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都不敢提笔写下这个故事,因为不经意间会泪流满面。
——为不自由的人干杯
是的,我们都是不自由的人,他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温柔贤惠的妻子,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我呢,有一个对我不好也不坏的丈夫,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本是两根平行线,却意外地交合在了一起,且爱情肆无忌惮地发生了,痛入骨髓,无法自拔。
就在那年九月,我孤身一人背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打工生涯。一直不明白自己,在最自由、最美丽、最充满激情的年轻时代都没有出去,却在已为人妻、为人母的时候选择离家打工。也许是为了赚钱,也许是为了体验,总之是义无反顾地。
辗转到了一家公司,认识了他。他不高,也不帅,却有着坚定自信的眼神,在人群中,我一眼便认准了他,一个给人很有安全感的男人。更巧的是,我们居然是老乡。当初并没有意识到,此后的生活会因为这个男人发生改变。
以前总听说打工生活很辛苦,压力很大,现在才意识到,不过,我的职位算是很清闲的了。负责人事,基本上事情也不多,空闲的时候比较多。不过,这种集体生活的确是很喜欢的,我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和同事开开玩笑,喜欢热烈自然的气氛。在这里,我充分体验到了集体生活的快乐和充实。仿佛又回到了校园时代,快乐和自信重新洋溢在脸上。在家里,很长一段时间迷失了自己,生活找不到方向,找不到目标,不屑于与那些喜欢挖人隐私、探听小道消息的妇人为伍,不愿继续那种安逸却不思进取的生活,所以才会冲动之下跑来深圳。只是对于家庭,始终是放不下的。毕竟孩子时时牵动着一颗母亲的心。
和我同宿舍的是二十岁的女孩玮,二十岁,多么美好的年龄啊。她还是个纯情的孩子,高兴的时候会大笑,不开心的时候泪眼涟涟,有时候想,有过生活经历的人就是不一样,就如我,再也不可能会这样了,二十八岁的年龄已经足够令我变得内敛、成熟了。但我很喜欢她,就像看到年轻时代的自己,不知天有多高,做事急切又有点毛燥,受不得一丁点儿委屈。可能内心深处的自己也还算年轻吧,当一切都熟悉以后,我也会绽放出自己骨子里的浪漫和美丽。渐渐地,我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会相约一起去路边摊吃烧烤和麻辣凉菜,现在想起,觉得那时候真的很美。下了班,两个人手牵着手,提着几本借来的言情小说,一路小跑地到离公司300多米的夜市吃夜宵,直吃到满头大汗,嘴巴通红地回来。
他就住在我们隔壁,刚开始,也是很少交流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慢慢地变了,不经意间什么都变了。只知道起初只是一种淡淡的好感,喜欢看到他每天晚上下班后准时出现在宿舍电视房,他不像其他男人喜欢出去打桌球或者打老虎机等游戏,无任何不良嗜好,是一个干净朴素的男人,宿舍的床位永远是干干净净、摆放整齐。喜欢看他工作时候神情专注的样子,喜欢看他走路时充满自信的步伐,仅是好感,从未想过要深入,或占据什么。如果这仅仅是我一方面的思想,那会省很多事了。可是,渐渐地,我发现了他的眼神,会因为我的出现而闪亮,本来紧锁的眉头,会因为我而舒展。我明白了一个事实,我们都被对方深深地吸引了。
慢慢地,我会悄悄地留意他了,发现他没有按时回公司吃饭,会偷偷地为他留好饭菜;知道他被上司训斥,会千方百计地逗他开心;当他工作比较忙时,会找机会帮帮他;没事时总喜欢窜到他的办公室去,只为了想见见他。当时这么做时,心里一直以“他是我的老乡”为借口搪塞自己。始终不肯承认自己喜欢上了他。直到有一天,在机器轰鸣的车间,他正埋头工作,见我过来了,脸上掩藏不住露出了笑意。我忍不住和他开玩笑说他笑得像个白痴,他说遇见你,我就成了白痴。那一瞬间,心跳突然加速,我不敢再说一句话,匆匆跑回了办公室。晚上回到宿舍,躲在被子里反复揣摩着这句话,心里既甜蜜又矛盾。终于还是忍不住掏出手机给他发了个短信:你小心别爱上我了。几分钟后,他回过来:不是小心而是已经。突然间觉得心里甜甜的,似乎是期待已久的答案。
第二天,打开门,迎着灿烂的朝霞,他就站在那里洗脸,那一刻觉得幸福极了。偷偷地站在他的身后,泼点冷水在他头上,故意窜到他面前瞧他洗脸的样子,然后神采飞扬地冲他大叫一声“笨蛋,早上好!”任凭自己的情感如潮水般泛滥,无从压抑,也无法压抑。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少女时代的自由与快乐,可以放肆地和异性开玩笑、聊天。
日子充实而快乐地过下去了,很感动他会在我睡过头的早晨拨打我的手机叫我起床,很感动他会在我来不及打卡的时候偷偷帮我打上,很感动他会在我为工作烦恼之余及时递上关爱的眼神。我尽情地享受着被爱的幸福和快乐,尽情地沐浴在爱情的阳光下。
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对于自己爱的人远远地看着就好了,能每天看着他在我的眼前就满足了。从未想过更深入地发展什么,也不敢去想,毕竟我们都是不自由的人,毕竟我们都背负着太多的亲情与责任,永远也无法自私地背弃彼此的爱人。(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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