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四月,暖出一种极至。不觉间写下一行寄往外省的地址,再看那字,心中竟有几分得意。人有时确实需要一种满足。
点燃一支烟,不觉想起四十多年前的旧事,我上小学三年级时,纯蓝墨水极少见,那时的孩子只能买一些墨水晶,兑水化在小玻璃瓶里用。自己再用线绳编一个小袋子将墨水瓶兜住,每天上学提在手上。当时,一般人家的孩子都是用小木棍插上一个蘸笔尖,蘸着自制的墨水写字。记得有一天,我跑去看高年级同学办的一期专栏,见一个大自己几岁的姑娘,正用一支钢笔写着极其方正的字,写出来的颜色是令我最着迷的纯蓝色,现在想来,不知是那字写得好,还是那纯纯的蓝色更吸引我,总之我看了很久。而后,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回家便悄无声息地开始写方块字,而且尽量将字写得方方正正。在那盏电石灯下,我每天都要写好一阵子。特别是后来自己也拥有了一瓶纯蓝墨水后,更是常常想这么好看的墨水,应该将字写得更好,才对得起这墨水。这样想着,还真来了一股劲头,小小的年纪,竟将字坚持练了下去。
一天,我去医院看病,认真写上自己的名字,不想竟引起大夫的惊叹:“字写得不错。”从此,练字的兴趣更浓。到了小学五年级碰到一个酷爱书法的班主任,他每周要安排一节写字课,讲一些规则,写出几种字体,我这才发现同样的字,竟能变化出如此之多的韵味和风骨。从此,我对字的痴迷远远超过了是否再用纯蓝墨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光阴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娃娃变成中年人的时候,留下的这一笔积淀,常常使我在无人时忍不住一笑。而今的我再不会去希罕什么纯蓝墨水,再不会用不起钢笔。但字成为书法之后,我也再不敢妄称自己的字会有多好。那一段旧事,以及那一段执拗和执著,如今想起来,不禁令人有无限感慨——或许很多成功都是在某种环境下,由对一些事物的渴望和偏好而歪打正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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