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白玫瑰,终于以最绝色的姿态在我宿舍的花瓶中盛放。
虽然一再喜欢红,只因为有着滴血般任性的颜色。拼命爱煞这种决绝!
总以为生命也应如此热辣与放肆的!才不枉费在这冷暖自知的人世历化一场。
而喜欢白玫瑰也同样简单,就为某个人欣赏它。那么我也将毫无保留为它奉献我的一切,包括最初与最终的。所谓“爱屋及乌”是也!
有时难免怨恨。
为什么不可以选择遗忘呢!
有时,一个人挤身人潮汹涌的大街,心里是陌生的快感。偶尔忘却与某人零距离贴身,如此甚好!
渐渐也会知道,原来忘记远比牵挂来得痛苦。因为记忆根本无法删除。最终的可能性只允许被封印。却也极可能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暗角等待滋长。
于是,不再拒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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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应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