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小时的收入还买不到一杯可乐;久久拿不到本该拿到的劳动协议;工作4小时才能无薪休息15分钟……这一幕幕不可思议地发生在国际知名的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
当你第一次看到上面的这一段消息的时候,不知道会作何感想,或许许多的人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甚至是无理取闹的,但是这却是真的!新快报记多名记者和实习生用两个多月“卧底”广东地区麦当劳、肯德基和必胜客,发现这些快餐店在用工方面涉嫌违反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工资水平远远低于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知道这是事实以后你是否有种义愤填膺的感觉了呢,相信很多人会有,相信很多人还可能产生再也不去光顾麦当劳肯德之类的念头。想想每次在里面的高消费,还有所能够享受到的优质服务,但是这些服务都是里面的员工累死累活地工作人员才能有的,但是这些人却是遭到如此的“待遇”,你能不感到震惊,对管理者感到愤怒么!顾客就是上帝,但是那些员工就不是人了么?
这样想来似乎有点错位的感觉,我们可能只是里面的一个顾客,用得着为那些工作人员打抱不平么?我要说很有必要,说不定你的某位朋友或者朋友的某位朋友正在遭受肯德基麦当劳等的剥削呢。事实上这可不是什么打抱不平阿,肯德基麦当劳等是违反了政府规定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标准,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实肯德基麦当劳等对待本土工作的员工非常好的,而在对待中国员工上却如周扒皮一般吝啬。为什么?是种族歧视么?不会,关键还是制度问题!如果麦当劳肯德基等敢在自己国内如此对待员工是要被罚的倾家荡产的,但是在中国被发现了顶多补发而已,风险不很大甚至毫无风险,再说干这样的事情的可不只是外国企业,我们国内企业这么干的更多!
对该事件作报道的报纸已经为我们详细分析了该事件,其中有政府部门的失职,与哦制度的漏洞等等等等,在这里我拣出其中个人认为是重点一点——制度问题说说我的看法。
当然这个制度不是意识形态上的那个制度,而是我国的法律制度问题。
在开始论述之前我容许我为大家先讲一个事情。上大学的一堂课上,英语老师为了活跃课堂气氛,给我们看几组非常有趣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一个老外在中国横跨马路上的隔离带,记得这张图片当时引起了全班的同学的哄笑。我想如果图片上的人换成是一个中国人的话我们可能不会有任何反应的。因为他是一个外国人,因为外国人在我们印象中都是遵纪守法的,但是到了中国他却变坏了。我想那个外国人在自己的国家是不会去干这样的事情的,但是现在他到了中国,耳濡目染国人的种种不道德行为而不必受到任何惩罚,所以他就也这么学坏了。
看了以上的那个事例或许大家就知道为什么那些在国内是“好孩子”的企业在中国成了敢为非作歹的,违抗我们国家规定的需要支付员工最低薪水标准的“坏孩子”了吧。
想想我们国内的许多企业是不是也在干着这样的事情呢,而且堂而皇之,就算是被执法机关抓住要受到惩罚也就是补发工资而已。因为国内不少企业这么干了,所以麦当劳、肯德基等外企也这么干了,这就是榜样的作用哦。
其实这个问题就变得很简单了,因为这些企业的管理者不是傻瓜,你国内的企业做的它们为何就做不得,这颇有点阿q他老人家的“和尚摸得,为何我摸不得”的理论。
如果我国能够象国外一样把违反员工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企业罚个倾家荡产,那么他们还敢么,就是连国内的企业也是不敢以身试法吧。很可惜我国的相关制度还没有达到这么苛刻的程度,所以国内的国外的企业大钻空子,所以他们敢于疯狂地榨取员工的血汗!
其实相关的类似事件还有雀巢奶粉事件、哈根达斯事件以及skⅱ事件,他们就都是钻了我们制度的空子!
这些企业干预在国内知法犯法关键在于制度的约束不够严格,所以完善相关制度是解决此类事件的最好方法,要知道外国人在中国的素质也好不到哪里去的!当然完善相关法律不只是为了管好外国企业,我们国内企业更是要管好!
末尾套用一句广告台词——国人都守法了外国人才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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