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雨,我一直没有好感,大概是童年的经历,每一次亲密接触,都会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小学上学的路,用山路十八弯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晴天一身灰,我们还可以忍受,即或有石子冒起来烙着脚板,也不过是被蚂蚁小小地咬了一口,在地灰里一抹,疼痛就消失了;而雨天一身泥却让人心惊胆颤,不仅要十二分的小心,防止脚板打滑,那硬头发路上乍开的脚指像无根的浮萍,找不到着力点,稍不留意,就会来一个趔趄,甚至是饿狗抢屎吃。对这种小儿科的折磨,我们是不放在心上的。最让我们胆寒的是,烂泥中隐藏的杀手——若隐若现的尖石。“嘶”的一声下去,一条口子就贯穿了脚板心。看着血水在泥水中蔓延,我们往往无能为力。除了不顾一切地加快步伐向前进,根本没有后退的路可言。当烂泥塞满了整个缝隙,流通的血管也被堵住了。就是这个时候,我也不敢立即清洗脚板,要等到新生肉生了老斑,伤口慢慢愈合时,才能明显感到裂缝周围的肌肉与其它地方的不一样。幸好这个地方,只有地知道,我也就没放在心上。经过千锤百炼的锻打,我的脚板已是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战士了。
进入轻狂的岁月,我再也没有打过赤脚了。可对雨,依然不感冒。
这时,一首名叫《小雨来的正是时候》的歌流行起来,让我对雨有了一份特殊的酸楚:
“苦苦的这杯酒,淡淡的没有滋味......”
雨,虽然不会打湿我的干饭,却让我喜欢灵动的脚失去了准星。就算在这个时候去阅读朱自清的《春》,体会雨“薄烟似的笼纱”;或者背诵“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经典名句,也不能释怀我心中的怨气。
面对落汤鸡似的蓬头稚子,反而扯痛了童年的记忆。我看见有人拉长臂去迎接顺势而下的屋檐水,跃跃欲试地晶莹在手心,我却被暴雨击打起来的霉灰味刺痛了鼻孔,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雨,你来的真的不是时候!
转弯抹角,我突然闯入了雨城雅安,雅安人对雨的那份闲庭信步,让我对雨有了第一次的亲切感。
十天就有九天雨!就是晴朗的阳光里,也不时会夹着雨丝。雅安人早就见怪不怪。面对突然降临的小雨,他们并没有作鸟兽状寻找栖身之所,而是处变不惊地依旧慢条斯理地在雨中该干嘛就干嘛,绝不会缩起脖子,更不会用手挡住额头,拒绝雨的光临。
“你怎么不跑呀?”
“跑什么,前面不是照样在下雨吗!”
我看见一个时髦的姑娘,用手一抹笼罩在头发上的碎珍珠,从发根到发稍,就像抹了一层发胶水;而另一个老年人更潇洒,等在红绿灯街口,红绿灯变换了三次,他才极不情愿地离开自己的根据地。
我被雅安人的这份对雨的情怀深深地震撼了。是呀,雨是自然的生灵,我没有资格厌恶它的垂青。
雨,该来你就来吧,我会欣赏你,那份缠缠绵绵的协奏曲。
本文已被编辑[那片红帆]于2007-3-24 13:51:2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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