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关于家庭暴力的文字映入眼帘;说实在的,在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的时候,论及这样的问题,我总是觉得是社会和人性的一种悲哀。因为单从社会和人性的角度理解家庭暴力,就难免会给生命蒙上一层不白的屈冤;就会让生命在一种社会规范的伦理道德中走向失去生命本色的小丑之路。
人来自于动物界,但人类绝不是动物;记得恩格斯说过,人来自动物界这一事实,就说明了人永远不可能摆脱兽性,他只能在兽性和人性之中做出或多或少的选择。做为一个伟大的哲人,我想他在讲这一番话的时候也是经历了某种心灵的磨难。因为如果我们从社会的规范形态去思考,就会发现,生命的原始本态总是和社会出现无法调和的悖论。如果在生命的世界里,用生命的哲学观点来审视生命,那么暴力又能说明什么呢?
我向来认为,生命的暴力那是生命延续和升华的精神基础。也许我提出这样的观点大家会质疑,会觉得我是一个崇尚生命暴力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在这里我要对产生质疑的人说,如果我们还原生命的本质,就会发现,生命的存在就是在一种相互吞噬的过程中按照自然的优胜劣汰法则来进行的。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微粒细胞,家庭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的一种必然产物;它和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概念。佛洛伊德曾经说过,社会愈文明,对人的原始生命力的压抑就愈严重。所以说,在家庭这种社会的特殊展现形式中,人们往往用社会的人性掩盖了生命的本质,用那些供奉社会的伦理道德折杀了生命走向涅磐的过程。在这里,我不想否定什么,我也更不想肯定什么;我只是想说,对于用家庭这种其实也就是社会的理念来评说生命,总是会给生命带来无穷无尽的遗憾。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的产物。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来看,这个命题无疑是一条真理;但是当把生命归原于自然,归原于生命的延续的时候,佛洛伊德就不得不提出了一个关于生命最核心的命题,那就是“利比多”;这是一种生命原始的力量,也是生命得于延续和发展的欲望。不管是做为社会的人,还是做为生物的人,我认为在生命的轨迹中应当更多的是体现生命的元素;难怪在好多年以前,不少哲人总想把马克思主义和佛洛伊德主义二者合在一起;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他们也没有寻到这两种主义最佳的结合点。
其实这不矛盾,因为社会的发展是以牺牲人性中最有生命价值的元素为代价的;社会是什么?如果我们纵观社会的发展历史,就不难发现,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暴力担当着怎么一个重要的角色。没有暴力的存在,也许我们今天赖于生存的社会仍然还是停留在原始的共产主义社会之中。社会所用于体现统治者意志的元素还很淡薄。所以说,马克思提出的“革命理论”其实在秦王朝时代的陈胜吴广的农民起义那里已经都已明了。现在的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到底和暴力有着怎么样的一种关系;如果延伸到家庭里,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来看待庸俗的社会陋习带来的家庭暴力,和存在于生命之中的那种生命的暴力倾向。
严格的说起来,对生命的理解要比对社会的理解复杂很多;因为社会可以用一种统治者的意志规范一种统一的认知模式,可以在一种国家机器的约束下来完成对生命的压制;可是生命做为自我单元的一种存在,他的多元性和自由性决定了他的存在和发展是不可能用一种模式来规范和约束的。那么生命自我的暴露形式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一种图景呢?
当然了,我知道,大家完全可以从社会的角度搜罗出许多和社会伦理道德相悖的家庭暴力的原型;可以用生命人性的延伸和社会所需要的和谐来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在这里我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为了一种社会的需要,为了一种社会虚荣的存在,为了一种和生命无关的举动,那么一旦形成的家庭暴力就成了一种实质的社会暴力。做为生命存在而出现的在许多人看来就是暴力的东西,也许那是生命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社会意志为转移的生命存在。
社会有社会的伦理范畴;生命也应该有生命的伦理范畴;如果在社会中一个人光着屁股走在大街上,恐怕在人们的认识中就会觉得这个人不是精神失常,就一定是失去了人性和心志;但是,如果我们运用科学的手段真的有一天科隆出人类自己,那么我觉得这无疑是违背了生命的伦理;没有生命伦理的生命和没有社会伦理的社会人其实都是一样的,他的生命意义,他的做社会人的意义就不得不大打折扣了。
社会的伦理我想大家都知道;因为今天我们提出的家庭暴力就是建立在社会的伦理道德之上。我很早的时候读过老子的《道德经》,尽管不能完全理解其精髓,但是我总还是知道老子所著的文字是想告诉人们什么。做为中华文化的瑰宝,《道德经》和《论语》已经自觉不自觉的渗入了人们的心灵。但是做为生命的伦理,到底应该都是一些什么呢?传统的文化加重了人文的色彩,尽管在体现人文精神方面有点挂羊头卖狗肉的味道,但它毕竟弘扬的是社会的一种政治伦理;对于生命的伦理,我可以这样说,在中国直至今天的社会里,许多人觉得生命的伦理应该和社会的伦理等同起来。所以当他们用社会的伦理来审视生命的时候,发现生命里的许多东西都是不应该存在,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记得单位有一位新婚的姑娘曾跑到我的办公室哭着给我讲了这么一件事情;说新婚之夜,小伙子咬破了她的舌头,而且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了血印;由此她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说她今生的第一次选择是个错误,说小伙子不爱她。我当时听了真的不知道怎么样去回答她;做为长她几岁的男人,此时此刻我真想告诉她,也许今生她会更幸福;可是我当时没有勇气这样说;后来我只好叫来了也在我们单位的那个小伙子,我把他新婚妻子的话说给了他,当时小伙子就红着脸低下了头。当我问他是不是不爱妻子的时候,他的头摇得就象个拨浪鼓;而且一再发誓说,天地良心,他太爱自己的妻子了。
我当时没有发表自己的任何意见,听完了我就让他们走出我的办公室;因为在对生命的理解中,也许需要的就是时间,也许需要的就是一种体验。后来他们有了孩子,生活幸福美满;不过就是因为有了那第一次,他们两口子见到我总是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我明白,尽管他们已经品尝到了生命世界里的乐趣,但是面对社会,他们总还是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也许今天的中国人都有如此的心理情结。
有人把一种生命之外的发生在家庭里的暴力称之为家庭暴力,那是因为在他们觉来,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国家机器,国家法律无法进入;如果一个男人在大街上去殴打一个女人,也许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在家庭里,这一切却变成了稀松平常;成了一种从社会来看的角色不公。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一直也在思考,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看待这一切;同时我们也应该去思考,家庭对于男人和女人到底意味着什么。
孩子和社会的规则发生冲突,有人说这是家庭出了问题;男人在外沾花惹草,那是男人的品质有了偏差;女人红杏出墙,那是因为女人没有做好丈夫。就说用正统的官方理论来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微粒,那么在这样的一种小的环境中,所谓的家庭暴力到底反映的是社会的什么呢?
有人说,男女性爱之所以成为世界中最美妙最诱人的千古不解之谜,就是因为生命的内涵实在是人自身无法企及生命的本质;尽管人们一再说他已经理解了生命,理解了生命存在的意义;但是让我说,生命的意义不是用生命自身来诠释的。理解生命,是不是也应该理解生命为什么存在的理由,生命为什么发展到今天的基础。
老虎可以成为兽中之王,那是因为它可以消灭其他生命;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主宰,那是因为人可以在这个世界上自由体现自我生命的意志。生命的存在就是一种暴力的存在;我们可以在社会上看到无数的和亲作秀,我们也可以看到生活中那许许多多的虚伪和假意;就象政治不能代表国家,个人不能代表民族一样;如果生命失去了一种暴力的倾向,那么就和被关在笼子里的飞鸟一样,真的有一天你要放飞它,也许它会胆怯的不愿离去;尽管你是在给它自由。
当然了,生命的暴力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社会中的烧杀抢掠;不是那种社会中的残酷战争;生命中的暴力是生命存在的理由,也是生命超越自我的一种天成存在。谁要想泯灭它,那就等于在泯灭人性,泯灭生命。
行文至此,妻子在一旁看到了我的文字;她在后边搂住我的脖子说:“两口子发生战争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有时候我真想狠狠咬你一口。”
“那可不行,我们家可不能有家庭暴力。”我笑呵呵的说。
“生命需要,我不管。”妻子似乎很坚定。
说的对!生命需要就是理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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