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都昌踩踏事件的发生,悲痛的不仅仅只是死亡孩子的家长。都昌县主管民政事务的副县长李建华是此次踩踏事件善后小组的负责人。他介绍说,6名遇难的学生中有2人是非农村户口,4人是农村户口,这在将来的依法赔偿中将会有所区别。
李建华还向记者出示了两份不同的《死亡赔偿费用清单》,一份是针对农村户口的,另一份是针对非农村户口的。李建华说,此次被踩死的学生当中有两人是非农村户口,另外4人是农村户口。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江西省2005年度统计数据,当地有关部门已经拿出了初步的赔偿方案。其中,农村户口每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72100多元,非农村户口每人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79200多元。此外,每名遇难学生的家属可获得5000元~2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事情已经发生,追究事故责任也正在紧锣密鼓之中。只是当前第一要务却还不是一味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而应该是商议如何善后啊!毕竟孩子们的尸骨未寒,家长们欲哭无泪。人们就等着来看我们的政府如何来给他们一个满意的交代啊。
有人说,我们不是已经在赔偿了嘛!可是,赔偿?赔偿能够值多少?一条人命多少钱?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又多少钱?这笔帐谁来算。区区几万块钱就能换去一条命,实在是太廉价了啊。拿谁家孩子来换,谁愿意?生命有价吗?亲情有价吗?
可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李县长却还冒出一句:“根据县政府研究决定,城乡孩子的赔偿将会有所区别。”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上面李县长列出的费用清单,不由得恍然大悟了。哦!原来,城乡也有等级,人命还分贵贱。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就连封建社会都高声呼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是我们呢,即便是城乡的孩子并排倒在了同一片废墟之下,处理的方法也是如此的迥然不同。且不说那区区几万块钱如何能够和那些可爱的孩子等值,更寒心的连孩子的生命也被打上了贵贱的标签。寒心的难道只是那几位来自农村的家长吗?我看寒的只怕是所有有良知人的心啊!
中央政府天天三令五申,创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会。像都昌政府如此行为,社会怎能和谐?孩子们倘若泉下有知,也该当嚎啕大哭了。可怜的是他们也并无其他本领,所擅长的也惟有这嚎啕大哭了。只是这哭声确实使我们悲恸,却不能打动那当权者的心。唉,孩子,谁叫你命苦,生长在农村。
好一个城乡也有等级,人命还分贵贱!
附:最使我悲痛的不单单只是这些孩子们的鲜活生命就这样消逝,更为愤怒的是看看他们的赔偿办法。城乡也有等级,人命还分贵贱。死者长已矣,生者痛何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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