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夜闯九里坡红枫叶子

发表于-2007年03月25日 上午10:02评论-1条

一九七二年初,我奉父母的委托,到黄土高原西南面的旬邑县,看望在那里插队的弟弟和阿哥。那地方虽然不像人们常说的“七沟八梁一面坡”那样的贫瘠,但也绝非是传说中的那样,具有西部浪漫色彩的圣地。冬天的冷风吹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呜呜作响,就好像在一个荒凉、恐怖的旷野里,有人用古老的埙,在吹奏着一首远古而凄凉的乐曲,让人听了顿时会感到无限的惆怅和深深的压抑。太阳还有三竿子高呢,田野里,道路上已经很少有人们活动的身影了。虽然时值冬季农闲时节,这里的男女老少都不愿意出门走动,一家人围坐在暖暖的炕头拉家常、说闲话。尽情的享受人间的天伦之乐。

我在这个半高原地带的小村庄里,经历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什么闹鬼的窑洞啦,砖窑黄昏捉锦鸡啦,十丈崖畔猎大雁啦,等等的确令人兴奋不已。转眼一个星期就过去了,由于我只请了六天的假,所以我只好要告辞了。走的那天没赶上下午四点的那趟长途车,阿哥就说要陪我徒步走到彬县县城去。

冬天的太阳,看着红彤彤的,但却没有一点儿热气儿,下午四点刚过,它就懒洋洋的没有了精气神,直往远处的山头后面睡去,把我们走在公路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的。平坦、光亮的柏油马路就像一条黑色的飘带,一直飘向黄土原的尽头。

等我们走到一个叫“九里坡”的地方,太阳只有一人多高了,越发的没有了精神。这里是六盘山和黄土高原的接合部,著名的泾河,经过千万年的冲刷,在这里形成了一条长达几十公里、深约近千米的大峡谷,它发源于六盘山的深处,清凌凌的河水一到黄土高原,便卷起泥土,一路狂奔,使水变得又浑又黄,汇入渭河,“泾渭分明”的典故,大概就出自这里吧!所谓“九里坡”,就是沿着一条县级公路,从高原的顶部,下到谷底。那里自古就流传有一首民谣:“九里坡、十里多,上去的少,累死的多。”说明这条‘九里坡’有多么长,多么陡,多么崎岖蜿蜒,多么险要莫测。虽然下坡没有上坡累,可人们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们走了不到一半,我的小腿肚子和膝盖就开始有点儿发困了,直想坐下来歇一会儿。阿哥告诉我:这里不能久留,路两边高高的土崖,经常会坍塌,造成事故。听说以前有一个当地的人,也是‘夜下九里坡’,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心里有点儿害怕,于是就唱秦腔壮胆,大概是共振的原因,发生了崖体坍塌,被压死在了九里坡。于是这里又多了一首有关秦腔的民谣:“唱秦腔,挣破sa(注1),惊呆老斯(注2),震垮山崖。”听阿哥这么一说,心里不由得有点儿发怵,也不敢再提休息的事儿了。加快了步伐,朝坡下走去。

(注1:陕西方言译音,头的意思。 注2:据说1953年斯大林访问中国,再西安易俗社看了一场秦腔,惊叹的说:“秦腔是世界上嗓门最大的一种歌剧。)

当我们下到坡底,过了泾河桥,这里已经是彬县的地界了,此时的天,已经完全的黑了,就像是有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搭在了泾河峡谷两岸的山岗上,令人感到压抑。幸好,皎洁的月亮升上了天空,为我们照亮了眼前的道路,也使我的心情突然的愉快起来,走路也感觉轻松了许多。公路的右边是高低延绵的丘陵地带,再右面就是高耸的黄土高坡。左边是泾河冲刷出来的洼地,哗哗的流水声就是夜幕下唯一声音,整个谷底好像也只有我们弟兄两个的身影了。

突然,离我们有一百多米的前方,出现了两盏绿色的小灯。“不好!有狼!”阿哥小声对我说,我浑身的汗毛被惊得都竖了起来。连忙从挎包里抽出防身用的一把一尺长的三角刮刀,阿哥也从腰间抽出了一把自制的短刀,“不要怕!咱们继续往前走,千万不能露出惊惶失措的样子,这里的狼很狡猾,只要你表现出不怕它的样子,又看到咱们的手里有武器,它就会退却的。”阿哥一面走,一面对我小声说。阿哥是我从小就崇拜的偶像,从来就非常佩服他,有他在身边,我的胆子就壮了许多。

果然,当我们离那条蹲在路中间的狼,有五十米左右的时候,它慢慢的站了起来,跳上右边的土山走掉了。听说白山狼袭击人的时候,第一口就是人的咽喉。为了防备狼的突然袭击,我们俩把脖子上的围巾,又多绕了两圈,并加快了步伐,向前走去。

不知过了多久,那条狼绕到了我们的后面,离我们的距离大概也是一百多米,被高度警惕的我们发现了。“不要怕!把刀子尖刃朝后拿着,千万别跑,也别回头,它如果从后面扑上来,就往后面扎。只要它被扎上一刀,它就会跑掉的。”阿哥又是一番小声叮咛。这样的局面也不知道僵持的多长时间,我的神经已经绷得不能再紧了,握刀的手心冷汗直冒,从手指缝都渗了出来。心想:“如果今天与狼真的搏斗起来,一定要使出浑身的解数,与之以死相拼,我们两个人、两把刀,收拾这个家伙应该不成问题的,一定要把这条狼杀死。听说:冬天的狼皮很有价值,做成褥子,要比狗皮的要好上好几倍,老爸的老寒腿正好需要它呢!另外,狼肉咱还没有吃过呢!正好弄一些回去,让大家都尝尝鲜。……”

“嘀嘀!”对面转弯的远处传来了一声汽车的喇叭声,两道汽车灯的光线在河水上面一个扫描后,移到了公路面上,从对面开了过来。正要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那司机停下了车,打开车窗对我们说:“哎!小伙子!你们的后面跟了一只大白山狼,知道不?”阿哥回答说:“知道!”并杨了杨手中的刀子,我也颇有得意的杨了杨手中的刮刀。

“那也危险啊!”说着那司机下了车,观察了一下地形说:“这里没办法掉头,要不然我就送你们一段路了。你们拐过前面的那个弯,就可以看到远处微弱的灯光了,那就是县城的郊区,到了那里就好了。”

我们告别了那位好心的司机同志,继续朝前走。说来也怪,从那以后,那只狼也不见踪影了,也不和我们打心里战了。看来,那只狼折腾了半晚上,也没有猎到冬日的晚餐,终于放弃了。而我想尝尝狼肉的美梦,也随之成了泡影。

当我们来到县城汽车站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十二点多。我坐在旅馆门口的长椅子上,两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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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与狼打交道,
真让人提心吊胆,
一个担惊受怕的夜晚,
终于过去了。
细腻的文笔,
讲述了曾经的故事。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而我想尝尝狼肉的美梦,也随之成了泡影。"狼虽然是吃人的,但人吃狼却是犯法的,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
问候朋友周末愉快!

  【红枫叶子 回复】:呵呵!这位兄台说得是,批评的很对。不过,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大量的野生动物还没有被列入受保护行列,滥捕滥杀现象十分严重。现在当然不行了,别说是著名的北山狼了,就是野猪成群结队糟蹋庄稼,袭击人类,都还要保护呢!谁让咱是人呢!哈! [2007-3-25 17:09:18]at:2007年03月25日 上午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