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咱这人也真没出息,至今仍是为“公仆”们服务的。每天的工作都很忙,但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完成的任务是为领导做的。也没觉得和人民有什么联系,“为人民服务”这是领导才有资格说的话。当然,具体落实的事情是咱做的,但咱做的时候没有这样高尚的思想,就想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争取别扣钱,能有个好印象。
我想不论哪个单位,大都如此:职工做事,领导总结,成绩和荣誉都归功于领导。这也难怪,他有权呀!只要是露脸的机会,首先就是要露出领导的那张老脸!凡是成绩、荣誉,领导就是承包户!于是电视、报纸上介绍某个领导干部,先要扣上“劳动模范”、“人民的好干部”等这些耀眼的光环,然后再说出领导的名字来。
对“劳动模范”、“人民的好干部”这些称号,咱总是困惑:领导每天都是忙着开会、喝酒、收礼、拉关系,怎么就成了“劳动模范”?特别是“人民的好干部”这个称号,更是叫咱感到不理解:当今的干部,一个比一个贪,一个比一个麻木,谁是“人民的好干部”呀?这样的干部是怎么选出来的呢?也许真有这样的好干部,但咱的命咋这样苦呢?咋就没遇见一个“人民的好干部”呢?难道这些好干部都生活在别的地方?
其实,这官只要到了一定的级别,各种奖状每人都可以搬出一摞来!这其中就不乏“劳动模范”、“人民的好干部”这些称号。但有了这些标签的人,就是叫人民放心、相信的好干部了嘛?未必。甚至这些证书里掩盖着一个贪婪、肮脏的灵魂。也可以说拥有这些证书的领导干部更是令人恐怖的家伙!他们贪污不是一两万,他们腐败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
没曝光的咱不知道,报纸、电视上曝光的贪官们,手法各异,腐败的花样也各有千秋。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是当地举足轻重的领导干部。穷的地方出贪官,富的地方更出贪官;南方出贪官,北方也出贪官。可谓遍地开花,贪声一片!
咱随便拿起手边的一张报纸就看见贪官的足迹:2007年4月15日《出天都市报》报道:原湖南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我想曾锦春在位时必定是炙手可热,那是想当的有权!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都是“亲自视察”吧?大会小会也没少做“重要讲话”吧?就是评选“劳动模范”、“人民的好干部”这些称号,他也该是热门人选,甚至已经是了呢。他没倒台的时候,谁敢说他不是“人民的好干部”?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民的好干部”却凭借手中的权利捞取了8000多万元!
咱这穷人,无法衡量8000多万元是和什么感念。我这里是贫困县,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1个亿,刨去水分,大概只有6000万元。如此算来,曾锦春可谓富可敌县了!如果他没有出事儿,再发展下去,手段再狠些,要不了几年不是富可敌市了?
咱这普通职工,一年忙到头只有18000元左右的收入,他这11年就捞取了8000多万元!一年基本捞取了800万元呀!咱养活一家人都勉强,他一个人可养活一个县呢!这当官人的能力就是强嘛!
这类“人民的好干部”他眼里只有金钱,只有女色,指望他为人民办事不是可笑?别看他们对人民麻木,对自己的亲信却心细如丝!曾锦春的妻兄开的非法煤矿被依法炸毁之后,他立即就罗列一个罪名将组织炸矿的矿管局副局长给抓起来了,他妻兄的非法煤矿随后继续开工!
“人民的好干部”和“公仆”一样,真是个极有讽刺意思的称号!那就做你的“好干部”好了,干嘛挂上“人民的”的这个招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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