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凤转到我们班的时候,我上小学三年级。那时侯人贩子活动好象刚开始,余凤家是被卖到我们村第一家。所以几乎全村的人都跑来看热闹。
老光棍有媳妇了,而且还带着几个孩子。老来有靠了。人们都在称赞,最得意的当然是我,因为第二天余凤就到我们班上学了,而且和我坐同桌,从未走出过村庄的我们,对遥远的四川来的余凤充满了好奇,课间围着她问个不停,遗憾的是她满口的川话我们几乎听不懂。几个男生开始阴阳怪气,我自然成了余凤的保护神,小孩子适应很快的,我们成了好朋友。
每天课间,我的肚子有点咕咕叫的时候,余凤就象变戏法似的,从她鼓鼓的书包里掏出一把我从没见过的从四川带来的蚕豆,或一两个鸭梨。放学后,我们就一起去地里割草,一起写作业。晚上在一起玩耍,余凤就给我讲她美丽的家乡,老师同学,及她已去世的慈爱的父亲。教我唱《边疆的泉水清又纯》,那是我第一次学这么好听的歌。
每当这时,余凤就会流泪,而我对她充满了同情。
后来,我转学了,一放假,我们就会在一起玩:“好没良心,这么久连封信也不给我写,我好想你呀!”余风一看到我就说。之前我还真的没写过信,因了她的缘故我开始写信了,农村的孩子白天要帮家里干农活,我们就在晚上坐在麦场的草垛边说话,我并不知道她到底年龄有多大,她自己也说不清,再后来见面越来越少,后来我上初中的时候她突然结婚了,我上高中的时候,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有一次她回娘家,我正好放暑假,踏进她家门,我就发现我真的来错了,美好的记忆永远只能是记忆了,她见我依然很亲热,只是我不愿承认的发现我们好像有点陌生了,她絮絮叨叨的说着孩子丈夫,家里的幸福生活,于我是那么的遥远,“我是没什么指望了,你一定要考上大学呀!”临别之时,她几乎用仰慕的眼光看着我,我被深深的刺痛了,逃也似的离开了她家,差点流出眼泪,后来我上了大学,工作了,结婚生子,再也没有见过她。
时光匆匆闪过,看着幸福童年里的孩子,我有时依然会记起,我童年的好伙伴余风,不知生活得是否依然很幸福?
本文已被编辑[薄云残雪]于2007-5-15 6:18:3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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