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社会新闻报道:2007年2月22日下午,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老虎咬伤,经抢救无效身亡。这件事情让人感到非常的痛心。一个六岁的孩子命丧虎口,谁之过?老虎之过?小女孩之过?家长之过?还是驯兽员之过?
如今,在全国各大动物园里,都有与动物合影这一经营项目。与动物合影的前提是:拿钱来。在市场经济时代,任何亲近大自然的机会,亲近野生动物的机会,都可以等价换算成货币。公园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载体,“以园养园”成为普遍的经营模式,除了有门票外,还会千方百计让公园的每一块土地、每一个项目生金。于是,便出现了“与老虎照相”、“与大象合影”、“与狮子合影”、“与狼为伍”的名目繁多的经营项目。
在我市就有与大象合影的项目,10元钱一张。出事的昆明动物园表演场的大门上挂的牌子上写道:“与老虎照相,一分钟快照,每张15元,自带相机,每张5元”。去年七月,与女儿去北京动物园,没有看到与老虎拍照,看到了与大猩猩拍照的,每张照片20元钱。可以让孩子抱着可爱的大猩猩照相,照相的人相当多。当时天很热,大猩猩猩懒洋洋地坐在一个长条凳子上,一脸无奈的样子,等待着照相的人一个一个地搂着它合影。我没让女儿照,不是舍不得20元钱,我怕动物性急的时候伤到孩子。当然,大猩猩倒不至于象老虎一样吃人。另外,也算是对动物的一种尊重吧!
在诸多的节日里,人类是欢乐的,而动物则是痛苦的。不管是老虎伤人,还是大象伤人,都是被逼迫之举。而实施这种逼迫行为的,正是人类自己。现在,当这种欢乐如此频繁地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做为有思维的人,是否该深刻地反省自己了。常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为高级动物的人来说,也应该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兽。动物也是生命啊!
动物在动物园里,应该有属于它们自己的平静的生活。可这种平静的生活,偏偏被人为地随意打乱。任由观赏不说,还要近距离拍照,有些干脆哄骗动物或者拉动物当坐骑和道具用。一次又一次,一回又一回,一个又一个地陪游客照相,忍受一次又一次的强光刺激。就是作为一个人,对如此周而复始的动作,都会有厌倦的感觉,就更别说对于没有高级心理基础的动物了。
根据相关人员保守估计,这种动物攻击游客的事情几乎在每个动物园都发生过,只不过性质不同而已。在武汉,有一头非洲大象,因不堪被游客用石块、泥土、塑料瓶等频繁“袭击”,用鼻子卷起石块还击,将一名小女孩头部砸伤。事发后,为了避免大象再次伤人,动物园将大象关禁起来。还有猴子攻击游客撕裂游客衣服的,有鸽子啄人的,有孔雀发怒的……因为都没有闹出太大的乱子,人们都把这些事情只当成游玩中的一个插曲。
近年来,老虎伤人的事件没少发生。1999年,上海一位游览车驾驶员被六只小东北虎咬死。2001年,昆明就曾经发生过一起孟加拉虎咬死饲养员的事件。2003年,成都野生世界马戏团的两名女驯兽员被东北虎咬伤下颌与肩膀。2004年沈阳市棋盘山森林野生动物园野生区内一只3岁的雌虎将饲养员咬死……
昆明发生的这件老虎伤小女孩的事件,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相机的闪光灯一闪,老虎突然将爪子按在小女孩的头上,随后张开血盆大口把小女孩瑞欣的脑袋都咬在虎口中。”老虎并不知道闪光灯是啥玩艺,如此稍纵即逝的剧烈灯光岂能让它不受到惊吓?老虎不是一件简单的“道具”,更不是某些所谓的表演团体赚钱的“工具”。老虎是兽中之王,食肉猛兽,野生动物。兽性是老虎的天性,吃人和其他肉食类动物是它的基本权利。驯化时间再长,它的本性是改不了的,不吃人的老虎还叫老虎吗?
昆明这件事情发生后,动物园让老虎“下岗”的方式为咬死人事件负责,多么可笑啊!老虎是猛兽,没有思维,没有理性。是有思维、有理性的管理人员为了钱让老虎照相的。见钱眼开的人不下岗,只让老虎下岗有什么用?今天这只老虎下岗了,明天还有其他的老虎再上岗。
从人性的角度看,老虎的兽性实在可恶。但人类在高扬着的人性大旗的时候,恰恰缺少了一些人性,硬把人性强行塞给没有思维的动物,塞给老虎,让它接受,让它以人的意志处事待物,这可能吗?强迫兽中之王按人类的意志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动作,为主人赚钱。让游客得意地骑在老虎身上,这时的“山中之王”只有浑身的疲惫和心中的屈辱,失去了自由不说,连兽性的尊严都没有了。
在网上曾看到过,某动物园为了让小老虎能老老实实地与游客合影,对小虎采用揪耳提神、摔打等方法,被媒体曝光后受到广泛谴责;某野生动物园为了利用老虎照相赚钱,把老虎的犬牙给锯了。这样做,是否有些太残忍了,尽管它们是动物,但动物也是有生命和痛感的啊!我们每天都在讲和谐,这和谐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包括人与动物之间的相处。野生动物被滥杀、被关押、被利用、被端上餐桌,为了让老虎挣钱而把虎牙距断,这还有和谐可言吗?
动物攻击游客,说明了动物与游客之间和谐共处关系的破裂。而这种关系破裂的罪魁祸首,有动物园管理和驯养的失误,也有游客自身行为的失误。做为家长,带孩子到动物园玩,没有错。但让孩子与动物尤其是猛兽做零距离接触的时候,家长就没有想到过危险吗?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咬死小女孩的老虎尽管“可恶”,可是,愤怒于那只老虎吗?恐怕没有人会无辜迁怒于老虎,因为人人都知道,老虎吃人是它的本性,嗜血是它的本能。或者说老虎以血性的姿态去撕碎生灵,因为它是兽,不是人。但利用动物赚钱或者炒作自己的人,比这只老虎更可恶,用句骂人的话说:利欲熏心,禽兽不如。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是当我们强加给它们更多的压迫的时候,动物会反抗,于是有了无辜者的血。“把老虎不当老虎看”,是经营者最不人道也最不兽道的普遍做法。人在疲劳时尚容易发火,为什么就不体谅动物呢?如此的频繁劳累,让老虎动怒了:“老虎不发威,你拿我不病猫”啊!于是,一出出悲剧发生了,这一出出悲剧的代价是惨重的。
动物相对于我们人类,并不天然地就是从属的、受支配的,不要逼它们。无论是老虎伤人还是大象反击,最后的结果是人类与动物都受了伤。人类受伤后,可以得到关心和抚爱。可是,动物的痛苦,又有多少人真正注意到?当动物都成为“被耍的猴子”时,动物被驯服的兽性就会暴露出来。过分的人类激怒了兽类的时候,它会报复的。因为是人类逼“疯”了它们。人逼兽反,兽如何不反?
不要忘了俗语中所说的:狗急了会跳墙,猫急了会上房,老虎急了要咬人,大象急了要打人。人有人格,兽也有兽格。尊重动物,尊重它们的习性,尊重它们的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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