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晚晚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流氓,彻头彻尾。这都是有例证的,比如我小时候常常爬上墙头,挺着肚皮要把尿撒到过路人的头上;再比如,我上初中时经常用自创的恶毒语言骂人,其内容与我年龄不相称之程度令人瞠目结舌;还有,高中时我还曾散布谣言,说某某老师手yin的姿势极其丑陋,等等。这都是我成其为流氓的铁证。对此我是有异议的。依我看,小时候的事,大概只能归结于调皮,而后来也总是因为受人欺侮,我无力反抗才导致了一些过激言辞。也就是说,我是迫不得已。但晚晚不听我解释,她说,流氓就是流氓,没什么好争辩的。但考虑到我只是在言语上比较猖狂,从未有过行为上的不端,她又表现得公正起来,说,其实你不是一个地道的流氓。
我和晚晚一隔四年不见,其间音讯全无。但四年后我们在陌生的大街上相遇,晚晚依然能一眼将我认出,随即大叫一声“流氓”。晚晚的模样变化大得惊人,若不是她的声音还是跟四年前一样清澈,我怕是绝对不敢上前相认。她的头发染成了枯草黄色,乱糟糟地披在肩上,眼影暗得像是挨了打,口红艳如鲜血,又露脐露背。说实话,就像一个三陪女。
没想到晚晚真的已经在做那一行了,她问我怎样看待这件事。问这句话时我已经坐在了她所开的那家狭小的内衣店里。我们身陷艳丽的女人内裤和胸罩的丛林包围之中,气氛相当的暧昧。但我依然保持住一贯的理智,细细问她事情的来龙去脉。对此,晚晚说,我这个人天生就是流氓胚子,在这种时候仍然能拥有一本正经的流氓理智,简直不可理喻。她这样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们俩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在四年前还是亲密的恋人。她不肯告诉我其中繁琐的细节。没意思,她说,你知道反正是生活所迫就行了。既然她这样说,我也就没什么可问的。我说,可以理解。
当晚我就在那间内衣林立的小屋里过夜。晚晚又像四年前一样,猫着腰躺到我的臂弯里来。不同的是,四年前我们的拥抱总是隔着衣服,而这次一无所隔。晚晚光滑的脊背在我的胸口缓缓地滑过,她的身体跟四年前一样柔软而有弹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她自言自语地说,这种感觉真好。我不知道她所指的是肌肤相亲还是单纯地躺在我怀里这件事,但我没有问。随便吧,我想。然后,晚晚就抱着我的手臂,唠唠叨叨地说到从前。她说,尽管我是个流氓胚,老是斜着眼睛看人,但她那时是真的喜欢我。她还记得初中时有一次约会,我们贴着教学楼班驳的墙壁一路溜出校门,没有被老师发现。那个时候我居然会害羞,溜出校门的时候,我居然脸红了。然后我们手牵手跑入了街道。街上有一家做蜂窝煤的人家,在家门口堆了一大堆煤,把整个街面都染黑了。她穿着白白的网球鞋,我不忍看她从那黑乎乎的煤屑上走过,就跑了很远抱回一大抱麦秸过来,像铺红地毯一样细细给她铺路。那时的我是那样可爱,晚晚打了一个响指说。就因为这个,她就发誓要爱我一辈子的。
那次约会,我和晚晚跑到了离学校一公里远的大水库边,那是镇上的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地方。水面起起伏伏,不远处稻花的香气迎风飘过来,我提出要亲晚晚一下。晚晚坚决不肯。她说,上了高中才可以亲她的,现在要亲可以,只能亲脚趾头。说着还把脚往我脸上伸。后来上了高中,我终于可以亲吻晚晚了,但我又觉得这样亲亲抱抱也没多大意思,我想跟她做爱。晚晚又说,上了大学才可以做爱的。这一点说明晚晚还是蛮开放和通情达理的,因为别的女生往往会说等到结婚才可以做爱,那样的话,男人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可惜的是晚晚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做过爱。不仅如此,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因此荒废了。
那个晚上,晚晚背靠在我怀里躺了很久,我们都没有什么动作。后来她翻过身来,面对着我。她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来呀,笨蛋!我顿时有一点不知所措。晚晚接着说,别怕,我没病的。她说每个月她都会去做一次检查,今天她刚刚去查过,结果是没病;而又因为撞见了我,没有做生意,所以安全性可以确信无疑。她还说,今天她在安全期,可以不带套的。说完嫣然一笑,蜷成一团往我怀里钻。
这是我和晚晚第一次做爱时的情形。我不知道在此之前晚晚跟多少个男人有过了类似的经历。这是一个可怕的想象。是的,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在漫长的四年里消释了,但长达十几年的记忆还在,兄妹般的情谊还在。我做得很勉强,后来终于完事,发现有泪水从晚晚脸上淌下来。我们平静地躺下,像多年以前置身于镇上水库边的草地。看着头顶上林立的内衣内裤,晚晚突然兴致勃勃地和我讨论起“合理”这个词眼。
晚晚说,当年我们成绩相当,我考上了大学而她没考上,这件事不合理。她说她曾经发誓要爱我一辈子的,她已打算好在升入大学之后为我分开双腿,接纳我们羞涩的青春。可是她没考上。她现在沦落至此,每天为别人分开双腿,这一切都不合理。我说,四年后我们还能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相遇,证明生活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总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事,总得有人碰到。我大学毕业了找不到工作,也是其中的一件。现在我们俩碰到了这些不合理的事中的一两件,总的来说还算合理。生活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忍受,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令人满意,而如果你咬牙忍着,你总是可以活下来。晚晚听完瞪了我一眼说,放屁,流氓理论!
(二)
我没有料到自己会在武汉逗留一年之久,我本来只是路过的。跨出校门,从西安出发,向东南,再向东南,我只想在一个繁华的都市里找口饭吃。哪里接纳我,我便在哪里落脚。在武汉,晚晚用她那间八平米的小屋容纳了我,但很显然我并不是要从她那里找饭吃,所以毫无疑问我要离开。问题是,晚晚她不让我走。
在那个灰蒙蒙的午后,我本已背上行囊,跨出了那间艳丽的小屋。水泥砖铺就的昏暗街巷就横在眼前,我正将右转九十度,要以侧影的形式从晚晚的视线里长期或者永远消失。走出十步之后,晚晚的木屐忽然“啪啪”地在我身后暴响。我未来得及回头,她已冲上前来,从身后将我连背包一起拦腰抱住。几分钟后,她松开手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对不起,一时冲动,你现在可以滚了,流氓。我扭头看了看西边被积云笼罩得几乎不见踪影的太阳,心里“格登”一下,觉得就这样走掉似乎有点不大对劲,于是决定跟晚晚回去多呆两天。
晚晚用一个哲学问题困住了我。她站在屋子正中,双手掐腰,笑盈盈地对坐在一边的我说,既然你自愿回来多呆两天,那就在这两天内帮我解答一个问题吧。我想都没想就说,什么问题要解答两天,十分种就够了。晚晚于是一步跳到我身边,俯身在我额头上轻吻了一下,说,我要你给我解释我们活着的意义,解释我们生活的合理性。我一听顿时愣住,心想以我的资质,解答这个问题怕是花上一辈子都不够。后来我才知道到,这个问题是晚晚故意拿来挽留我的,因为她了解我,知道我要是凑不出一个圆满的说法,就不好意思开口说离开。我当时并不明白晚晚为什么要这般挽留我,留在这样一个我们都看不到希望的地方。直到后来的后来,我才悟到,她并非是想把我留在这样一条昏暗的街巷,而是渴望我能将她带走,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可那时我一直未能理解她的用意,坚持要一个人走掉。
我假装成竹在胸地向晚晚要烟,说思考这样严肃的问题需要点一支烟。晚晚点了一支520塞到我嘴里。那支烟的过滤嘴沾染了她手上带香水味的汗脂,抽起来味道怪怪的。晚晚自己也点了一支,然后我们各自坐在一股缭缭青烟的后面,开始讨论有关活着的问题。
我的发言如下:叔本华说,人活着就是要避免痛苦,而绝非追求幸福。因为痛苦是绝对的,而幸福是相对的,痛苦是长久的,幸福是短暂的。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摒除欲念,扼杀感官细胞,力求修炼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像木偶一样生活在这世上。
晚晚说,那活着不就跟死了一样吗?我说,不知道,因为我没有死过,没准儿死了会更好受一些。然后晚晚就说我是在放屁,故意搬出名人来糊弄她;而且,这不是我自己的观点。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无话可说,这很显然不是我自己的观点,所以这个问题有待下次再讨论。
在两天里我没有想到更好的解释。我和晚晚吃饭、睡觉、逛街、做爱,一切都来得自然而然。我在想,这一切到底他妈的合不合理呢?我就这个问题请教晚晚。晚晚随口说,存在即合理。我反问说,要是我把你杀了,也合理吗?这说明我已经糊涂了,开始反对起自己的观点。晚晚眨着眼睛说,你敢吗,笨蛋!
夜晚的时间很漫长,我一直都在在沉默。晚晚也沉默起来,并用床单将自己掩面罩住。许久之后,她探出头来,嘘了一口气,说要向我坦白一切。
晚晚说,她最初的沦落并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在这一点上她欺骗了我。真实的情况当属她的自我沉沦。那是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员。正处盛夏时节,这个城市的夏天闷热得让人窒息,而她每天中午却只能跟电脑显示器挤在一张桌子上午睡。热风从窗外进来,将她重重包围。她趴在电脑桌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她的脑子里昏昏沉沉,模糊一片。后来她终于完全醒来,站在十五楼的窗边看外面林立的楼群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那一刻她忽然觉得悲从天降。她很想大哭一场,想从这高高的窗口飞身而下。她说,如果当时有我在,她就会狠狠地抱住我,打我,咬我,在我怀里放声大哭。但那时没有我,没有任何人,她不能抱住一张桌子放声大哭,所以她只能忍住悲伤。
晚晚说,就是在那个中午,她忍住了悲伤。但公司老板突然到来,向她表示爱意,也就是要用金钱收买她的青春。她终于再也忍不住,开始放声大哭。那一刻她好想有我在,让我带她离开,可是我不在。她转而一想,就算我在又能怎样呢,我又能将她带到哪儿去呢?于是她觉得人生不过如此,便欣然应允,把悲伤细细收藏,埋在心底。
(三)
说来惭愧得很,在武汉的一年里,我主要是靠晚晚养活着的。我四下去找工作,可是没有找到。后来我降低标准,混迹于初高中生中,想进一家电子制品厂当工人,竟然也没有成功。原因是我笔试成绩太高,被招聘人认定是大学生,不肯要我。他们说大学生都不肯吃苦,总做不了一个月就要走人,不能要。然后不容我解释和保证,“请”我出来了。
我从那扇深重的大门里出来,面对的是一条“t”字形大街。我站在“t”字的横竖结合点上,所以有三条路可以走。往左是回晚晚那里的路,回去可以接受晚晚的安慰;往右是去火车站的路,去那儿可以乘火车南下,寻求一个工作的机会;往前不知道是去向哪里的路,它穿过了城市繁华的灯火,仿佛通往幽冥的无人之境。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琢磨了很久,猛然意识到晚晚的提问我还没有回答好,只得暂时放下了思索,转身向左,回到那条昏暗的街巷。
那天回到晚晚身边,已是夜里九点。晚晚收拾了屋子,双腿盘坐在床上等我。那些林立的内衣都被她收起来了,屋子空旷起来,空气里满是桂花香水的气味儿。晚晚问我,此刻这里像不像一个家?我愣了一会,说,像。她便从床上赤脚跳下来,将我紧紧抱住。然后我们很自然地开始做爱。
当晚我和晚晚做爱的情形大体是这样的:我先抚摸了她的两个ru*房,然后是腰和耻骨三角区。这时她便完全湿润,分开了双腿让我进去。进去之后,我问她感觉如何。她说很不错。说完这句话她闭上了眼睛,将我的头扳下来贴在她脸上,开始跟我说悄悄话。她说,跟我在一起总湿润得特别快,感觉也很好。跟别人做的时候常常要使用润滑剂,而且行事时她全身紧绷,像是在挨宰杀。她一直后悔高中时没有把第一次给我,这是她的一块心病。听到这里我心里陡然一阵慌乱,早泄了。
我从晚晚身上下来,看见她脸上有两块很健康的红晕。这时我才发觉,洗净了粉饰的晚晚还是像从前一样清纯,甚至依旧带着一点稚气。
我说,晚晚,你现在的样子跟四年前一模一样。
晚晚问,真的一样吗?
真的,我回答。
于是晚晚让我再帮她摸摸。我伸手下去,她的双腿越夹越紧,脸上的红晕也越来越深。最后,她的身子在我怀里扭动了两下,红晕褪去,她松开了双腿。晚晚轻柔地在我耳边说,这是她生平第一次高[chao]。
(四)
有关高[chao]的事,我向晚晚作了如下解释:女性的高[chao]乃是一个随机事件,对已确定的个体来说,它发生的概率应当是一定的。也就是说,在有正常性生活的情况下,总有发生的时候。而第一次就让我碰到,大概只能说明我运气比较好。但晚晚再次说我是在放屁。那一刻她似乎有很多话已经到了嘴边,但她忍了忍,只说出这一句。然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当时有很多事就这样在解释和争辩中一闪而过,我始终没能把一件事说得让晚晚满意。我也便这样一直留下来,跟晚晚一起面对具体而琐碎的生活。为了避免吃软饭,我向晚晚借了一千块钱买了一台烂得不行的二手电脑,开始做低级写手,给一些二三四流的时尚刊物写不入流的小文章。事实证明这笔生意我亏了,因为在近一年内我卖文挣的钱还不足一千块,而那台二手电脑带也带不走,卖也卖不掉,这等于我连成本都没有收回。但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有了事做,不至于在晚晚“上班”的时候总一个人面对着门外的行人发憶怔。我这个人有白天发憶怔的毛病。有时候看着看着门外路过的一个小女孩,我就进入了梦幻之境。等醒过来,发现走在门外的已经是一个颤巍巍的老太太,我总会有年华逝去,行人已老的沧桑之感,觉得自己刚才一梦经历了整整的一生。这真是扯蛋得很。
晚晚说,我原本是一个文青,现在肯放下架子来做写手,说明我长大了。因为文青是年轻人做的,而我已二十三岁,倘若在老家,是孩子都抱到手的人了。这把年纪还做文青,对父母不好交待。我觉得这话像是在夸我,就抱起她在小屋里转了两圈。放她下来时,她突然对我说,她的一个姐妹得艾滋了。我当时的第一念头是,如果能采访到此人,就能写出一篇四五千字的纪实稿投往《知音》,这可是千字千元的大生意。可再一想,我他妈的真是个混蛋,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然后我问晚晚她人怎么样了。晚晚说,死了,把钱寄回老家就上吊了。她接着说,要是将来她也得了艾滋,就把那些臭男人一个一个找出来杀掉,自己再从长江大桥上凌空跳下。
我说,这个假设的结局固然壮烈,但仍旧是消极,我们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归宿。有关归宿问题,晚晚说,她已不再奢望什么了,只想再做两年,攒一笔钱在武汉好点的地段盘一家服装店来经营,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出路。她不愿意回家做农民,更不想做农民的媳妇,在这一点上自她迈出家门那一刻起就从未动摇过。但她又似是而非地开起玩笑来,说假如我现在回家种地,没准她会愿意陪我回去。我没理会她的玩笑,一本正经地说,两年时间太长了,夜长梦多,不如我们想想办法,只用一年时间挣两年的钱。晚晚说我是在痴人说梦。
两天后我想到了一个堪称绝妙和办法,连晚晚也为此拍手叫好起来。这是那段时间她对我的惟一一次赞赏。我的办法是让晚晚假扮大学生,这样价码便会翻上一番。我们随即行动起来,在街头巷尾寻找“办证”的牛皮癣广告。为了保证万无一失,需要办两个证,一是学生证,另一是学校办的身分证。在选择学校的时候我们犯起愁来,按道理说,办武大华科的证肯定吃香,可以漫天要价。但这样也容易被人追问不放,搞不好会暴露。学校太差也不行,行情不好。因为我们当时住得离中南政法最近,而中南政法又在武汉的重点高校里排行中等,不拔尖也不掉档次,挑来挑去最终选了它。接着是专业问题,考虑到晚晚高中时语文成绩不错,古文底子好,作文也写得漂亮,就选了中文系。
这样晚晚摇身一变,就成了中南政法中文系的一名大二学生。我去学校里抄了一份中文系大一全年和大二上学期的课程表让小表熟悉,告诉她像《毛泽东思想》《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史》等这一类的科目只需知道大体讲什么内容就行了,但那本《大学数学》要学得精细才行。因为一个大学生,不懂微积分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我本来准备用半个月时间教晚晚学完那本《大学数学》,但她上手特别快,学导数用了一天,不定积分用了一天,定积分再一天,就基本可以应付当年我所学的《高等数学i》的期末考试了。这时我才意识到,晚晚没有考上大学真他妈的有些不大合理。
为了不露一丝破绽,我还对晚晚的形象和装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一切都以随和自然为奋斗目标。那几天我就像一个模特培训师,让晚晚在中南政法大学的校园里来来回回地走,观察她身上有哪些和政法女生不一样的地方,然后逐一纠正。经过仔细比较,我让晚晚在化妆时只描眉和唇,不要打眼影,而且唇不宜描得过深。还有就是头发要染回黑色,再挑出几缕来染成葡萄红色。最后,走路不要急匆匆,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像散步一样悠闲,让高跟鞋砸在地面上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享受。
十天后,一切完工。晚晚精通简易微积分,粗通中文系大一全年和大二上基本课程,走在政法校园里就是一名正牌的政法女生。为此,她提出应该出去吃顿饭庆祝一下,同时也算给我过生日。我这才记起,那天是农历九月二十,我要满二十三周岁了。想到年龄我有一些伤感,这么大人了,一事无成,前途又是一片渺茫。
晚上我们都喝醉了。我端起酒对晚晚说,干。于是就一起干。这样一杯接一杯,不醉才怪。我们相互扶着跌跌撞撞往回走,刚走出一段,我就被尿憋得不行,便推开了晚晚,转过身在马路上尿起来。晚晚蹲在我身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说,你晃来晃去地是在学领导题字吗?(高中时有一位领导来我校视查,应邀题字时就这副尊容)我说,好,我来给你题一句。我写的是:晚晚,i love you。晚晚说,这样大不敬写出来的东西,含义肯定是相反的。我只得重题:晚晚,i hate you。可是刚写到“hate”的“t”时,就尿完了。
(五)
在我后来的经历中,先是去一家小刊物做编辑,然后又跳槽进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直到现在。现在我过上了一个世俗人的正常生活,意识到那段跟晚晚在一起的日子当属我的后文青时代。对于晚晚,那当属她的后三陪时代。我们当时都急切地想脱离那种无绪的生活状态,慌不择路,误入了庸俗的生活圈套。当然,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晚晚最初扮大学生的成绩并不理想,因为没有找到“组织”。后来我们在街头巷尾,仔细侦查,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组织”上张贴的广告。这张广告被那些“一针根治淋病梅毒”的小广告包围,显得不那么可信。其内容是这样的:
高薪诚聘
本公司常年高薪招聘高级公关人员。女性,学历不限,专业不限,相貌端正,思想开放即可。尤欢迎大专院校在校生。
跟“组织”上联系时,我本想让晚晚骗一骗“组织”,说她是真的大学生。但晚晚说,“组织”上的人心狠手辣,还是说实话比较好。“组织”上也算通情达理,说既然晚晚两证俱全,又懂微积分,倒是可以以假乱真。不过“组织”上毕竟担有风险,所以介绍费要多扣一点。我们觉得这个协议还算合乎情理,便点头同意,跟他们签了一份非法合同。
晚晚变得繁忙起来,几乎每天都出去接单。她在小屋里描眉,涂唇,梳理散发清香的头发,然后衣冠楚楚地跟我吻别。她的唇形便淡淡地印在我脸上。她容纳在衣服里的美好线条从这屋子里飘出去,高跟鞋和水泥砖碰撞的清脆声响一声一声地传来,由重到轻,直到被风吹散似地消失。
晚晚出去接单,有时候是在白天,更多时候是在晚上。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走后我总是心有戚戚,对着电脑敲不出字来。以前是没有这种感觉的,此时大概是因为她目前的生活状态是我一手策划的,既然跟我扯上了关系,我总觉得是我每天在出卖她。如果晚晚白天出去,一般黄昏就能回来;倘若是天黑以后出去,那大多要在外面过夜。不过这也都说不准,所以我总是习惯等着她回来。晚晚回来的时候,她的高跟鞋踏着砖路的清响最初像是被风吹来,带着缥缈的沙沙之音,接着才慢慢充盈起来,变成坚实的铿锵之声。我因此可以判断她走在风中的姿态和距离小屋的远近。
尽管我从未开口,晚晚却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每天总是在等着她回来。所以,有时候,只要能够脱身,她愿意在深夜里赶回来。后来她告诉我,不管是黄昏、深夜还是清晨,她踏着水泥砖从巷口走过来,寂寞总是在她身后发疯似地滋长。冷风穿过了她,让她觉出自己是那样单薄和孤苦无依。但一想到我在等着她,她心里便满怀激动,想扑在我怀里大哭一场。她说,那时候她故意走得缓慢,风姿绰约,让每一个足音都印到我脑子里去。她一直很想对我说些什么,但她无法开口,只好让我听听这个。
每次回来,晚晚总是静静地在我身后把衣服一件一件地褪下,去卫生间一遍一遍地洗澡,一遍一遍。对此,她说,如果不洗上三遍以上,躺在我身边就会心中忐忑,难以入睡。可是她这样洗过以后,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要比我刚遇到晚晚时沉闷了许多。就好像一条溪流从浅滩流向了深处,浪花和泡沫终于变成暗流。有关生活合理性的事,晚晚不再发问,我也不再解释。惟一可让人稍稍振奋的是晚晚每天总能拿回好几张百元钞票。她勉强抿一抿嘴角,算作是对我笑笑,就把钱扔在了床上。我过去一张一张地拾起来,顺好,放进她的皮夹,过两三天便到银行帮她存上。看着她帐户上的金额越来越多,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我坐在南湖边,看浪花一脉一脉地迎面涌来,仿佛置身于无边的汪洋大海之中,开始眩晕起来,这个问题便怎么也想不清楚。
(六)
一直到第二年的八月,广东一家小刊物让我过去做文字编辑,我才向晚晚提出要离开。晚晚沉默了一会儿,说机不可失,让我过去。我说,我还没有解答好你提的问题。晚晚说,这早已不是个问题了。其实要解释每一件事,都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可如果是这样,人的一生也太容易自圆其说了,我们的生活也便太过轻浮和浅薄。她从未想过要从我这里得到生活的合理解释,所以这件事就像那天晚上我用尿为她题字一样,只是一个游戏。现在她宣布游戏结束。
临走,晚晚说再陪我看一次长江。站在长江大桥上看宽阔的江面和江两岸广袤的大武汉,我想起了我们的县城枣阳。高中的时候,我和晚晚常去流经县城的沙河边玩儿。有时候散着步聊天,有时就那么静坐两个小时。沙河大概只有四五十米宽,不及长江的四十分之一;枣阳城的大小也不及武汉的四十分之一;那时候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不及现在的四十分之一。晚晚猜出我在想什么,她说,我们当初远不知道会有怎样纷繁芜杂的生活在等着我们,有怎样形形色色的人将会碰到。我们那么单纯地走出县城,却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我接过晚晚的话,最后一次给她解释生活的合理性。我说,所谓生活,就是要让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相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人,那些丧心病狂的人,那些愚昧无知的人,我们要好得多啦。晚晚听完尖声大笑起来,尖锐的笑声在初秋的晴空中显得突兀异常。
晚晚似乎急切地要将我送走。我说,再呆两天吧。她却不肯。她用了整整一个小时化妆,时间长过以往的三倍。化完之后,我感觉高中时代的晚晚又回来了。可费了这么多神,她却只肯送我到巷子口。她的高跟鞋的清响飘在我耳畔,一步一步,到了巷口便戛然而止。你认识路,自己去吧。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我回头看了她一眼,走掉了。
我在广东先做小编辑,后跳槽进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彻底告别了文青时代。晚晚的样子总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闭上眼,总能看见她风姿绰约地从那条巷子口走来。可她一直不肯跟我联系。
三年后,我去武汉出差。我想晚晚一定早已有了自己的店面了。于是没事就胡乱地逛服装店。没想到我们真的还有缘再见。恰逢周末,店里的生意好得不行。两个能说会道的女孩子帮着答理,晚晚只坐在一边负责收钱。看到我,她并不是那么惊讶,仿佛我们是并不相识的陌生人,或者,只是经常碰面的熟人,熟人而已。我约她去吃饭。犹豫了一会,她还是答应了。
席间,晚晚说,那时她一直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她说有时候做梦,梦见别人在她身上压着,她总是怒不可遏,一脚将此人踢翻下去,心中充满快意。醒来一看,被子就掉在了地上。尽管如此,她还是那样开心,要在黑夜里笑出声来。她说,她的罪孽是一重一重加上去的,一个个陌生的男人,在她身上留下了永远无法洗却的脏。这些脏压在她身上,就像一座罪孽的大山,所以她在这个世上步履维艰。她从未奢望过这么重的罪孽能一下子就被时间轻轻抹去,可她又是那样年轻,那样不甘心就这样地苟活一生。她曾经无限渴望有人来爱她,将她拯救。
晚晚说,三年前我路过武汉,和她相逢却又分离,这件事决定了我们不再有呆在一起的可能性。她在那时是曾有过一些奢望,可这奢望放在生活中又显得那样荒诞不经。但不管怎么说,在那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始终有我陪伴,她觉得自己幸福万分。那一年她一直生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外面的世界,一个是与我组成的新世界。她说,本来我们两个青梅竹马,一起生活在外面的世界上,但后来我上了大学,世界便一分为二,我们只得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那半个世界里。当四年后我们在武汉相遇,各自携带的那半个世界又合二为一,我和她则又构筑了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美丽凄艳,牢不可破,在我走后成为支撑她下半生的永久幻象。她便从此不再需要我。
-全文完-
▷ 进入白云鄂博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