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他了,那个如此英俊的男子,一袭白衣,立于世人面前,右手握剑,那把剑谱上排名第二的宝剑——渊虹。
他和天明站在山巅,四面八方蜂拥而至的秦兵将他们包围。山风吹过,他的长袍被风吹起,头发微乱,浑身散发着慑人的其实,像主宰全场的王者,无比俊逸。他用拇指顶开剑鞘,渊虹闪着嗜血的寒光。秦兵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根本看不清他的动作。只有剑刃上的几缕鲜红证明他曾经出售。三百秦兵无一生还。
三百人之战,令他受了重伤。在树林里昏迷不醒的他,在十几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是,最后一刻,那把震惊江湖的渊虹载着落日最后一丝浮华,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气,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穿过怪物的心脏,直刺进离他十多米远的大叔,剑穿树而出。普通人有这份武功,已是万夫莫敌的傲视武林,这一剑,惊了所有人。再看,重伤的他正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嘴角渗出一丝血迹,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与痛苦。
夜色苍茫,一轮弯月挂在天穹,周围是荒凉的边境,寸草不生。晚风呼啸,马儿长嘶,狼群高嗷。苍狼王一身黑衣,利如狼爪的手抓住少羽。他长衫微飘,有惊人的霸气,傲然站立在苍狼王面前,举剑直指苍狼王。背后的伤口已经裂开,在他的白衣上绽放出一朵红莲,触目惊心。握剑的手在滴血。纵使伤到奄奄一息,亦无法让自己后退。因为他是剑圣。即使重伤之后连战两场,他握剑的手已没有颤抖。带着一身伤,在惨白的月光之下,在荒芜的边境,在万狼包围的时候,立在马车蓬顶,与苍狼王决斗。不必在乎过程与结果,单是这一幕,这份英雄气概,这份霸气,足以让我沦陷。
我爱上他了,那个细心而睿智的男子。他闯荡江湖多年,武功修为极高,江湖无人不晓。他却一直低调行事,从不张扬,已不炫耀自己。初次与天明相遇,为天明赶走山贼,太阳沉沦于地平线之前,他逆着光,侧面在余日里显出柔和的轮廓。渊虹发出银白色的光。没有多余的语言,一句“跟我走,离开这里”足矣。机关城里,他站在天明面前,平静而温和:“我只是想让你明白一个道理,勇敢,不是通过让别人为他担心来证明的,尤其是那些关心他的人。强者,是能够让他的朋友,亲人感觉到安全和放心。”转身,大步离开。
我爱上他了,哪个永远镇静淡定的男子,那个无与伦比的男子,那个在《秦时明月》中的剑圣——盖聂。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7-5-12 22:57:3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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