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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留仙、纪晓岚笔下的同性恋呼延东亮

发表于-2007年03月29日 中午2:57评论-2条

近年来,同性恋渐渐从隐秘走向公开。我们在电视屏幕上有时看到这样的场面:西方国家里同性恋者上街游行,要求得到建立同性恋家庭的权利。有的国家里,他们(或她们)已经得到了这种权利。在咱们中国虽然还没有这种情形,但同性恋也成了热门话题。而二十年前,这种事还被当作流氓行为批判斗争呢!我们这个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如何,于此可见。奇怪的是西方有人说,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被允许,不受指责的,后来受了西方基督教的影响,才把这种事当作恶行云云。实际情形是这样吗?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没有那么大劲头儿,去查卷帙浩繁的典籍,那就采取个简单办法,看看离咱们比较近的清朝人,对这件事是怎么说的吧!首先想起清朝有名的两部短篇小说、笔记小说集子--《聊斋》和《阅微草堂》来,记得纪晓岚和蒲留仙两位先生的大笔,都涉及过这个话题。

一翻,就翻到了《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里关于娈童的这一篇。首先,纪氏就娈童的起源考证了几句,接着说道(我试着作些白话翻译,写在括弧里):“凡女子淫佚(原意是淫乱放荡,但纪氏这里实际指女子一般的性要求),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美好的童子,常指被玩弄的美貌童男,下文‘狡童’同义)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绐(欺哄),或势劫利饵(强迫、利诱)耳!” 接着他讲了一个故事:“相传某巨室(很有财势的人)喜狎(玩弄)狡童”,恐怕他们推拒,就收买一些未过十岁的“端丽小儿”,“与诸童媟戏(放荡地玩弄)时,使执烛侍侧。种种淫状,久而见惯,视若当然”。待年岁渐长,再去狎玩他们,即成“顺流之舟”了。这富人供养的一个和尚劝告他说:“此事世上恒有,不能禁檀越(僧人对施舍财物给寺院者的尊称,类似‘施主’)不为,然因其自愿。譬诸挟妓(嫖妓女),其过尚轻;若处心积虑,凿(伤害)赤子之天真,则恐干神怒(引起天神的愤怒)”。这个富人不听从,后来终于遭了祸。纪晓岚就此发议论说:“夫术取者造物所忌(用一种手段去达到某个目的,是造物主所忌恶的),况此事而以术取哉!”

在这篇笔记里,纪氏本着孔夫子“食色性也”的理念,把男女之间的情爱和狎玩娈童这两件事加以比较,强调“情欲之自然”,借僧人之口,反对“处心积虑,凿赤子之天真”,颇有见地。本篇涉及了男子之间的性行为。但当时的狎玩娈童,是有财势者对贫家男孩的强迫(如今有些国家的犯罪集团贩运男孩卖淫的行为,与此类似),和双方自愿的同性恋其实大有区别。以纪氏之学术大师身份,他的书“大旨期不乖于风教”,对于性方面的事,不管异性也罢,同性也罢,只能是点到即止,不会多作讨论或描写;而民间作家蒲留仙就不然了。

蒲先生不愧为小说大师,他对世间百态的描写几乎是无所不至,同性恋这个领域他当然也不会放过。《聊斋》里《黄九郎》这一篇,便是出色的描写男子同性恋的作品。

这篇故事说,书生何子萧素有“断袖之癖”——喜欢男色(“断袖”是用汉哀帝和董贤的典故)。某日他在门外,偶然遇到一个“年可十五六,丰采过于姝丽(姿色超过美丽少女)”的少年,便一见钟情,“神出于舍(魂灵跑出了躯壳)”,“翘足目送,影灭方归(翘着脚看人家的后影,直到看不见了才回家)”。从此以后,他为了能亲昵这个叫黄九郎的美貌少年,可说是费尽心机,穷追不舍,死缠不放。九郎腼腆羞涩,一再拒绝,为何的至诚所感动,才勉强从命。何几度“得亲玉肌”,果然应了九郎曾经警告过他的话,因此得病,不久便一命呜呼了。后来有一位翰林,因为弹劾一个贪官,被免职还乡。那个贪官升任翰林家乡的巡抚,抓住把柄威胁翰林,迫使翰林夫妇双双自杀。不知怎么一来,何子萧竟借翰林的躯体还魂,成为一个外面形貌是那位翰林,魂灵、心思仍然是何子萧的人,有趣的故事就展现开来了。巡抚疑翰林未死,借躯还魂之事有诈,仍不放过他,向他勒索千金,何为此愁闷。黄九郎忽然来了,何又向他求欢,(经死不悔!)九郎荐以表妹三娘(九郎承认自己是狐,她当然也是其同类了),设计使二人成为佳偶。何得到三娘很高兴(既爱美男,也爱美女,用今天的话语来说,他是个双性恋者),但仍惧怕巡抚加害,三娘荐九郎为其免灾。何遂按九郎之计,把装扮成女人的九郎献给巡抚。巡抚为美色所迷,与九郎形影不离,对何顿释前嫌。半年后巡抚病死,九郎得其家资,成了大富翁。

这里,蒲氏通过何子萧与黄九郎“两世之交”的委婉离奇故事,描写了一个美貌少年——能致迷恋它的男人于死命的狐狸精。何因爱他而死,但他对何并无加害之意,曾坦白相告自己是狐,一再规劝,拒绝何的求爱,是何自取其祸。二度相聚后,除了荐表妹代替自己,还以身媚贪官,致其于死,搭救了何。惩恶徒以报悦己者,可谓侠骨柔肠。以此致富,也不能说是妄取吧!蒲氏把一个狐狸精写得如此美丽可爱,善良多情,出于他赞美鬼狐的一贯立场,自不足怪也。

仅从这篇故事看,蒲氏对男士贪恋男色的欲望与行为,说肯定、欣赏,或否定、谴责,都有穿凿之嫌,谓之颇有微词,还是可以的。理由有二:一、九郎言男子相恋,是“禽处而兽爱(像禽兽那样相处、相爱)”,从此语可看出蒲氏对男子同性恋的看法。但这并非詈骂之词,而有写实之意,因两男相亲,其状确有类乎禽兽之处也。二、何子萧还魂后,九郎出于善意,拒其求欢,荐表妹代替自己,使何的爱欲由同性转移到异性,蒲氏是不是把这当作“改邪归正”呢?

何子萧的见美少年而心迷,他对黄九郎那些“移与同枕,曲肘加髀而狎抱之,苦求私昵(移过身体来和九郎共枕,把胳膊弯着放在九郎大腿上,苦苦央求跟人家亲热)”,“甘言纠缠,但求一亲玉肌(用甜蜜的话儿纠缠,但求跟九郎那美玉般的肌肤亲昵一番)”……的举动,赤luo裸地追逐肉体之欢,毫无高雅的情愫,如此“名士”,令人不齿。但七情六欲,人皆有之。蒲氏娓娓写来,我们对这位何先生也无须深责。而篇末那篇妙文——《笑判》,借着游戏笔墨,进一步表达了他对异性恋与(男子之间)同性恋的看法,不可忽之。兹抄录于后,并在括弧内稍加解释与点评。

男女同室,为夫妇之大伦;燥湿互通,乃阴阳之正窍。(开宗明义,蒲氏就表明了他对性爱的基本态度,肯定了异性恋是性爱的正窍——正当的途径。)迎风待月,尚有荡检之讥;(此用莺莺与张生故事。莺莺诗:“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蒲氏云,莺莺与张生的恋爱,尽管是异性之间,还会被讥为“荡检”——丧失品德的约束。)断袖分桃,难免掩鼻之丑。(蒲氏接着说,而同性之间,如汉哀帝与董贤“断袖”、卫君与弥子瑕“分桃”那些风流故事,就难免被认为是令人掩鼻的丑事了。)人必力士,鸟道乃敢生开;洞非桃源,渔篙宁许误入?(这里,蒲氏以幽默的笔法,指出男性之间是不能乱来的。)今某从下流而往返,舍正路而不由。云雨未兴,輙尔上下其手;阴阳反背,居然表里为奸。(这里,蒲氏又一再说,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属于“下流”、“阴阳反背”,异性之间的性行为才算“正路”。)华池置无用之乡,谬说老僧入定;蛮洞乃不毛之地,遂使眇帅称戈。系赤兔于辕门,如将射戟,探大弓于国库,直欲斩关。或是监内黄鳣,访知交于昨夜;分明王家朱李,索钻报于来生。彼黑松林戎马顿来,固相安矣;设黄龙府潮水忽至,何以御之?(以上,蒲氏仍以戏谑之笔,描写男性之间的性行为,用了许多有趣的典故。其中有的本来就“邪”,如“监内黄鳣”[《耳谈》:南京有王祭酒,尝私一监生。其人梦鳣出胯下,以语人。人为谑语曰:某人一梦最跷蹊,黄鱣钻臀事可疑;想是监中王学士,夜深来访旧相知。]有的本来不“邪”,蒲氏故意“歪”用之,于是它们就“邪”了,如“华池”、“蛮洞”、“系赤兔于辕门”、“探大弓于国库”……等等,这里就不一一注解了。)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送迎之路。(这种处置办法,当然是说着玩儿的,不可当真也。)

蒲氏模仿官府判词写的这篇妙文,把男性间的同性恋调侃了一番。娈童、男风,在当时社会里常常是权势者加诸被玩弄者的(当然,也有双方自愿的),司空见惯,法律并不禁止,道德的谴责也谈不上严厉。但要说这是高尚之行,品行端正之事,那时也没人会赞成。即使沉溺此道者,也只是行而已,不会发表高论,为之辩白或加以提倡的。时代不同,如今西方同性恋者那样大声疾呼的勇气,昔日中国的贪恋男风之徒是决不会有的。蒲氏文章所表露的态度,在当时中国社会的一般见解中,显得更有理性;当然,是以游戏笔墨出之。

清代文化界两位有识之士对同性恋的看法,应该说是具有一些代表性的。由此观之,当时中国社会舆论对同性恋的态度,与其说是“允许”,不如说是对现状不得已的容忍,也许更接近事实吧!最后我想再次申明,昔日中国一些人带有强加性质的(或说有主动、被动之分的)贪恋男风之习,与今日出于双方自愿的同性恋,是大有区别的,不可视为一事也。

本文已被编辑[无缘牵手]于2007-3-29 16:51:2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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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无缘牵手点评:

论古籍,析今象,作者笔触如风,对“同性恋”之现象进行了理性的解剖。但文章叙议结合不是很平衡,似像读感,又像杂评,使文章稍有逊色。

文章评论共[2]个
帘外落花-评论

呵呵,感情的问题,
  【呼延东亮 回复】:谢谢帘外落花兄。是感情的问题,也是欲望的问题啊! [2007-4-2 15:12:34]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感情无欲那就是单相思了 [2007-4-2 18:51:45]
  【呼延东亮 回复】:天下多少单相思啊! [2007-4-15 12:12:56]
  【帘外落花 回复】:呵呵 [2007-4-15 12:15:58]at:2007年03月29日 下午6:51

呼延东亮-评论

无缘牵手兄:多谢了!在下只是信笔涂写,不成格局。见笑见笑。at:2007年04月02日 下午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