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为爱殉情郑若文

发表于-2007年04月16日 晚上7:22评论-4条

我是个好孩子,耶稣作证。

短发,单眼皮,薄嘴唇。干净,清爽。喜欢洒一些淡淡的男士香水,以此来区别与众,让自己知道,自己还活在这个世上,一个独立的个体,与众不同,有独特的香气。

然而最近却忧心忡忡。

在复习备考的关键阶段,我犯了一个错误,有人告诉我,我可能会被开除学籍。我找到皑皑,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说,开除也好,早不想在这个破学校混了,回家做生意去。可我呢?我该怎么办,辛辛苦苦,省吃俭用地考上了大学,就这样被一时冲动给断送了吗?

我被梦惊醒。

我站在六教的边缘,伸头向下看,好多好多的人。他们在大喊,不要啊。然后,我看到了皑皑,她在狞笑。时常有的那种表情,吃着口香糖,做着剧烈的脸部运动。我跳了下去,耳边是温和的风,窗户一格一格地向上攀去,我忽然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大声哭泣,因为妈妈。我想,我死了,因为爱情,却忘了亲情,一个卑微的人。

我去了我跳楼的地方,是午餐时间,人来人往,像往常一样。我买了些零食,站在人群中,向六教的顶层望去,它太高了,头部仰成一个钝角。想像着自己真的从这里跳下去的后果,以及在学校引起的轰动。一个男生,为爱,殉情。

回到宿舍,他们在讨论一件事情。

同城的n大,有一个女孩因为与男友分手,跳湖自杀,死亡。妈妈从千里之外赶来,泣不成声。男孩跑了,因为他心里有太多的恐惧,却无愧疚。否则他会为她祭奠,让她一路走好。他不爱她,她应该知道,为什么自欺欺人地爱着他呢?我在问她?抑或在问自己?

我看到我和他接吻的照片贴满了整个校园,小卖部买饼干的广告,换成了我与她暧昧的拥抱。她挤着眼睛,海藻般的红发,穿一件毛制大衣。我痴痴地被她的热情笼罩,像个傻瓜,在笑,却笑得勉强。

宿舍大门上贴着我与她的裸照,像两个缠绕的水袖,柔软,缠绵,炙热却令人生厌。我把自己锁在屋内,一盒一盒,凶猛地抽烟。我本不会抽烟,在这个时候,我学会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胡子长出来了,我无心修理,脚臭了,衣服脏了,香气没了。我却心痛到睡着了。

管理宿舍的阿姨,把学校的退学通知从宿舍的门缝内塞了进来。我没有理会。起床,把自己洗了个干净,喷上香水,打上锗喱,刮了胡子,去掉刀片,划破手腕,看着鲜血像未成熟的草莓液体一样渐渐地渗出,然后汹涌。

猛的坐起来,呼吸钝重。又一次被这样的梦惊醒。看到手机上显示着1:20,凌晨一点二十的时候我被自己吓醒。

皑皑像往常一样去教室上自习,我低着头走在校园的路上,似有千万双眼睛在瞅一个即将奔赴刑场的罪人一样看着我。路过一楼大厅时,又一次看到监控器,差点昏厥过去。它就像炮筒一样,稳稳地倚放在大楼一角,某个人,在某个地方正安静地,观察着你的一举一动。脸上布满狰狞的笑。

隆隆告诉我,学校每个多媒体教室内都有监控器,上次一个同学反锁上门,在教室内上网,被学校发现,记了一大过。去上体育课外系的同学神秘地说,听说北京某大学,一对恋人在教室内做爱,学校通过监控器查到后,开除了学籍。我正面对一个不可回避的责任性问题,我犯了两个错误。一,我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内和皑皑发生了性关系。关掉灯,以为会更安全,结果却更糟糕,学校的监控器只在黑暗的教室内使用。二,我在和一个我不爱她,她也不爱我的女生发生关系。只是以为荷尔蒙在作祟。她告诉我,她有某个教室的钥匙,我们可以在某个教室内上网。然后看到了接吻戏,接着就不由自主地做了不该做的事。穿衣服的时候,看大门的大爷,过来敲门,我慌了,可她慢慢地整理着蓬乱的头发。大爷用奇异的目光打量我们。皑皑骂,老头,看什么。大爷气的直咬牙,但还是忍了。

后来,我常常梦见我和她的裸照被张贴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无地自容。她却高傲的像一个得志的公主。

我想,这样下去我早晚会疯掉的,于是在一个月明星高的夜晚,整理了行囊,不留任何声响地坐上了火车。没有人知道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校园依旧平静。而我却不再属于这里,离开了我奋斗十几的大学,离开了我爱的人,还有皑皑。

我远离了这个城市。从坐上南下的火车起,我的人生就注定要重新编著。我不再是我,那个留着短发,干净的男生,奄奄一息即将死亡,只是缺少死亡的动力与基因。头发开始慢慢长长。皮肤因为不断磨练而老化,手变的粗糙,脾气暴躁。抽烟。我一直记不起什么时候我学会了抽烟。一天,a君告诉我,他曾经认为自己会进监狱,于是跑了,跑了好多地方,最后在这里落脚,做了保安,一个与警察有着同样令人骄傲的衣服的职业。在逃跑的路上,他学会了抽烟,那条路像梦。我忽然忆起,我学会抽烟是在梦中。

少年戒之于色,我沉于色。于是当人生开始着陆,为第一阶段奋斗时,我就错了,从此一错再错。迷失了自己,迷乱了方向。

火车在南方一个城市停了下来,我的身体也被放置在了这个听不懂语言的地方。去了一个商场,做了保安,一做五年。安静,泰然,不再做那种奇异的梦。认识了可心,新的城市,新的爱恋,并决定终生到老。

我被分到监控室工作,看着来商场购物的人的一举一动。工资高,工作轻,还能满足人的偷窥欲。

我看到了皑皑,在监控室工作的第一天,她抱着一个孩子。穿着妖冶的红色外套,头发依旧海藻般蓬乱。她说过,这样的发型,让人无法窥视到你的表情,能很好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即便这样,那个与我有第一次肌肤之亲的女子,我还是能清晰地记得的。

我不知道是否该去见她。她结婚了,那个孩子作证。毕业后来到这里,这里应该是她的家乡,她说过她的家乡是中国南方一个美丽的大都市。

她从我的视线内消失,我追了出去,已不见踪影。

可心说,她父母要求我们在这个十一长假结婚。我答应了,没有不答应的理由。我没钱,没房,一个没有家的外地打工者。9月末的一个下午,我向领导请假,告诉他我要结婚了。出商场时,我遇见了皑皑还有那个孩子。可心站在我的身边。皑皑放下孩子,泪迅速地涌出了眼眶。

我们去了商场对面的咖啡屋。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可心介绍她。她坐下后,整理了一下孩子的头发。平静地说,哥,你什么时候能回家看看吗?妈想你了。那个哥,那个妈,像两个锋利的针刺痛了我的心。可心这个时候才终于展开笑颜,不知所措地说,呀,原来是妹妹啊。这个孩子是小侄子吧,好可爱啊!我走过去,抱起孩子,他在笑,无邪的眼睛,干净,清爽,像极了以前的我。我说,皑皑,我会回去的。抱着孩子回到座位,说,这是可心,我们十一要结婚,你和孩子也来吧,我在这里没亲人,你就算是可心的婆家了。她笑,笑的勉强,嘴角微微一动。

我和可心结婚那天,她来的很早。头发修过了,拉直,染回了黑色。清纯,漂亮。孩子穿着干净的礼服,漂亮的像个天使。

可风摩托骑的飞快,赶来给姐姐贺喜。穿着宽大的牛仔裤,留着蓬乱的长发,讲话粗鲁,举止粗暴。表面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事实上他也是极其的简单,只是世俗把他打磨了失去了棱角,成为站在栈桥上吹着口哨,观看美女的无业游民。

他骑的飞快,孩子无力躲闪,我看着车轮像龙卷风一样把孩子席卷到下面。我跑过去抱起孩子,血流了好多,皑皑吓的浑身哆嗦,紧跟在后面。结婚那天人很多,车很多。上车时,皑皑抢过我怀中的孩子,说你要结婚。我回头看到可心失落的眼神,把探进半个身的身体退了出来。

我和可心结了婚,走进礼堂。内心却总有放不下的牵挂,像秋季里即将成熟的果实,愈坠落而未落的悬挂的痛。

婚礼间隙,我去了洗手间,给皑皑打了电话。她没接,再打,依旧没接,我似乎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挂断电话,不知所措。可风打来电话,懊恼,自责,语无伦次地说,我杀人了,怎么办?孩子流血过多,没有匹配的血型,孩子死了,我该怎么办。

冲了出去,留下了所有人的祝福和可心的惊异目光。去了医院。

皑皑在哭,疲惫的样子。我把她搂在怀里,她在我怀里抽咽,搐动,像受伤的小鹿,泣不成声。

怎么会没有匹配的血型呢?你是她妈妈,你们应该匹的啊?我问。

她一直在哭,那种痛苦的哭泣方式只有经历了巨大的悲痛才能呈现出来。我的心也很痛,却无能为力。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对一个曾经桀骜不驯的同学一点安慰。

她深吸了一口气,说,你结婚怎么跑这来了!你还是赶快回去吧,别让新娘等急了。

她的话刺的我更痛,没有人知道,我,一个无助的打工者能够得到这样的幸福,其实是痛,是寄人篱下,委曲求全的伤。

孩子的父亲呢?怎么没来?我问。

她陡然地停止了哭泣,如此的急促,像公车快要撞上过路的小朋友时,急速的刹车。她说,他死了,在孩子死的那一刻,他随孩子一起死了。

他死了,死于一座坟墓,死在了别人的怀抱里,为爱殉情,有人欢喜,有人忧。

那你以后怎么办?我问。

回家,该回到爸妈的身边了,在这里我一无所有。她说。

曾经,她告诉我,她的家乡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后来,我在这里见到了她,原以为她已经回到了生她养她的地方。

我来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爱的人,今天他死了,包括我和他的孩子。死了也好,无牵无挂。冷笑。

可心打电话来让我回去,说爸妈在家等急了,有什么重要的事比结婚还要重要呢?我没有回答,我不知道再生与死亡究竟哪个更重要。

皑皑让我回去,对我发火,冲我大喊,说,如果我不马上回去,我们以后连朋友也做不得了。我回去了,留下失魂落魄的皑皑,回到了羁绊我的爱情与婚姻中。

后来,皑皑走了,像我当初不辞而别一样的,不留任何声响地离开了。在我意料之中。

许多年后,我回到了北方。那里毕竟有我逝去的过往。父母已经年迈,看到我,可心和孩子都失去了哭泣的力量。我像是再一次从母亲的子[gong]里脱离一样,那份爱,童年般的母爱,一下子把我笼罩。在餐桌上,一家人放声大哭。

我遇到了那个告诉我学校监控器的人。我们都老了,不再年轻。相视有太多的感慨却无语。他告诉我,学校没有按监控器,那个一闪一闪像监控器一样的东西是警报器。关于皑皑,他说,从我毫无声息地离开学校的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见过她,后来听说因为她察觉自己怀孕了,离开了学校,去找她的情人。

她的孩子因为失血过多,没有匹配的血型,死了。如果他的父亲在,也许孩子就活在我们身边。可他父亲死了,在我结婚那天。那个年少无知的我彻底地死去了,留下了一个满腹创伤的躯体。

那时,我是多么的年轻,可年轻就允许犯错吗?如果,我很好地走完我的大学,那么我的历史是不是要重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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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纯白陰影点评:

这样的故事,总有些纠结的疼
一些放弃,一些绚烂,一些颓靡,一些败破
背后隐藏诸多无奈以及不堪
还能用什么挽留,一个年轻的生命,一段年少的岁月
憾然吧,哭泣那些不可能在有的重来。



文章评论共[4]个
水月妍-评论

往事终究会过去,旧时的伤口总会结痂,隐没,未来的日子,一路好走吧。。。at:2007年04月17日 早上9:23

望若云-评论

现实与感情有时实在是很难两全,故事很感人!忘记过去,珍惜眼前!at:2007年04月17日 上午10:48

锅净-评论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at:2007年04月19日 晚上10:14

逸清-评论

要爱就要有责任,不要随便的去爱。爱就要彻底,牵手走完一生一世,更不要爱你的人被你伤害。at:2007年04月29日 下午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