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颇受国人关注的“年收入12万元须自行申报纳税”已告一段落。媒体的报道说,全国的自行申报纳税人达多少多少人,效果比较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特色的新闻——事实离我们很近,真相离我们很远。
据我所在县的税务部门反映,全县自行申报纳税人不到应自行申报纳税人的三成,情况相当不容乐观。由于长期生活在这里,对县城里的达官显贵、商业大享常有接触,我分析了一下,自行申报纳税结果之所以不如人意,原因不外乎三个:一是税务部门宣传不到位;二是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差;最主要的还是这些富人们的心疼钱包里的银子,把它看作比命还重要,想传之子孙,享受无穷尽。
国人这种过分自私的行为让我想起了一名美国富人。巴菲特是美国白手起家的富人。他14岁开始用课余时间推销饮料,把辛苦攒下来的每一分钱都用来投资,并且把这一习惯保持了一辈子,成为世界第二富。富起来的巴菲特依然住在原来的房子里,没有买豪宅、美车,没有收集艺术品。尤为可贵的是,他主张对富人征收更高的税,并于2006年捐出其财产的85%用于慈善事业。他解释说,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在你出生前一天,造物主让你为你即将生活的社会制定规则,可你不知道你将成为怎样的人,你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可能是穷人,也可能是富人,可能生在美国,也可能生在非洲。这个时候,你愿意生在一个怎样的社会里?巴菲特这种独特、单纯的思维方式,击中了每个人内心深处被我们称之为“良心”的东西,那是社会的核心价值。正是出于这种想法,巴菲特把一辈子赚来的钱又捐献了出去。
与巴菲特这位美国富人的思想一样,丹麦的富人不是想办法逃税避税,而是十分乐意交纳税率高达50%-70%的所得税。因为在他们看来,缴税是一种社会责任,是立场问题,有能力的,就应该帮助能力差的人。在丹麦,这些税收被大举应用在社会福利和教育上,该国公立学校从小学到大学费用全免,18岁以上学生还可领到生活津贴。
“有能力的人,就应该帮助能力差的人”,这是多么朴实的话语;多么普遍的社会责任啊!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大小事情都提倡与国际接轨,为什么国内的富人就不能学学国外的富人,主动缴税、乐意缴税,用自己财富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呢?拜托你们,别老想着逃税避税这档子事,多想想自己的社会责任吧,多奉献自己的良心吧!
本文已被编辑[庞徨]于2007-4-16 13:22:1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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