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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谈安乐死(独立生活)奔月

发表于-2007年04月02日 晚上9:10评论-49条

平时我们很少提到这“死”字,因为它不吉利。可是有生就有死,这是谁也逃脱不了的事实。清明节就要到了,这个节日中人们会祭扫新坟旧墓,会流不尽那生离死别的悲酸泪,会想起亲人在离开人间时的点点滴滴。如果是寿到终寝大家心里会好受些的,我们这里把那80岁以后老死的叫“喜丧”,说那人是前世修下的福气,安详无痛苦地走了。如果人都是那样地死去是再好不过了。可是更多的是病死的,是被疾病折磨受尽了痛苦才死的。多少年后,他那痛不欲生的样子仍然历历在目,令活着的亲人难过。我总忘不了隔壁王大妈那因为癌症晚期的痛苦,她最后瘦得皮包骨,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在她家门外就能听到她“疼死我了,你们让我去死吧!”的凄惨呼叫,每次走过我的心都被搅得好乱好痛的。她就那样呼叫了三个多月,有一天突然的安静了,她在受尽了折磨后终于走了,大家才松了口气不言而喻道:“她总算解脱了。”

人“哇哇初啼”宣告来到了人间,给家人带来了欢喜,那么当走到尽头的时候,能不能视死如归,含笑安详地离去,让家人别为他的离开而过于痛苦呢?当然,人不可以轻生,可是如果得了无法治疗的绝症呢?是不是可以来个安乐死呢?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

宁夏的李燕是个28岁的女孩,从1岁起就得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她吃饭得妈妈喂,上厕所得妈妈抱,晚上睡觉得妈妈帮她翻身。28年她是父母的心病,她拖累了父母28个年头了。虽然在父母的照顾下她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可是如果父母百年之后呢?有谁会这么耐心地来照料她?那时候才是她最难过的日子。她会变得很脏很臭很难受的了。想到早晚会到来的这一天,这位姑娘非常害怕,因此她提出申请安乐死。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她提交。她说:“因为这不仅仅解决我一个人的痛苦,因为还有比我更痛苦更无奈的人也可以解脱了。”有人问她:“如果你的申请不被采纳,你怎么办?”她坚定地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网吧能进,只要手指能动,我就决不放弃!”

如果还不行呢?她说她就选择把自己饿死。她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人们常常挂在嘴头上的话。可当人生不如死的时候,当活着是在受罪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让自己有个选择呢?

瑞士最高法院2月2日公布了一项新裁决,是把精神病患列为末期病患的同一等级,允许医生在特定情况下协助末期病患安乐死。该裁决说:“我们必须承认无法治愈长期的严重精神病,能像其他疾病一样造成痛苦,日子久了会让病人觉得无法承受。”裁决也指出:“如果精神病患者在考虑了所有的情况后,自己决定要寻死,他们可以获得医生开得处方,从而在获得协助的情况下自杀。”

瑞士是允许末期病患者安乐死的国家之一;英国和法国则允许末期病人拒绝接受治疗;荷兰和比利时已经立法让安乐死合法化。但是我们国家现在对安乐死仍然持否定态度。 

1986年,王明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安乐死,因此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经高法审议后无罪释放。17年后,胃癌晚期的王明成要求安乐死,但被拒绝。他临终前表示,不能如愿很遗憾。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折磨,03年8月3日凌晨,他终于走完了多舛的一生。

王明成走了,身后留下一个沉重而巨大的话题:到底该不该实行安乐死?安乐死是否侵犯人权、是否人道、是否违宪?我国目前实行安乐死的可行性有多大?该怎么做,需要哪些环节?

对于安乐死有不同的说法。

赞成者说:“生命是属于个人的,选择死亡也是人的基本权利。这是私人的问题,丝毫不妨害社会甚至有益于社会,所以在身患绝症、不可逆转而临近死期时,人有权结束自己的生命。” 

反对者说:“生命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社会;个人对生命的义务,实质上是对社会的义务;医学研究突飞猛进,今天的绝症也许明天就能攻克。轻易放弃对生命的挽救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

因为国家没有立法,所以安乐死在我国是不允许的。可是当人生不如死,活一天就等于受一天折磨,就要痛苦一天的时候,是不是能让自己有个选择?安乐死好像睡去了那样安静地去了,自己和家人都有个好的交待了。莫非活不下去了非得去选择自杀吗?

人都会生老病死的,如果有一天也不幸得了不治之症被病魔折磨至死,真不如和家人商量好后安详地离去。

安乐死我觉得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既然许多国家都给安乐死立了法,我们国家为什么不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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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逝者如斯”点评:

死,是可怕的。但比死更可怕的是病疼死折磨。
安乐死其实是人道的。

文章评论共[49]个
“逝者如斯”-评论

死,是可怕的。但比死更可怕的是病疼的折磨。 
安乐死其实是人道的。
  【奔月 回复】: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2007-4-2 23:04:51]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02

林林-评论

“安乐死我觉得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既然许多国家都给安乐死立了法,我们国家为什么不呢?”这话,我赞同!毕竟病魔可怕,有时令人感受生不如死!


  【奔月 回复】:就是呢,我们国家为什么就不允许呢?弄不明白。 [2007-4-2 23:31:59]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29

无缘牵手-评论

文章边叙边议,对“安乐死”这一观点进行了理性的剖析,读后深有同感。
  【奔月 回复】:但愿我们到了那个时候已经有安乐死的法了。哈哈,晚安! [2007-4-2 23:38:00]
  【无缘牵手 回复】:社会文明程度是越来越高的,人文关爱也越来越好,相信文中的观点,政府会有一个正确的导向的。 [2007-4-2 23:39:48]
  【奔月 回复】:中国是个古老的传统观念很重的国家,看似简单的事情办起来很难。 [2007-4-3 10:51:29]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34

奔跑的男人1-评论

不幸地活着到不如痛快的死去,这样既不折磨亲人也不折磨自己。
  【奔月 回复】:我们同感呀!但愿早日立法。 [2007-4-2 23:40:34]
  【奔月 回复】:祝晚安! [2007-4-2 23:40:54]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38

前缘天定成吉-评论

选择生与死是人的合法权益,安乐死其实也是人道的,随着社会文明与进步,相信立法只是一步之遥.
  【奔月 回复】:希望我们那个时候已经有法可依了,把死亡看得就像回老家一样的平淡。谢谢关注。 [2007-4-3 10:49:44]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41

水晶心世界-评论

安乐死我觉得只要正确的引导是很好的,一个人有选择生的权力相应的就有选择死的权力,试想如果某人确信自己已经不久于人世而且很可能会走得很痛苦,那为什么不在那痛苦还没有来临之前先选择一条不那么痛苦的路呢。对于那些身患绝症又无力救治的人来说安乐死可能是最好的办法。问好奔月姐!
  【奔月 回复】:关键是要得到亲人的理解才可以的呢!如果国家立法了,相信人们会接受的了。 [2007-4-3 10:48:04]at:2007年04月02日 晚上11:42

峦峰-评论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中国的传统之风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月儿提出的安乐死要让极大多数人去接收它,还需更多的月儿来呼吁。本人肯定支持啊,哈哈。
  【奔月 回复】:清明节前,想起了我故去的母亲,心情低落中所写的。谢谢理解! [2007-4-3 10:44:48]
  【峦峰 回复】:大孝女,祝你开心! [2007-4-3 14:34:40]
  【奔月 回复】:谢谢! [2007-4-3 14:55:19]at:2007年04月03日 凌晨0:04

紫色菊-评论

不知道还有什么痛苦可以让人对生命放弃!
正因为不知道它到底有多么痛所以不敢妄下断言,所以本着人道精神还是不敢实施安乐死

  【奔月 回复】:如果那生命每延续一天就是在折磨自己和亲人的时候呢? [2007-4-3 10:37:28]at:2007年04月03日 清晨6:58

心灵苦渡-评论

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选择这样的一个主题,本来就意义非同一般。关于死亡的话题也许就是一个文化的话题,作者的感觉和认识也许是体现生命意志的一种途径。值得思考!
  【奔月 回复】:谢谢理解,清明节大家都会想起自己故去的亲人哦! [2007-4-3 10:36:08]at:2007年04月03日 早上8:16

“逝者如斯”-评论

奔月写抒情、议论类的文章,真是写的好!
  【奔月 回复】:别夸了吧!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写出来的。 [2007-4-3 10:34:43]at:2007年04月03日 早上8:31

无缘牵手-评论

文章思路清晰,见解论述到位。人文关怀的氛围相当浓厚。
  【奔月 回复】:清明到了,我在思念我故去的母亲。心情沉重中写的,见笑了。 [2007-4-3 10:33:28]
  【无缘牵手 回复】:人之常情,感动 [2007-4-3 10:46:06]
  【奔月 回复】:谢谢理解!这几天我得调理自己的心情了。懒得说话。 [2007-4-3 11:08:15]at:2007年04月03日 早上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