不健全,“竞争”二字很大程度上被人用歪了。一些企业所以要进行所谓“有奖销售”和“购物回报”,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已处于滞销状态,通过有奖活动处理积压物品;二是企业内部发展出现问题,为了扭转局面渡过难关,在短期内大量促销从而套取现金。所以,不是正常出售的商品,肯定有它的不完美之处。
说到中奖与不中奖,可以说是消费者自己心里在做怪。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所有的有奖销售中,很多人为了奖而买商品。我在超市遇到的这位妇女,一起买三箱牛奶。我在想:有必要吗?牛奶是天天喝,一箱可以喝半个月,因为有奖销售就买三箱牛奶。那么,没有奖这牛奶你就不喝了吗?你是在为需要而买?为了奖而买商品还没得到奖,真的让我有种“有心栽花花不开”的感觉。就我本人而言,我需要的商品,我不会去选削价的。我不需要的商品,你有一座金山做为奖励的诱饵,我也不会去买,因为我不需要。而且我永远不会去为了奖品而买任何物品,我怕便宜咬着。
古人说的好:“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绝大多数情况下,商家是不会做赔本生意的,就是未达到其预期的利润底线,货也不会出手。说明商家永远是精明的。消费者再精明,也有被便宜冲昏头脑的时候。所以,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要贪小便宜。常言说的好:贪小便宜吃大亏。
有奖销售,是多少年就存在的事情了,我们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立了多少年了,而现在不止是有奖销售,而且类似的明目越来越多,也说明贪小便宜的消费者越来越多。有需求才有市场,做市场营销,就得抓住消费者的心里。所以的消费者,都正常的去消费,别贪小便宜,也许会让这些“高明”的商家的各种带有诱惑性的销售,有所收敛。商家怎样做是商家的事,人家是姜太公钓鱼,告诉你了:“负命者上钩来!”。无论你是愿意被我钓的,还是我想钓的,亦或是我想钓的,你也愿意被我钓的。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姜尚因命守时,立钩钓渭水之鱼,不用香饵之食,离水面三尺,尚自言曰:“负命者上钩来!”如今,从小的有奖销售、到买一赠一、抽奖大酬宾、回报消费者、彩票中大奖,再到大的某某公证处通知领奖、包括手机短信的中大奖……这些诱惑,时常在向人们招手。请我们自己好好想一想,天下掉馅饼的事不会有的。所以,我想说,如今社会: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地上处处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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