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5日凌晨零时50分,陕西汉中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从四川泸州到陕西务工的农民工的大客车在316国道陕西汉中境内翻车坠入褒河水库,造成25人死亡,9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在此后的理赔工作中,有关方面始终以务工农民是农村户口而只给6万多元的赔付,经反复交涉与力争,其中一部分人最终以8万余元的标准了结赔偿。而据新闻报道,其中一例赔付不知是何原因,竟高达24.8万元,演绎了一出典型的“同命不同价”案例。真叫人感慨“农民命贱不值钱”哪。
贵贱分镖不偶然,城乡何事两重天?
十年漂泊原无奈,午夜遭逢更可怜。
死日空嗟泥土贱,生时谁解世风偏!
只今行市君知否?一命斤称八万钱。
本文已被编辑[冶心]于2007-4-3 20:44:3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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