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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好大一块唐僧肉[独立 生活]明镜亦非台

发表于-2007年04月15日 早上8:07评论-3条

霹雳一声惊雷,社保基金案发上海滩:逮了祝均一,带出陈良宇,翻倒邱晓华。举国上下,一片哗然:救命钱、安全线也敢碰,胆子忒大!然而,黄浦江的社保警钟余音未尽,浙江金华又发社保基金挪用大案,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一说几千万元)。又据相关资料披露,经审计署初步审计,全国社保资金违规71亿元,其中不少已经羊如虎口、人间蒸发了。于是,向来寂寞无人闻的社保基金,也便从后台羞答答地轻移莲步,一举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荣光之至。

社保基金案的高频率发生,让人于突然之间想起唐僧来。不是么,和唐僧一样,社保基金也是好吃得紧呢。

经刻苦研读、科学论证、层层梳理,遂归纳出社保基金与唐僧的亲戚关系来:

首先,“好吃,看得见”。

取经路上,谁都知道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吃他一块肉可就长生不老了,这自然胜过许多枯燥无味且未必成功的修炼百倍。要只是口耳相传也就罢了,偏偏唐僧还要在大唐长安和天竺灵山间画一条线招摇过市。就魑魅魍魉来说,对于好吃且看得见的东西,焉有不下狠手的道理。同理,社保基金数量庞大,而且就在很多人的眼里、嘴边。对于后现代社会来说,赚钱发财就跟修炼一样,既清苦又变数大,一不当心自己的努力就变成“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对于现代大小蛀虫们来说,“好吃,看得见”的“社保肉”,也就成为首选了。

其次,“好吃,不设防”。

假如把唐僧一直放在大雷音寺供奉起来,或跟玉皇大帝称兄道弟同坐天庭江山,那么他的肉再香,世上的妖魔鬼怪也是不敢心存妄想的,何况“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名言那时

尚未问世。然而,唐僧终究来到凡间,且以肉身前往西天虔求大乘佛经,这就为妖怪们创造了进攻、有所作为的可趁之机。尽管奉菩萨旨意,山神土地、四方揭帝作为外围防线,沙僧、八戒、悟空依次构筑起二、三、四道内部防线,看起来唐僧周围固若金汤。但对于狡诈多端、气势汹汹的妖怪来说,除了猴子外,其余皆形同虚设。不是么,对于社保基金而言,假如一直存于国库,如许庞大的救命钱又怎么会缩水蒸发肥了大大小小一窝硕鼠呢?也许有人会言之凿凿地说,把社保基金投入流通作低风险运作是为了增值,是为社会事业作贡献,不应该指责。况且,有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作保障,能够确保“资金缴纳——资金入库——资金运作——运作监管”的安全。还别说,丢了唐僧的山神土地、四方揭帝、沙僧八戒之流可从来不会说自己无能、窝囊、失职呢!

再次,“好吃,要不回”。

香喷喷的唐僧肉,不吃便罢,一旦上口,那是要急速消融、快速消化的,断无反刍的道理。既然社保基金具备了唐僧肉的特质,那饕餮们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吐出来的,就是骨头也不行。有时我甚至疑心,所谓“吃肉不吐骨头”的典故,是否源出于此。万幸的是,唐僧历尽艰险,几次送肉到妖魔鬼怪的嘴边,终究承蒙佛祖庇佑,毫发无伤地从起点又回到起点,功德圆满,做成檀旎佛。而现实世界中遭袭的社保基金,便绝无如此的幸运了。据相关的资料披露,有相当一部分违规资金,已经在资金市场的运动中消去国字烙印,成为别的什么性质的财富,不再具有救命钱的功能,也不会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义务。“其中相当一部分社保基金已经无法追回”,法律专家、职能部门如此界定“唐僧肉”的命运,让人扼腕长叹。

最后,“好吃,吃不得”。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但凡对唐僧肉有非分之想的,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或者作了悟空的棒下之鬼,长生不成反误了卿卿性命;或者被打回原形,丑态百出,千年道行毁于一旦;即便有些后台背景的,虽免于一死甚至皮肉之苦,却终究脱不去回天庭、灵山反省悔罪的命运。与此同出一辙的是,无论是谁,只要他胆大妄为,视法律法规如无物,敢于侵占救命钱的,均逃脱不了接受法律惩处的下场。即便贵为高官,也不例外。上海滩的社保风暴,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随着社会转型、市场转轨的逐步深入,或许,不仅仅是社保基金,还会有别的什么公共资源,也会成为唐僧肉。那时侯,一方面要磨亮达摩克利剑,更好地发挥大圣火眼金睛和如意金箍棒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则应该让垂涎“唐僧肉”的饕餮们顾忌贪婪的巨大成本,三思而后行。

面对“唐僧肉”,特此多余地说一句:好吃,要不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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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荐/文清推荐: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唐僧肉谁都想吃,
但在贪婪的时候,
切不要忘了"喝凉酒,花赃钱,
早晚上病。"这句话。

文清点评:

抱歉,
刚才打错字了,
应该是"喝凉酒,花赃钱, 
早晚是病。"

文章评论共[3]个
文清-评论

不义之财不可取啊!at:2007年04月15日 早上9:28

桑榆晚霞-评论

喝凉酒,花脏钱,病了一人,富了子孙……at:2007年04月15日 上午10:45

明镜亦非台-评论

四下浏览网页的时候,发现该文居然被“书剑飘零”收入个人博客,真乃咄咄怪事!呵呵,是不是还有点价值啊!at:2007年05月03日 上午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