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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修斋随笔(之八)柴立中

发表于-2007年05月12日 晚上7:31评论-1条

初读《世说新语•贤媛》,见有一则云:

赵母嫁女,女临去,敕之曰:“慎勿为好女。”女曰:“不为好,可为恶邪?”母曰:“好尚不可为,其况恶乎?”

很是不解——我们的古人不是教导“为善最乐”吗?为什么要“不为好”呢?刘孝标的注也只是引《淮南子》说:“人有嫁其女而教之者,曰:‘尔为善,善人疾之。’对曰:‘然则当为不善乎?’曰:‘善尚不可为,而况不善乎?’”那意思似乎是,作好人没有好报,为了得好报,你不能为善。这样的说法,委实有悖于“礼义之邦”的称号。孔圣人教导我们,与人交往,要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淮南子》虽是“杂家”之言,还不至于无理取闹到这个地步。何况这个“赵母”还上了《列女传》,是后世妇女们学习的楷模呢。我想肯定是我自己没弄明白。

我有一个朋友在银行工作,常常从百里外赶来找我们喝酒。这个朋友古道热肠,喜欢助人,视金钱如粪土,我们都得过他的接济;他又很有点晋人风味,每次期在必醉,我们都负责要灌醉他才罢休。有一回,大概是没灌到好处,我们中一人身居公安要职,与朋友是同学(我们一伙都是高中的同学),受“禁酒令”约束,不能畅意,又不邀他。我朋友就有些生气,至于涕下。别人都以为喝酒小事,不过玩儿,怎能认真?我独知之濠上,晓得在性情中人来说,玩才应该认真,朋友才应该认真。富贵利禄,不过谋生之资,视为腐臭可矣;工作事业,不过吃饭之碗,弃之何惜?惟有友情,亲如父子,重于君臣,应当珍重。酒场拇战中,人都知说“桃园三个”,不知刘备还有一句名言:“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不可续。”善哭的刘玄德正是凭了他的义气,他的性情,才赢得了关张舍生忘死的帮助。我朋友以为大家都是同学、“朋友”,偶尔相聚,应该痛快;况且又不是谁求谁的问题,没有利害关系,他仅仅是叫大家来喝酒,没什么坏心眼,犯不着遮掩拽藏。他是谨守了孔圣的教导了,不知人是会变的,高中的情,随世而迁,今有不可向迩者;又不知性情不投,你以为无益,别人则视为重大。《庄子》鸱吓腐鼠的寓言,纯为此辈而作。恶意固不可强加于人,好意难道能强加?老美加给伊拉克的“民主”,至今吃不了还兜着走呢。

我于是懂得了赵母的良苦用心,重新去读《列女传》。

2007-5-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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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碗凉茶点评:

小生活中品出大道理。

文章评论共[1]个
草木蓝心-评论

恶意固不可强加于人,好意难道能强加?有道理。at:2007年05月14日 早上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