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人的眼中,故乡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在我与《芒种》的王龙章老师联系时,他就曾十分感叹: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你的家乡是一个被清山绿水包围的好地方,你一定有山的灵性,水的轻灵。
故乡的山,其实是坡。从乡土地理上,我才知道,故乡的最高峰也只有527米多一点。因而要把它们往山上靠,是不那么有底气的。故乡的山知道自己的分量,它并不张扬地叫什么山或峰,而是满足地接纳了坡、寨、顶、盖等更贴切的封号。
故乡的水,是不缺乏的。几乎每一个村都有一条自己的小河沟。闲时,浅浅的一汪水,维护着自己的尊年;而当雨季来临时,它们又奔腾起来。但它们决不咆哮,顺着永久的堤岸扭动着腰肢,即或漫过了堤岸,进入了稻田里,也是轻轻柔柔地卷着浪花,绝没有摆脱了束缚冲破了牢笼的激荡。
故乡的山给我留下了后遗症。当我投入山林,总忘记了母亲的叮咛,时间的提醒,玩得天昏地暗。当疲惫挤满脚尖,当饥饿蠕动了肠胃,我才清醒过来:今天的猪草还没打,今天的狗屎还没拣,今天的柴禾还没拾。惊慌失措中,滥竽充数地扯草草塞巴笼,想蒙混过关,却往往被父亲的火眼金睛识破。父亲不肯原谅我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同样的错误,伙食落到脚背上是在所难免的。但一奔上山岗,我又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因而这种皮肉之苦就贯穿了我的整个童年。
故乡的水给我的却是留恋的欢快,与青山刻骨铭心地记忆形成了强烈地反差。
每当雨季过去后,小河沟就渐渐恢复了她的原貌。我们这些条杆子,就开始了在小河沟寻找鱼虾的工作。小河似乎懂得我们的心思,每次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有时能捉到漏网的鲤鱼,有时能捏到钻到烂泥里的乌鱼。
一遇到这种大家伙,我们之间总会爆发一场不大不小的战争。为了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什么招最损我们就把它发挥到极至:用泥水蒙脸,用泥巴胡眼睛,甚至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把最先发现者按倒在烂泥里。而置身事外的小伙伴往往能捡到落地的桃子,当他把战利品牢牢地高高举过头顶,我们打混战的这些人像一只只泄气的皮球,一齐跌坐到烂泥中,为同伴的投机取巧欢呼,也为小伙伴的花猫脸欢呼!
当我一步一步离开故乡,见识了有头有脸的名山,也见识了有名有姓的大川。面对名山的巍峨的雄姿,我即或登临它的颠峰,却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恐惧;面对大川宽阔的胸怀,我即或投入她的怀抱,却有一种深不可测的胆寒。
还是故乡的山磊落,让我放肆的游戏,痛并快乐着!
还是故乡的水坦荡,让我放肆的拥抱,幸福着我的幸福!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7-3-18 21:21:1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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