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买了电脑,早上上班却发现丢了笔。但我并不悲伤,还觉得好笑。有一种自豪感、满足感。因为,正是这段时间对笔的疏远,才使我学会了用电脑,一种现代时尚的笔。不但平时写文章和处理日常工作提高了效率,还赶上了时代的步伐,你说能不让人高兴吗!
坐在自已的家里“玩”电脑是我多年以来的希望,今天终于实现了·所以今天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现在的孩子们从小就有电脑,而我们这代人到了30多岁才用上电脑,我们是落伍了,但也不算多落伍,还是赶上了,算是幸运的,搭上了现代科技的末班车!机遇很珍贵,稍纵即逝。正是有了这样的想法,所以,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电脑打字学会,而且要用五笔打字。这样以来学起来格外地吃力,差点没了信心,后来知道了聊天,听说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就开始聊天,起初很不自信,怕人家嫌咱速度太慢,硬着头皮聊,慢慢地打字快了,有人赶不上了,我也偿试用电脑写文章了,一天,两天,感到用电脑写文章很方便,不知不觉不用笔了,偶尔用笔还有点不习惯,又过了好长时间没用笔,笔也是带一天不带一天的,经常找不到笔,到底把笔弄掉了。
丢了笔,要在以前,当天就知道了,可现在好长时间都不用笔,也不知是啥时掉的,所以找起来非常难,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索性不去找它,因为现在用笔也只有开会的时候才用笔,大多写材料在电脑上写,很少在意笔的存在,从心里淡忘了笔,它在我的心里也失去了往日的位置。
学会了用电脑打字,调动了我写文章的兴趣。我的文章写的并不好,发表不了,但可以建博客,把它传到网上,让大家欣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所以,我建了博客,把写好的文章传上去,不料还得到了不少的赞扬,点击率还不低,不少网友要加我为好友,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感谢电脑。今后我还要继续用电脑写文章,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因为我从心里喜欢上了电脑和文章,所以我下定决心才买了电脑。看来电脑是要长期伴我而行了。
当然,钢笔陪伴了我几十年,对于我们“知识分子”相当于放牛娃的鞭子,吃饭的筷子,咋能说丢就丢、说忘就忘呢!再说也不是真的一点用都没有了。有些形式主义的会拿本子用笔做做样子,也是必不可少的。
钢笔呀钢笔,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之间的关系呢?我们曾经是患难兄弟,风雨同舟,我们曾经如一对情侣那样相亲相爱,如今,我们走过了好长的路,人到中年了,却出现了感情危机,就象小品《昨天、今天、明天》里面的老大爷和老大娘,而这种危机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产物。我不会抛弃笔,因为我深爱着笔。
我想起了一句话,叫做:“少年夫妻老来伴”,很象我和钢笔的关系,那就让我们永远结伴而行吧!
明天,我决定去买一支新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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