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列的棺材,无鼓也无音乐
慢慢地在我灵魂中游行
“希望”屈服了,哭着
酷专制的“苦恼”
把它的黑旗插在我垂头之上
———波德莱尔《烦闷二》
来到f大是上错了花轿,不知有没有嫁对郎,因为在中国大学转学比改嫁难,我的大学的贞洁注定已经献给f大。也无所谓,既来之则安之,我不是爱闹腾的人。
个性这东西的维持需要付出太多的代价,至少要牺牲清净自持的生活,你稍有不同,就会有凑热闹的好奇心从四面八方砸到你身上,仅管并不全是恶意的,总会让人不自在。我选择依着身边人生活的葫芦画个瓢,然后搬进去。所以大学开始不久我开始恋爱。只是不想大家都把大学女生(只要长得不会让人喷水喷饭甚至喷血的)比做水果的时候,拿看土豆的眼光打量我。
有男朋友的大学女生都不是土豆。
从这个意义上说,江子涯真是个好同志,在大一尾上让我摆脱了土豆的处境。这名字遭人喜欢吧,很有演奏家的风范,就凭这三个字,我断定:他出自书香门第,有艺术涵养,有洁白修长的手指,声音温柔浑厚,眼神清澈忧郁,能把人揉碎变成他眼波中的水草。这一切的联想都源于一个我自为坚如磐石的根基———他名字的谐音。想像力苍白如此,我不怀好意的怪罪万恶的应试教育。
读到这儿聪明的读者应该知道了,我是先爱上了这个名字,然后爱上了这个人,或许从来没有爱上,我的男朋友是三个优雅的汉字。我是说或许。
英语话剧社的演出,我在主演名单上看到了这个名字,一见钟情。他们演后现代的《哈姆莱特》,我以为江子涯演王子。哈王子确实长的俊美,尤其是有着柔软的小褶子的性感的嘴唇,我一直记忆深刻,直到2006年一夜之间从洛杉矶火到东京、巴塞罗那、斯得哥尔摩的wentworth miller出现,才把它给比下去。戏演完了,方得知江子涯演的是克劳狄斯,那个长相丑陋、情欲旺盛、恶毒阴险的家伙。舞台上的江子涯丑的罕见,其实说丑也不太准确,只是从骨子里散发出一种叫人厌恶的气息,天生欠抽型。卸了妆稍好,如果说比做白马王子,对所有爱幻想女生来说,打击也绝对是的致命。
戏演得还算好,我这个对语音挑剔的近乎残忍的英专学生也没觉得耳朵有什么不适。谢幕之后,有观众去后台去找自己喜欢的演员,这一抬举,他们自己也当仁不让的开始新一轮的演出:角色是巨星。
小药说“该死,没带相机,要不你用手机帮我跟哈王子拍个照?”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不会拒绝小药的要求,何况这要求比要我帮着打水买饭合理的多。拍完了,她还忍不住要和“王子”搭讪。一个外形俊朗的男生和三个饱含墨香的汉字,我居然选择了后者。
我和小药殊途不同归,她依然是单身,穿着怪异,招摇过市,是校园里晃荡的不稳定因素。我却成了江子涯的女朋友,暗淡的净色布衣,素面朝天。小药说我像个勤俭的管家婆,怎么好像比以前更土了,浑身流淌着村俗之气。我说这是一次倒退式的飞升,这不?为你们这些顽劣女子竖立了贤妻良妈的光辉典范。
“爱情不可能一劳永逸,丑男人也不见得可靠,花花你不要成了弃妇了再投奔我。”小药仿佛已经看到我惨淡的未来。
“我没想过永逸啊,我的忠贞是建立在江子涯的忠贞的基础上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说这话时我刚上大二,话一出口,我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那个为善良的小人鱼伤心了一整夜的花花是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个“超脱”的老女人,记不太精确,但我肯定是在大学,该死的大学,摧毁掉我最珍贵的东西易如反掌,什么鬼地方!从那叶时起,我又开始叫自己花花,母亲小时候随口取的乳名,仿佛换个叫法就可以捡回一些童年舍不得失去的东西。
“江子涯真该好好防着你,我看你将来肯定会红杏出墙。”
“你小药好到哪儿去?千万人盯防。”
“什么意思?就算我为害一方,我的作案范围里也找不出这么多人啊?”
“没听过人家教育学弟们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学姐啊?”
“mmd,我还偏偏叫他们防不胜防。”
当然最终学弟们的防线还是没被小药攻破,可能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她是个太追求完美的女人,不光是学弟,f大的所有男性,从学生到教授到官僚到食堂做包子的小阿哥都没有一个让她有进攻的冲动。而她身上凛冽的傲气也让所有的仰慕者望而却步。
爱情是女人自虐的崇高动因。如果爱上好细腰的楚王,饿死也悲壮。在女人眼中,殉情的才是真正的英雄,殉道者则是因为长了颗木瓜样的脑袋。小药从反面认证了我上述的真理。孤家寡人,身材再好也只能吸引好色的眼球,没人真正欣赏,小药干脆自暴自弃起来,半个月,体重长势喜人。
我说该去她该去买个健康秤,每天早上秤一下,得让自己有危机感和毁灭感。真的在购物广场看到了,一百八,有点贵,可以去游乐场坐十八次摩天轮,我们又去了杂货市场,一家专门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杂乱而略显陈旧,但东西还齐全,和舍不得买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健康秤老板说一百六最低了,我们故伎重演,佯装要走,这一招曾是我们屡试不爽的杀手锏,每次逛街靠这招省下的买衣服的钱可以大吃一顿。不过这次老板没给露出任何价格可商榷的余地,倒建议我们买杆秤,说那个便宜,她把我们当成小商贩了,秤个水果、猪肉啥的,杆秤确实可以应付。
终于作罢,小药说“天要肥我”。
我说“天不肥人人自肥”。
奔波了一天一身臭汗,我们一人花五块钱去澡堂洗澡。泡在浴缸里,水顺着缸沿溢出,小药突然兴奋的说,我可以一周泡个澡,把水缸的水放满了再进去,通过溢出的水的多少来判断长胖没有,我说“恭喜你的智商达到阿基米德的水平了。”
“阿其米德是谁?”小药的头发贴在脸上,好像脸是明显大了一圈“他跟亚里士多德啥关系?”
“他们的名字都有个德字。”她的些乱七八糟的问题你要真纠结着给她找正确答案,那将是件折寿的苦差事。所以只用找到一个相关的点瞎掰就可以了。“你的想法很有新意,不过可操作性基本上等于零。”
“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操作它,长就长,胖又死不了人。”她一脸无奈又无赖的神情。
我实在不忍心小药在人生的春天到来之前变成减肥药商家的上帝,催着江子涯帮忙打听下哈王子的下落。我见过的人中唯一可能和小药有戏的就是他了。江子涯很是费了点劲儿才想起那个人,说五门专业课不及格,被劝退学,听说找了点关系出钱去斯图加特读书了。
江子涯一边讲他脸上露出诡异的神情,一丝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他想说哈王子空有副英俊的外表,成天周旋在形形色色的裙子和眼影之间,不思进取,终于被这所国内小有名气的大学无情的淘汰了,我讨厌那时挂在江子涯脸上的胜利者的表情。一种报复了对手也报复了那些从来飘不到他跟前的花裙子的畅快。
“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江子涯无非是嘲笑哈王子金玉与败絮的表里不一。但我分明从他充满快感的讲述中听出了可怜的酸狐狸心理。其实江子涯对自己的其貌不扬是有察觉的,而且并非毫不介意,从前我眼中的随性淡泊只是一种无能为力的装精罢了。
没有给小药觅得爱情,我却在自己的爱情上看到了裂纹。
大二的十一长假前,我和小药去了趟湘西,想亲眼看看那座展翅欲飞的大山,推测一翻神鸟“菲尼克司”的模样,没准集点香木自焚了也能落下个鲜美异常的不死模样。
我跟江子涯说要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凤凰,他连那朋友是男是女都没问就爽快的答应了。我说“江子涯你要是一点都不在乎我了,就跟我说清楚!我跟别的男生去你也无所谓是吧?”
“你想哪儿去了,男人的爱就应该像天空一样宽广,庇护女人的同时给她最大限度的自由。”我像吃了枚酸果,难受贯穿舌尖到食道。不知他从哪儿背的这句话,我知道他自己想不出来。
扯淡!男人们不过是想以此来换取女人等量的宽容,甚至纵容,给他足够宽广的场地让他插满彩旗随风招展,而这个女人应该做最朴素最不起眼却最坚定的红旗。
虽然学的是英语,二外是日语,但我和小药从来把汉语看成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偶而也写些小段的文字投给不太知名的文学刊物。其实小药的文字游戏比我玩得精,出新意于法度之中。“我的细软既不细,也丝毫不软”,“我喝可乐,可我不乐”,文字是她手里的积木,拆和装都驾轻就熟。
当然这种技艺也给她带来麻烦,三月份樱花节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女孩摘了朵花被管理员骂,小药在校园网的论坛里发了个贴,就两句话“干吗不爬树,花了十块钱呢!干吗不折花,花了十块钱呢!”结果骂声如潮,从爱护花草到爱国主义,给小药洗脑,不止洗脑,
那道德的倾盆大雨把她的耳根后、脚丫子里,指甲缝里的脏东西都洗掉了。我说“小药你的反动言论读起来像诗经。”她说她是写诗的奴隶,时时准备被教训。
住在凤凰十块钱一个铺位的小旅馆里,我们写下一些文字交给对方夸奖。夸奖的结果是我们都很像沈从文先生,笔墨干净清新,还有音乐飘出来。
“傍晚,渔船都醒着。鱼骨却睡了。没有到江边。小女孩来兜售莲花灯。薄的彩纸,短短的蜡烛芯。是飘荡的小小安慰。”摘自小药的《凤凰的日夜——纪念我揪心思念的世外桃源》。
“葱郁妩媚的柳树见缝插针的生长,那是凤凰的绿色环佩;热烈妖娆的灯笼洋洋得意的高悬,那是凤凰的红色耳环。”摘自花花的《乐凤凰,不思归——走马看凤凰,我的惬意的灵魂之旅》。
我们总是那么默契,同时用了副标题,因为平时别说副标题,正儿八经的题目都没一个的,要么装成一副有隐衷的欲说还休的姿态,取名《无题》,这个时候总妄想和义山结成帮派;要么首句为题,不过这样的话,写第一句话花的心思和时间往往胜过剩下的全篇文字的时间,我们总想靠第一句一鸣惊人。
我们尝试过很多风格的第一句,惊悚的:“暗夜迷魂,幽灵有着闭不上的眼睛”;
有纯情的:“提着碎花的长裙,我小心翼翼的踩着那年夏天我们一起走过的苏堤”;
有撩人的:“我的锁骨恰到好处的突起,举着你手心的温度”;
有故作深沉的:“战火硝烟,这个世界抗拒不了蛮力”。
不过这些肩负着让我们引起轰动的使命的第一句没有一个凯旋而归,都成了杂志社稿件海洋中的泥牛泥马。
中学时当过语文科代表并不意味着会成为将来的作家。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在文字堆里刨自己的梦想,像我们的师姐们那样,去外企当个白领,体面的接受洋人剥削,或者干脆用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弄个绿卡,过一种遥远的幸福生活。这个其实也并不难,我和小药的成绩都不赖,学语言没热情,但有天赋,天赋,这是灰色竞争赢不了的东西,所以奖学金拿不到最高的,五百是不会少。
小药是我来自绥化的室友,鉴于她曾用过的“妖孽铩羽而归,绥化一级戒备”的签名,叫她绥化妖孽也未尝不可。其实在大学我还有一个同喝一杯奶茶的朋友(想说同穿一条裤子,但“背背山”火了这后,这话怕引起无关联想)。
她叫纪遥。
纪遥是我从小一个院子长大的闺中秘友,我小时候常去她家,两个小不点关起门来偷偷试她姐姐的衣服,我没见过纪遥的姐姐,印象中只有满满一橱柜漂亮衣服,总是比着纪遥的身子买大两号的。即使纪遥长大些了,那些衣服刚合身的时候,她父母也不让她穿,宁可买新的给她。纪遥就像个追着胡萝卜跑的驴子追着那些衣服长成现在这样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是我从小学到大学十多年了还在一个学校的唯一的朋友,不过她学经济。
当我和小药开始缠在一起吃饭、上课、参加舞会的时候,纪遥说小药身上有种神经兮兮的感觉。我知道她在争风吃醋,仅管她说的没错,我也常说小药你个神经病,不过语气是带着春天般的温暖,我欣赏她“癫狂我不会,正常我不屑,神经症我是”的“死皮赖脸”,纪遥则相反,秋风扫落叶般无情,有“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潜台词。
很多的感情其实早已淡漠了,但是惯性让它维持,也许人都是贪恋安逸,害怕改变,由于惰性和懦弱培育出了某些忠诚。纪遥想在两年之内拿下注会,她喜欢跟我讲她小时候怎么风光,怎么调皮捣蛋,和男孩子们疯成一片,依旧是老师最器重的学生,所以拼了命也要维护自己在别人眼中厉害学生的地位。其实她的童年我也并非完全陌生,即使从前陌生,经过她数十年如一日的口水轰炸也变得比自己的童年更为熟悉。
小药问我这个手里几个生活费都没数清楚的理财白痴跟未来的会计师都聊些什么话题。
我说不是聊天,我是个倾听的容器,同时还负责纪遥儿时的辉煌历史的重构,我用罗兰•巴特的话把纪遥的诉说称作“絮咿”(冷感的话语残渣)。
纪遥是听不懂何为“絮咿”的。小药也可能不懂,但我会耐心的讲出自哪里,“你听说过‘絮咿’么?”这不是为了显摆我懂得比谁多,我只是刚好接触到些罢了,小药看过更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讲给我听,有时候我也话都插不进,文盲的彻头彻尾。
“z,一个被阉割的毁伤的字母。呵呵。”我很欣喜,我们像是地下工作者在对暗号。
我们的英国文学老师老许是院里最有风度的先生,幽默又儒雅。太难得了,幽默的老师也有,但搞不好就哗众取宠,沦为恶俗,像现在屏幕上很多的“艺术家”,儒雅把握不好分寸很容易蜕变成酸腐或造作。我给这位老师写了很多诗,有人疑心我心怀叵测,他们甚至旁敲侧击的点化小药“花花知不知道许老师的爱人也是我们院教授?年轻时一起留洋的。”
“哎呀真的啊?不是说婚姻不幸的么?看来我又恋错对象了。什么世道嘛!”她有时候是个天生的演员。
我跟小药讲起过我的摄影师爸爸,压根儿算不上师,他只是个背着相机到处跑的人,从青海湖到横断山,出国因为没什么钱,只能去印度、尼泊尔、越南等周边国家。他一点名堂也没拍出来,也有个叔叔帮他筹办了一场拍卖会,结果才卖出去两幅作品,而且价钱是三位数,他丝毫没受打击,似乎的生命中有某种不可击破的东西。
这些年一分钱都没给过这个家,他过得不宽裕,近乎乞讨的方式找有钱人要点赞助养活他自己都够呛。
浪子可以是个好情人,却绝不可能是个好父亲。我讨厌人家说我的额头长得像父亲。那个男人与我之间唯一的关联就是在我生命的源头提供了两只蝌蚪。
每周一的课后刚好是中午,老许每次上课都带一个小的保温桶,下课了踩着自行车给在f大附中念高三的女儿送去。他的课我从来都坐第一排,近得可以看见他鼻翼上细细的几粒粉笔灰。那个保温桶总是勾起我犯罪的欲望,我想抢走他,也想蛮横的说以后您要带两份,我也要!
幸好老王子(我这样称他,好像也不是想故意造个绯闻整出点事端)夹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和善悲悯的表情一次次融化了我罪恶的欲念,让我心向明月。
我又在课堂上给老王子写了首诗,递给小药看。
“马蹄莲
王子骑着白马经过
沉睡的马蹄莲一夜间伸出一支花骨朵
于是开始新一轮的沉睡
花瓣紧锁着雪白的秘密
蜜蜂唱着含糊的歌
说王子老了 再也爬不上马背
梦哭了,随着雨籁簌的落
它把自己烧成一团忧伤的白色的火
花。火。
孤单的驻守被王子遗忘的诸候国
马蹄莲开放的声音
咬疼了我的耳朵”
“你说像不像情诗?”我问小药。
“不觉得,不过有点暧昧。”
“你就一点儿也不怀疑我对老王子是有爱情的?”
“一边儿歇着去,你就是玩身体写作我也不认为你这叫爱情。”她的嘲讽也不掺杂恶意。
“滚!恶俗!身体写作可以算作妓女职业的延伸。”我是真的看不惯身体写作。
“玉女玉女,身体写手跟您各走各的,行了吧?”
“恩,老死不相往来。”在谈起老王子的时候,我甚至反感“身体”这个语词的介入,只要眼神就够了,像小药对于我来说,只要手就够了,嘴巴也还好,无聊的想自杀的时候还可以讲讲冷笑话。
像我这样谈了恋爱的人还一天到晚和女伴泡在一起,多少有点不正常,违背了“爱情总在无言的迫害着友情”的恋爱定律。
江子涯说他就喜欢我的独立,还有个不大不小的理想——读个硕士。当然不会选老王子做导师,我相信他的人品,但对自己不太放心。现在我也是确定的,我爱的是一种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的来自成年男子的温暖而安全的感情。仅管这种感情对老王子而言是像星光一样发散向各个方向,而不是舞台灯只打在我一个人身上。能分一杯温暖的羹也值得感恩。江子涯可以一个星期见我一两次,他每天发发短信让我确信我还有个另一半儿,仅管连接我们之间的线早已气若游丝。
“花婆今天好好学习了么?”在我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江子涯估计突然记起一天没睬我了。
我不让他叫我老婆,仅管现在大学生搞对象都直接从称谓上把对方合法化,但我不喜欢,因为如果江子涯以后的老婆不是我(这个可能性非常大),那么在他心里就没有一个特定的称呼会记他记得我。我很严肃的跟他提出这个在我看来很重大的问题。他说那就编号吧,一号老婆二号老婆三号老婆……终极老婆,这样算来你是二号。这种牲口的话他也说得出来!我用眼神煽了他两耳光,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说把我的名字加进去,“花花老婆”,不过这又听进来像“花花公子哥”类似的人物,活脱脱一出墙专业户。后来又不知怎么就定下来了,他开始叫我花婆。
回到那条短信上来。
“我说好好学习了,是你给我的动力。”其实比起他,老王子是更能给我动力的人,姑且骗骗他,毕竟我还是他的花婆。
“嘿嘿,永动机诞生了。”这句小俏皮的话又让一丝久围的热情掠过我的耳际。
我们幸福的互道晚安,我搂着抱枕睡去。自从老王子说现在的孩子们晚熟,上大学了还抱着布娃娃睡觉之后,这个呆头呆脑的抱枕就取代了阿布的宝座——我的怀抱。阿布被我送到了爱心仓储,现在早已不知睡在了哪个山里小孩子的身边,也许阿布还庆幸给它换了个带着娃娃体香的主人,也不用在我在我看电影的时候被摁在我的膝盖上接受电脑辐射。
在七教上公选课,上厕所时皮带扣脱落,这恨恨的骂买它的那家服装店。骂完了又觉得委屈了它,这是四年前的新皮带,而且是买牛仔裤时附送的,牛仔裤早被我磨破了,这布皮带也不容易,守着一个不体面的岗位到现在,而且最终还是以身殉职。
纪遥的宿舍就在七教旁边。我提着裤子狼狈的杀到她寝室想借条皮带渡过我的十万火急。她不在寝室,不过她室友在,开门让我进去。
我发短信让她快回来,否则我丑大了。
刚发出去,听到两声布谷鸟叫。那是她的短信铃声。原来她的手机在床上。
我松开提着裤子的手,我的亲娘!居然没掉下去,虽说有点松,但绝对可以挂在髋骨以上,裤脚是长了点,拖在地上,也没什么大碍。我拿起她的手机把自己刚刚发过去的短信删掉,免得她回来看到又打电话过来以为我出了什么天大的丑。
我没有偷窥的癖好,但当我打开她的收件箱时,出现的一大串全是江子涯的名字,时间是凌晨一点多。于是这场偷窥注定成为历史的必然。
聪明的读者肯定知道二十岁刚出头的一个小男人和一个小女人,在凌晨一点互通短信会说些什么。无非是比我上初中时看的言情小说还老套的话。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情话的价值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到。比如最没想像力的赤luo裸的“我爱你”,听一个他者跟另一个他者说觉得这人笨到一定境界了,完全没有一点创新意识嘛。可自己对人家说出口,或人家对自己说出口的时候,觉得这是多么了不起的话,世界各国的独立宣言加起来的的份量也不如这三个字。天哪,我真是个可怕的女人,自己男朋友出轨了,我在他和他情人的短信里挑毛病,竟忘记了伤心和怨恨。
当我回到教室跟小药说“江子涯跟纪遥好上了”的时候,我变得激动起来,记起了伤心也记起了怨恨。我说“小药你快帮我骂他们,快点快点,我要哭出声了,你快点!”
“好好好。江子涯那种烂人,与其嫁给他了再搞婚外恋,不如早点放手,挑个更好的人结婚,婚外恋劳民伤财还惹骂名。”
“你个不得要领家伙,怎么觉得你不是在骂他们,而是在骂我将来要搞婚外恋!”
她反应过来“还不是怪你,骂人这事儿哪能急的啊,况且我还不十分了解情况。我们先别骂,好好清清头绪。”
“有什么好清的,你的话像咒语,我真的成了弃妇了。”
“别把自己想的那么惨,像德瑞娜夫人般,多大回事儿啊,江子涯也不过是你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罢了。”
这一次她没有像以前一样一语点破我体内痛苦的大气泡。江子涯最开始确实只是我喜欢的三个汉字符号,至于符号的所指我并不关注。可后来情况变了,爱情(无论爱到什么程度)对于任何人都是一条充满了变数的道路,也许走向温莎城堡,也许走向穷途末路,也许压根儿就走不到一起,半路就分道扬镳,选择新的侣伴,或者一个人行尸走肉般走下去。在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江子涯我的选择的时候他已经迫不急待的选择了最后一条路。
小药也会有时候弄不懂我。
江子涯不是我的鸡肋,我曾幻想过要做他的肋骨。
不了了之也挺好,可以避免很多尴尬和更深的伤害。所以江子涯和我都很明智,他发了条短信给我,“看样子你已经知道我和纪遥在一起了,不要怪她,我们都喜欢你。”
我的男朋友,从前对我说过“我爱你”的人,现在对我说“我们都喜欢你”,他的“我们”是指他和一个女人,和我一起唱着儿歌长大的女人。这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装在盘子里端去祭祀的大猪头。
不过我感谢江子涯没有给我冗长的解释,他觉得他们在一起天经地义,我也有点相信了,如果他乞求我的原谅,我反而永远不会原谅他们,而这种一点内疚感都没有的对我理直气壮的伤害,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什么。要不是性格缺陷,要不是无意的过失,不管什么原因我是这场情变的造就者,也必定成为它的受害者,如果两者都不是,而是命运的安排的话,那更无可辩驳了。“与天斗,其乐无穷”纯属胡扯,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我们是一群可怜的蜗牛,被扒了壳。
其实前面提到的所谓的情感忠诚有时候是来自我们民族博大精深的面子文化,比如我还是和纪遥一起回家,参加同一个小学同学聚会、初中同学聚会、高中同学聚会。
寒假里纪遥的父母买了件雪青色的呢子大衣,纪遥穿出来参加高中物理老师的婚礼,我们都觉得好看,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但给人的感觉绝不仅仅是富贵,而是高贵。
谁知道回家却被她母亲大骂一顿,说谁让她穿出去的,那衣服是给她姐姐买的。
纪遥很恼火“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长这么大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姐姐。你们都疯了吗?”
她还有很多的委屈没来得及说,母亲给了她一耳光。
纪遥开始绝食,把自己反锁在自己房里,第一天还出来上过两次厕所,接下来两天门儿都没开过。
我是后来听说的,听到这里的时候心里有莫名的感觉,仿佛上帝向我伸出了手。
第三天下午,她父母慌了,说只要她肯开门,他们带她去见她姐姐。
纪遥从房间里出来,头发蓬乱也不管,说“走。”
他们带她去了城东郊的一片小松林,走进去不到二十米,有座大理石的小小的坟冢,“纪遥,爸爸妈妈永远爱你”是石碑上唯一的字迹。
里面躺着一个和纪遥同一个名字的小尸体,不对,不只是同名,二十多年了,她一直在替这个“纪遥”活着。父母眼中没有她,她是个代用品。“纪遥”死了二十多年了,他们依然给她买最新潮的衣服,而自己连碰都不让碰,如果她换了名字,她不叫纪遥了,父母还是认她吗?不会的,肯定不会。她没有生命,没有份量,如果说她在这个家里还有价值那就是,她作为一个活物,让这个名字“纪遥”存活了下来,在大家的称呼当中。
纪遥离家出走了,在走之前,她都没问自己究竟是那对中年夫妇亲生的还是领养的孩子,她已经不再叫他们父母了。问了又怎么样呢?没有有区别。
听过去的同学讲纪遥讲到这儿的时候,我感到恐惧。如果一个人活着,却不是自己,被当成别人,与此相比,爱情、友情、亲情的伤害又算得了什么了,因为当“我”不存在的时候,所有的情感(无论它来自爱人、朋友、亲人)都失去了依托的根,又谈什么伤害?
纪遥出走的事儿,是我开学的时候才告诉江子涯的,他说“纪遥太冲动了,大学念到一半儿,出去了怎么生存得下去。”他不了解纪遥承受了什么,当然这也是他无法想象的。如他自己的名字:江子涯,给他一笔什么好处,让他送给谁都可以,即使某一天有人跟他说,“江子涯其实不是你”,他也会照样以江子猪江木头江笨蛋等不管什么样的名字大摇大摆的活下去。
小药曾因为我的事坚定的痛恨纪遥,她从来不叫她的名字,叫她“小娼妇”,我跟她讲纪遥的故事时她说“我想叫她的时候她已经不是‘纪遥’了,tmd的天知道小药会不会永远是我,我是一只饿得快!”
“那样对胃不好,饿得快也死得快。我宁愿慢慢饿着。我的大学,漫长的半饥饿状态。”
我和小药就这样相互望着,我们都饿,已经没有了觅食的勇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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