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拨开水泊的迷雾之三水妖的绿发

发表于-2007年04月13日 下午4:13评论-1条

“y*妇”们的爱的自觉意识

我不知道古中国的人们是不是都不需要爱情,在所有神魔类、杆棒类、讲史类小说中,大男人必须得跟小女子势不两立才能成其为英雄好汉,否则就成了轻薄无行之徒,而文人学士一旦涉及两性题材,其人其文也立即散发出一股子诲淫诲盗的气味。女人在中国古代的标识,就是诱使治学者堕落的声色犬马,是毁掉入仕者前程的红颜祸水,是修行者不屑一顾的白骨脓血,是各种祸端魔障衍生的渊薮。

然而要让女人们心中存了这么一个念头:“要嫁就嫁西门庆”,却也是件颇为令人尴尬的事。这只能证明大多数中国男人在心理或生理上的阳萎,是他们自己把老婆往这些摧花杀手们怀里推。金、瓶、梅及尤二姐的结局充分证明了贾琏辈虽然惯于风月,但绝非女人终生的依靠,他们不是避风的港,只是摧花的霜。总而言之,中国男人在对待女人的态度上,呈现的是一种两极分化的现象,不是视女人如粪土就是恨不能天下女人皆为我用。

中国的理学家和统治者们在对待这两种态度上,不约而同地选取了前者作为社会道德的标准,这种选择注定了中国女人千百年来屈辱卑贱的从属地位,也脸谱化地划分出了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界线。其实无论他们如何定位,结果都是一样,因为中国人非此即彼的思维惯性使他们永远找不到解决问题的第三条路。

作为以宣扬英雄主义和男人中心说为主的杆棒类小说《水浒传》,自然义无反顾且淋漓尽致地贯彻了这一道德观。整个山寨一百零五条好汉中,也没见到几个成家立业的,一百多人(还没算上士卒)成天聚在一起从来不谈女人,长期没有性生活而不生事端,这种现象无法不让人生疑。更有可能的是,他们其实跟正常人一样,也有妻儿老小,只是作者不愿让这些儿女情长事污了他的笔墨而已。我们知道,读书人以君国为重,江湖人以义气为重,对于家庭关系,夫妻之情,则甚为轻蔑。每当遇到亲情与友情必须抛弃其一时,多数人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前者以成就“大义”。《水浒传》中有个情节说的是李逵之母被虎吃了,天伦缺失本是人生一大痛事,梁山众人却哈哈大笑,以为滑稽,可见家庭观念在当时何其淡薄,父母之恩尚可有可无,遑论男女之爱?

因而当有人问我对于电视剧《水浒传》中哪一句台词印象最为深刻时,我想我一定会回答,是潘巧云临终前的那句“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十年。”《水浒传》中精彩的台词甚多,为什么单单记住了这一句呢?这是因为水泊梁山是个男人的世界,男人在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境时,总还保持着自由选择的权利,比起挣扎在男权下,连做梦都受到管制的女人来,他们纵然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言语来,总让人觉得那是可能的,或许还是应该的。

潘巧云说这话的时候正面对着丈夫的屠刀,是生是死,全在她的一念之间。但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那一年的潘巧云只有十六岁。十六岁的当代人刚刚上高中,正牛皮糖似的黏着父母,为的是要两百元钱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然而一千多年前的少女潘巧云非但已为人妇,而且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其实杨雄并不是多么具有英雄气概的人,他要的并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妻子的一个态度,在已经确认妻子红杏出墙之后,仍然希望她能亲口否认与和尚裴如海的不正当关系,至于临了他会不会杀掉知情者石秀以掩耳盗铃,是很值得个别人后怕的事情。

促使杨雄宁愿忍辱含垢的关键,无疑是潘巧云千娇百媚的绰约风姿。可以说,潘巧云的一句话,不但能够让自己转危为安,甚至还能决定石秀的生死,而这个石秀,恰恰就是杀害了她的情人,毁掉了她的幸福,并让她身罹绝境的大仇人;杀掉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草莽汉子,既能为裴如海报仇,同时也可自救,如果换成其他女人,必会矢口否认,作出比谁都无辜的样儿来,但潘巧云却对丈夫非常不智地说出了那句使他恶念横生的话来。

潘巧云为何要承认奸情呢?如果我们再回头去看就会对她的心理状态有一个较为清楚的把握。早在得知裴如海被杀之时,潘巧云就对石秀说出了“你杀了我师兄,我也不想活了。”的话。我们完全可以把这句话听成她的心声,否则,她也不可能向丈夫直陈心意。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潘巧云对裴如海确是动了真情,并且远远超过了对丈夫的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认为与其从潘巧云的品行上去挖根由,不如在杨雄身上找原因。对于这样一个成天舞枪弄棒的纠纠武夫来说,就算有大把的时间泡在家里,他也不会懂得如何享受天伦之乐,不知道如何经营夫妻之爱,纵使在行房时,他也绝对不会考虑到妻子的感受,与善解风情的裴如海相比,他简直粗糙得像块砂布,蠢笨得像块石头。作为这样一个人的妻子,如果不是那种生长在钟鸣鼎食之家,书香门第之宅,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贞杰烈女,相信大多数女人都会走上这条出轨之路的。

如果大家赞同我的说法的话,我想大约可以为潘巧云盖棺定论了。看一个人是否淫荡,并不是看他(她)有没有发生婚外情,——如果以施耐庵的观点来划分,鲁迅也可算是“淫棍”了。——而是看推动这份情的力量中,感情占到了多大比重,纯粹动物性的肉欲又占到了多大比重。倘若仅仅是贪恋肉体之欢,那么无论是谁,在面临生死抉择之时,大概都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祭奠这份原本不受法律和舆论保护的孽缘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到哪里寻不着呢?

施耐庵满嘴的“y*妇”、“贼秃”,以及对二人云雨之欢的龌龊描写,险些让幼年的我误入了他的“道德”陷阱,她对石秀的“倒打一钉钯”,又曾让无数的水浒迷对其“蛇蝎心肠”恨之入骨。但我们应该看到,是石秀先向杨雄告发她的,为求自保,她不得不反咬一口,(其实可能更多还是为了保护情人。)并且,她的目的也并非欲置石秀于死地,而是想将他赶走,否则,当杨雄希望她能否认奸情时,她正可借刀杀人,那时她杀石秀的理由充分多了。但她虽无杀石秀之意,石秀却有害她之心。石秀不断唆使杨雄杀掉潘巧云,并定下计策,与杨雄将潘巧云并丫环迎儿赚上荒无人迹的翠屏山,以便害她性命。原书第四十五回中,石秀骗得潘巧云把私情和盘托出后,便怂恿杨雄道:“今日三面说得明白了,任从哥哥心下如何措置。”本来杨雄虽是怒火中烧,却未必非杀她不可,但石秀却定要问嫂嫂一个从头备细原由!这一手极是歹毒,他的目的自然是利用潘裴二人的私情来烧旺杨雄渐渐平伏的妒意,坚定他的杀人念头。当潘巧云招认了事情经过后,他却作出局外人的姿态,让杨雄自己处置。不出他的意料,杨雄顿时恶向胆边生:“兄弟,你与我拔了这贱人的头面,剥了衣裳,然后我自伏侍他!”石秀便把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大家注意这个动作,这个动作暗含了石秀计谋得逞的一种窃喜。当杨雄把潘巧云绑在树上,石秀把迎儿的首饰也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 对于这桩由他一手策划的凶案,他早有心理准备,因而这些动作做得非常自然,甚至显得有些迫不及待。虽然他曾说过此事与他无关,但他既然连并非“首恶”的丫环都不放过,又怎能掩饰他立意杀人的动机呢?

潘巧云其实应该知道,出了这种事,若不拖个替死鬼垫背,自己难免性命不保,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她知道,即使杀了石秀,师兄也不会复活,自己也不会见容于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世界。那时自己不但得继续与杨雄过着味同嚼蜡的日子,——在经历了一番激情似火的恋情之后,重复这种无趣的夫妻生活简直是对自己犯罪。——还要受到他时时刻刻严密的监视和管制。与其被这种生活日渐摧损自己如花的美貌,磨蚀心中甜蜜的回忆,不如就此结束自己短暂的生命,让那份美丽的情感山高水长。

中国的传统观念向来蔑视女性,这种观念也直接反映在大量的文艺作品中,比如元稹的《莺莺传》。莺莺与张生的爱情再可歌可泣,也不能替代父母之命媒酌之言,那张生必须得抛弃了莺莺才算回到了正途。其实这本是一出元稹自己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居然还厚颜无耻地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像所有最为贤惠的妻子一样,成为弃妇的莺莺并没有为了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而对元稹死缠烂打,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从德容功貌上来说,这个女子完全符合当时的大众标准,因而也是值得怀念的。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李春波的《小芳》,同样大名鼎鼎的才子,同样高姿态地抒发着自己虚伪的情怀。但对女性的污蔑与诋毁达到无以复加地步的,还当首推《水浒传》了。在《水浒传》中,凡美丽女子,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些水性杨花并且薄情寡倖的y*娃毒妇。其中堪为代表的,当属潘巧云、潘金莲和阎婆惜这三人。施耐庵对于“失贞”的女人手下从不留情,潘巧云只不过发生了一次婚外情,便被杨雄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七件事分开了,却将钗钏首饰都拴在包里了。这些暴力描写充满了一种语言狂欢,可见作者在写到屠杀“奸夫y*妇”时,心中洋溢着怎样难以抑制的写作快感。阎婆惜与潘金莲的劣迹更大,下场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且来看看阎婆惜都犯了什么涛天大罪。

阎婆惜本是东京人氏,与父母来山东投亲未果,遂困在郓城,想是当地娱乐业不甚发达,婆惜虽颇有颜色,又会诸般耍令,却不能过活,遇上父亲害时疫死了,便无钱安葬,不得已受了宋江的恩惠。(从中也可看出,阎婆惜并无水性杨花的前科,否则,凭她的姿容,要养活自己母女二人当非难事。)之后,由母亲作主嫁给了宋江,阎婆此举到底是出于感恩还是交易,是件让人怀疑的事,反正女儿的一生就由她这一行为决定了。但宋江的态度倒是明确,听到婆惜与张文远的风言风语后,宋江半信不信,自肚里寻思道:“又不是我父母匹配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

这段冷冰冰的话透露出两个信息:其一,宋江对阎婆惜并无半分情意,连对她养汉子这种世所难容的事都无动于衷,可见他从没动过感情。其二,阎婆惜的地位很值得探讨。虽说宋江无妻(书上没有写到),但他对阎婆惜的态度却绝不像是正当夫妻的样子,甚至连妾的地位都更高些,倒有些类似于当今的官员包养情妇。身份暧昧处境尴尬,这是促使阎婆惜红杏出墙的第一个原因。另一方面,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却是为何?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於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一个年过三十的男人,面对着如花似玉且知情识趣的娇妻,虽不比那起登徒子夜夜春宵,也不至于“女人是老虎”吧?但他却宁愿逃离香闺美妻,一个人跑到冷气风生的场院里使枪弄棒,说得好听这是以事业为重,说得难听便是生理有问题。

我总觉得,一个男人既然娶了一个女人,就得为这个女人一生的幸福考虑,不要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寻找什么堂皇的理由。如果非得弄出什么国家为重的套套出来,就不要结婚,以免害了别人一辈子,像他从前那样不是挺好吗?要私通贼寇也好,要花钱买名也好,只要不暴露,没人会管你的。但宋江却不这么想,娶不娶妻对于他确实不是个什么大问题,有无妻室对他的生活也没什么根本的改变,反正都是男人说了算,娶个妻子放在家里守活寡那也损害不到他什么,兴趣来了多回家两次,兴趣没了就当没有娶过这门亲。让女人成为男人事业上的牺牲品,向来是中国的优良传统。

但阎婆惜却绝不是正统观念所要求的那种牵线木偶,她是个肌体似酥的美少女,是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更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强人,她对于自己喜爱的张文远,可以不顾性命去追求,对于自己不爱的宋江,纵然在竭力想讨好宋江的母亲百般逼迫下,仍是坚决不假辞色,体现出一个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有着丰富感情和独立思想的女人的坚定立场和无畏精神。

许多人对阎婆惜不爱宋江却看上了品行卑劣的张文远不以为然,这是一种只知道盲从于大众观念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并没有设身处地地替作为本体的女人作想。张文远是否卑鄙小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看法,如果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作者为他定下的几宗罪状都能推翻。此姑不论,但说对于一个女人而言,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当是两情相悦,白头偕老,一个男人的远大抱负和丰功伟业,在外人看来确是值得羡慕和称道,但对自己的妻子来说,甚至远不如早起出门时的一个吻来得浪漫和温馨,除了虚荣心理的满足,它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阎婆惜拿住宋江的把柄要胁宋江之事,是否可以作为她人品低劣的凭据,这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关键在于各人的立场。如果以当时的正统观念来看待,情况会颠倒过来,私通反贼绝对是杀头的罪过。就算放在现在,宋江作为国家公务员为强盗通风报信,同样是犯罪。作为家人,阻止和反对这一非法行为是情理中事,即使要告发他,也是属于大义灭亲,没有什么可厚非的。阎婆惜的行为显然不属于大义灭亲,她的本义并非真要告发宋江,而是为自己今后的出路,也即离开宋江改嫁张文远寻找一个有力的支撑点,因为在常人看来,宋江给了她极大的帮助,改变了她的命运,俨然是她的救世主,她所要做的,该当是竭尽所能地报答,可是她非但没有感恩,反而背叛了宋江,另投怀抱,作为丈夫的宋江即使不拿她沉塘,至少也不会轻易遂了她的愿望。

可惜她做得过头了些,或许是她没有真正认识到一个在当地没有任何根基的落难女子微不足道的地位,更没有认识到女人对于男人不过是件穿过就扔的衣裳的卑贱身份,因而没有权衡过杀掉她这样一个女人与私通朝廷要犯孰轻孰重的问题。为了爱情,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水浒传》为数不菲的“y*妇”中,最为人熟知的莫过于潘金莲了(又是姓潘的,这姓潘的女人到底怎么招惹了姓施的呢?)。潘金莲的一夜成名,千古不衰,一方面是沾了打虎英雄武松的光,另一方面却不折不扣是凭借着自己的“敢做敢为”,但最重要的,还是赖了中国文学史上的两位大家的“厚爱”,以生花的妙笔将她渲染得家喻户晓。在所有出墙的“红杏”中,她的身世是最为悲惨的,经历是最为曲折的,罪愆也是最为深重的。但是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她的罪愆,却没有看到她悲惨的命运,失衡的婚姻,没有看到造成她犯罪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如果不是阶级社会把人分出了三六九等,她何至于被人当作牲口一般随意送人?如果不是配偶极端地不对称,她何至于会红杏出墙?如果不是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而社会意识形态对女人的行为规范的制约又极其严酷,她何至于铤而走险,要以杀害亲夫来达到自己不过是想得到幸福生活与美满婚姻的可怜愿望?潘金莲的杀夫,在旁人看来自然是罪大恶极,但对她而言,杀不杀夫,并没有任何区别,如果能做得干净,反而能使自己转危为安。《水浒传》中其他几个发生过婚外情的女人,没有谁动过杀夫的念头,结果仍然难逃一死,因而对于红杏出墙者来说,只要有了婚外情,就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只有杀了丈夫,才能保全自己,当然杀与不杀,就要看个人的道德修为了。

这是历史与社会从她的处境为她作出的选择。实际上杀夫并非她的本意,这是王婆与西门庆因害怕武松的报复而定下的毒计,她不过成了别人手中的一把凶器。然而一个女人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却不得不以犯罪为前提和途径,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悲剧和人性的悲歌。

从书中看来,潘金莲不是一个能够屈从于他人淫威的人,也不是一个贪图富贵的人,不然的话,她早成了张大户的侧室小妾了,何至于落得被人白白送与丑陋懦弱的武大郎?她更不是一个甘愿听从于命运安排的人,对于自己的生活和爱情,她有着自己个人的理想和追求。郭沫若在他的译作《少年维特的烦恼》中说得好:“少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子谁个不善怀春?”每个青年男女心目中的爱情莫不是温柔缠绵,有着童话传奇性的色彩,心目中的爱人莫不是英俊美丽,有着王子公主般的仪态,没有谁会乐意接受一个先天不足的侏儒。倘若潘金莲甘心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只能证明她也先天不足——缺乏对美的追求与鉴别能力,缺乏独立人格和自主精神。打断一下,《水浒传》中凡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莫不以横死的方式结束自己“可耻”的性命,而那个被梁山“好汉”无端灭族却心安理得地听凭宋江当作战利品赏给下流庸俗的王矮虎的扈三娘,却反而成了英雄好汉,从这些现象当中,读者不难看出,千百年来与自然人性不共戴天的传统思想对国人灵魂的扼杀是何等触目惊心。潘金莲虽然是少有的敢于对正统道德观说不的女人,但是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女人,她的身份实在过于低微,力量也过于单薄,潘巧云还有个老父亲,阎婆惜还有个老母亲,她连受伤了找个可以倾诉的对象都没有。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除了一腔对幸福不泯的希冀之外,她拿什么跟无所不在的男权和夫权对抗呢?她又拿什么照亮自己暗无天日的生活呢?

东坡先生的婢女春娘在被主子以妾换马后,曾哀叹道:“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贱畜,此身苟活怨谁嗔。”此诗明白地道出了中国古代妇女具有普遍性的低贱地位和悲惨命运。作为创造了世界的另一半,她们丝毫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在男人们眼里,她们的存在仅仅起到替男人们消乏解闷和延续生命的作用,虽然她们实际上已为家庭、丈夫和孩子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别说选择自己的生活与婚姻对于她们是绝不可能的,甚至连生命都不属于她们自己,《三国演义》中有个名叫刘安的猎户,为了招待刘备,竟然想也不想就把自己的结发妻子杀了。

像这样以妾换马甚至杀妻待客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与古典文学中数不胜数。也许还是白居易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件事最能说明女人的属性:徐州名妓关盼盼后为徐州守帅张愔之妾,张愔病逝后,姬妾皆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十年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在现代人眼里,这样的情义着实算得可歌可泣了,套一句说烂了的话“海枯石烂,此心不变”也不过如此,然而白大师却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给关盼盼写了首诗“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苟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教她悲愤难抑?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即绝食身亡。

在大诗人看来,女人不过是男人的私有财产或隶属品,离开了男人,就好比斩断的肢体,失去了生命的本质和生存的必要。一个女人在丈夫去世后,既然连继续活着都是一种罪孽,那她还有什么权利守着丈夫却想着别的男人呢?无怪乎《水浒传》中稍有点想法的女人都成了天理不容、人尽可杀的大奸巨恶。

其实依我看来,比起梁山上那些烧杀抢掠之徒来,潘巧云们才是真正的好汉。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敢于背叛自己的丈夫去寻找真正的爱情,其意义绝不小于男人创造和平繁荣的家国,其危险性也绝不低于男人拉起大旗来杀官造反。出于对美好生活与爱情的极度渴望,她们冒着生命的危险昂然前行。并且,由于她们的追求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她们的遭遇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这种义无反顾的姿态就更难能可贵了。也正因为世代以来,不断有这些不自由勿宁死的女子存在,也才有了《梁山伯祝英台》等传唱千古的经典爱情故事滋养着我们的心灵,使它不致干涸。如果古时候的女人都是孙二娘、顾大嫂这类穿了裙子的男人婆,或是空长了一副躯壳却没有灵魂存在的扈三娘,不知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是如何贫瘠的一片荒漠。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水妖的绿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庞徨 | 荐/庞徨推荐:
文章评论共[1]个
水妖的绿发他四大爷-评论

绿发的水妖,你少在人前装人! 
还是看看你在“对话烟雨风流人物之逝者如斯”这篇文章后面拉的屎吧! 
丧失人性到居然连人家1岁的孩子都不放过,有什么资格来写道德文章呢? 
滚回你那风流母亲的肚子里去吧! 
叫大爷我给你回回炉! 
改变你这畜生的模样!

中秋将至,祝愿你全家“繁荣娼盛”,然后死光光!!!at:2007年09月24日 下午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