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
法官终于轻轻地、幽幽地吐出了这两个骇人的字眼,声音象是从闷着盖的瓮子里迸发出来,但语气显然十分坚决,让人听了几乎没有丝毫争辩的余地。
我们五个人,医生、教师、户籍警、县法院的书记员(就尊他一声法官吧)、再加上我这个小报编辑,虽然没有一个超过而立之年的,我们的经历不但可以使当代新人类咋舌吃惊,而且还可以让长征过来的老头子慨叹莫名。因为我们都亲身参与了“上山下乡”和“文化大革命”这两项人类历史上空前(应该也是绝后)的“壮举”,我们聚在一起时往往会聊上三天三夜而言犹未尽。今晚是除夕,尽管窗外朔风呼啸,室内却是温暖如春。开头,记不清是那一位了,提出“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这个话题,当然内容不能脱离“知青”和“文革”的范围,每个人就这个题目讲一讲自身的经历,如果是杜撰的,只要通情达理,也未尝不可。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呢?初恋!这似乎是天经地义,不需要任何争论了。
“那么,人生最大的痛苦是什么呢?”法官问。
“失恋!”
除了法官,我们几乎又是不约而同地回答了这个相反的话题。紧接着便是四个缠绵绯恻的故事。我注意到,法官也在静静谛听。我们的故事都讲完了,法官依然一语不发。大家忍不住齐声催促他:“论到你了,你倒说说,人生最大的痛苦是什么?”
一阵沉默之后,法官终于开口了,轻轻地、幽幽地吐出了两个骇人的字眼:
“杀人!”
我们四人瞠目结舌。法官徐徐开始了他漫长的叙述,我们的情绪立即被紧紧吸附,一直持续到凌晨……
一 下山村僻乡惊艳
1970年春,武斗总算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各地“革委会”也相继成立。论资格,这个新生的“政权”还有点我的汗马功劳呢!我戴过红臂章,在天安门前接受过伟大领袖和副统帅的检阅,在大规模的武斗中动过真刀真枪;论“革命”资历,理所当然的我不必担忧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但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批插队知青的名单,竟印上了我的名字!就这样,我和十几名伙伴终于在偏远地区的一个小山村落了户。这里纬度很低,是祖国的西南边陲,地势高峻,虽已过立春,气候仍异常寒冷。
一天午后,天空阴沉沉的好象要下雪的样子。我不想出工了,脱衣上床睡它个囫囵觉。正当朦胧之际,队长敲门惊醒了我,说是公社来电话,又到了一批知青,其中一名分配在我们生产队,要我去接。
我被队长打破了美梦,虽然不太高兴,但听见有新的伙伴到,精神振作起来,随手抓起扁担绳索,兴冲冲步行十里山路,赶到公社。
啊,想不到还是个女知青。
别以为我在“文革”时曾是个冲锋陷阵的勇士,但一见到女孩,就变得笨嘴拙舌了。眼前这位姑娘长的怎样?哎!不说啦,我简直没有勇气看她第二眼,只感到脸上有些发烧。男子汉的自尊心提醒了我,可不能让她意识到。公社干部介绍,她叫章曼莺。
我望望放在墙角的行李,背着脸对她说:“就这些?”干净利落地把行李捆绑好,插上扁担,用双手提了提,约有六七十斤重,不算太轻,对我这副经过磨练的肩膀来说,就好比骆驼托个猴子。为了显显身手,干脆不蹲下,两手用力一提,往右肩一搁,说:“走吧,路远着呢。”
“不,你放下,我自己挑。”
什么?你自己挑!那要我来干什么?不过,我可没说出来,而是边走边说:“甭客气啦,再说,这儿全是山路,空手走都累得慌。”
“我能挑,请你在前面带路就行。”她竟伸手牵住后面行李的绳子。
“不是瞧你不起,山区跟城里不一样,要挑着爬‘楼梯’呢。还是我来吧。”我停下来,扭过头说。
“那……就劳你驾了。我怕人家说闲话,到农村锻炼,还要别人挑行李!”
“没人说的,放心好了。走啰!”
“等一等。”她匆匆跑到办公桌前拎起一只大琴盒。原来她还带着一把吉他,我还以为是公社文娱室的呢。
一口气走了三分之一路程,来到山脚边。从这里开始,就得爬山了。我停下来转头望了望,她正一路小跑,喘着气紧跟着,我才意识到走得太快了。便说:
“把琴盒也挂上吧,挑着不费劲,提着走路手酸着呢。”
“不必了,琴,碰不起的。”她腮帮上抹上两片鲜艳的红云,喘吁吁地说。
我真愿意这是一段走不完的路程,竟那样快就到了。我把行李挑到队部门口,解下绳子扁担,回到房间,洗了手脚,一头倒在床上。奇怪,脑海就是宁静不下来。顺手拿起一本读了一半的《浮士德》,可老看不进去,也许是这部诗剧哲理味太重吧,于是我在箱底找了一本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来读,才慢慢的沉迷到小说里头去。我秘密带了不少“禁书”,有些是抄家时顺手牵羊得来的,我没有烧毁它,或许不算太罪过罢!
二 掉象章初探芳心
第二天,她就下地劳动。据同组的一些妇女说,队长叫她休息三天,她只笑笑。谁也想不到她一清早就往地里跑,组长再三婉劝也拦不住。章曼莺,第一天就给人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我可不是那么想的,哪有如此死心眼的人,无非是想捞取一点政治资本吧了。
表面上我的政治态度明朗,每次“早请示”“晚汇报”就象插在神台上的蜡烛那样站得笔恭笔正,嘴里念念有词。暗里却怀疑,一个无神论者怎会变成虔诚的宗教徒?因此,当我看到她也起劲地朗读“语录”时,不仅没有好感,甚至觉得她有点矫揉造作。
尽管我承认,还没有见到过象她那样富于神韵的女性,但我发誓决不主动接近她,除非……
曼莺视她那把吉他犹如无价珍宝,我从没有听她拨弄过。直到最近一个深夜,我从队部开会回来,经过她的住房,她屋里煤油灯还亮着,我真想偷偷看一下她独处的情景,却意外地听见弹拨吉他的声音。四顾无人,便索性停步,听到调弦的音响转变为乐曲。我側耳倾听,大失所望。她弹的是唱得烂熟的“语录歌”,这种象念经文似的调子,根本判断不出弹奏技巧,更谈不上捉摸弹奏者的内心世界了。我不想听了,越发坚信她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靓女而已。我是多么希望她的灵魂跟她的外貌一样令人神往啊!
终于有一天,我接触到了她的灵魂。
那是一次例行的“早请示”,每个人都佩带“宝象”手捧“宝书”。这出老戏我已表演得滚瓜烂熟,不知是没注意呢还是衬衫太薄,当我把“宝书”高举过头时,碰落了胸前的“宝象”。那枚瓷质“宝象”掉在水泥地上,滴溜溜滚到章曼莺的脚下。糟糕!让一个想捞政治资本的她看见了!我急得好比热锅上的蚂蚁,偏偏这时工作队长走了过来,我想弯腰检起已不可能。队长的目光停在我的胸前,突然厉声嚷道:“什么?请示不戴宝象,这是最大的不忠!”
我知道,有机会指责别人的“不忠”,就可以显示自己的“大忠”。但愿队长的目光别往下扫才好。
如果她这时候检举呢?!
现在唯一的应急良策,只有承认“不忠”,这要比故意毁坏“宝象”的罪名要轻得多了。
“都是我不好,我喜欢他的象章别致,要求跟他换一个。”
啊,是曼莺的声音!那样突然,那样不可思议!我把“请罪”的话立即咽了回去。
“交换?”工作队长将信将疑地盯住曼莺,“那也不能不戴嘛!”
“这个就是他的。”她指了指左胸,“我的象章锁在抽屉里,他等不及开锁,怕误了‘请示’时间,急匆匆先走了,所以没戴。”
女人到底有点魔力,工作队长的脸色和缓下来了,“嗯,误了时间最最不忠。下次注意,回去写个检查!”
一场横祸来得突然,去得突然,尽管有惊无险,我的心仍在剧烈跳动。那颗象章已被她勾到脚下遮掩起来了,没有第三者知道。啊!怀疑和苦恼,原是自己的愚蠢幼稚所造成。我是多么感谢那枚跌碎的“宝象”呀!
好不容易捱到收工,草草吃罢晚饭,就去找她。曼莺仿佛料到我会来,门敞开着。一进屋,我就说:“太感谢你了。”
“你是指早晨的事吗?”她微微一笑,“那又算得什么呢!”
“不检举立功已是难得,谁还愿担那么大的风险去包庇别人呢?”
“为什么要去检举呢?有人掉进井里,你是丢根绳子下去,还是丢块石头下去?”她从衣袋里摸出那枚有裂缝的“宝象”,毫不在乎地往桌上一扔,“收起来吧,别担心我会检举了。”
我赶紧把象章抓进口袋,尽管她语中带刺,但这显然是玫瑰的刺呀!
三 中秋夜吐露衷曲
离“请示风波”后约两个月,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来临了。同队知青们合伙会餐,开怀畅饮,气氛相当热烈。只是薄醉之后,不免有点异乡客地孤寂难耐之感。于是悄悄离席出屋,观望那一轮皓月,忽然被浮云遮挡,山林随之幽暗朦胧。我想起李煜的词,不由轻轻吟诵:
“春风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作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你想当反革命不是?这种诗词也能随口胡诌!”
我大吃一惊,一看,原来是章曼莺,不知什么时候她也跟出来,那块乌云似乎也被她厉声驱散了。
“可惜你的声音不够严厉,要不然真吓我一跳。”我说。
“当心祸从口出。”她粲然一笑,“到我那里喝杯茶吧,我有上等的铁观音。”
我当然求之不得。
坐定后,呷上几口浓茶,顿觉满嘴生津,精神振奋,话也多了起来。
“曼莺,我终于有了希望,从遇见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感到有了希望。”我终于吐露出第一句肺腑之言。
好一阵,曼莺才缓缓地说:“你知道我的出身么?我父亲是个右派。”
原来曼莺刚来插队时是那样胆怯谨慎,就因为她父亲的遭遇。
“你认为我很在乎你家庭的政治成份吗?就算是地主、反革命,那又怎样?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轻松地笑了,“不过,现在做人要兼备两重人格,这是我投身这场史无前例的‘革命’折腾几年后悟出的处世良方。”
“直觉告诉我你是个可信赖的人,也是我有生以来你是我第二个能使我幸福的人。”她把脸埋进两掌之中。
“什么?你说什么?我是第二个!”好比当头一棒,耳鼓轰鸣。我不太理解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于是,她开始叙述一个凄婉的故事——
四 亿往事梦幻泡影
“幸福对我而言,就象高悬天幕的明月,可望不可即。”章曼莺眼圈微红,娓娓而谈,“进高中那年,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记得有一晚看电影归来,静谧的月夜,随风飘来悠扬的小提琴声,是那首缠绵绯恻的夏威夷乐曲《骊歌》。我在这条街出生,知道邻居都不会玩乐器。是谁在拉琴呢?而且演奏得出神入化!我凝神伫立,琴声显然从隔壁楼上传出来;不错,一定是新搬来的那家。拉得太棒了!此后,我就留意那户人家,终于发现有个弱冠少年进出那栋楼房。他眉清目秀,身材颀长,我就认定是他拉的琴。不瞒你说,情窦初开的女孩,对才貌出众的男孩会产生各种幻想的。我们是邻居,很自然地就相识了。
“他发觉我也爱好音乐,就邀我去他家玩。除了小提琴,他还会弹吉他。年轻人耽于梦幻,我们彼此的观点、爱好又是那样一致,感情就越来越融洽。
“不到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们都是在红旗下长大的,向往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我也毫不怀疑这是一场伟大的变革。遗憾的是,我不够格当红卫兵,而他早就臂戴红袖章了。后来,他那一派要到北京串连,分别前夕,我们聚了餐,真有点‘送郎上前线’的味儿。最难忘的是我们合奏那首《骊歌》,我已跟他学会了吉他,他拉小提琴,这支夏威夷名曲震撼了我们的心,‘别了,别了!’离别是那样的令人心碎呀!
“当时,我们确信是投身一场保卫红色政权的革命运动,虽然有些儿女情长,但英雄未必气短。我们说着豪言壮语,互相鼓励。他说回来以后一起考音乐学院,毕业典礼和结婚登记同时进行。他把吉他留给我,就义无反顾的走了。在首都还有他的信息,之后便杳无音信。那时,武斗已遍及全国,局势失控,生命财产都无保障,一想到这一层,就不禁心惊胆战。我四处打听,毫无他的音讯。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期,才听说他已偷渡出境。这个讯息令我喜忧参半,果真到了国外,证明他还活着;可是,这是一种叛国行动呀!再一想,又疑虑丛生,为什么不写封信来?变心了,还是死在武斗中?
“我们都曾狂热过这场史无前例的‘革命’,寄托了一代年轻人的理想。我无法理解,他会‘叛国投敌’!那还不如在武斗中‘壮烈’的有价值。我那时思想很乱很矛盾。只有一点我是坚定的,在没有获悉他确切的信息以前,我会等他……”
章曼莺说完,似乎支撑不住了,身子斜扑在桌上,双手蒙着脸。
在倾听她叙述这段故事时,我的神经中枢一直在紧张地活动,我无法决定是否应该告诉她一件事故的真相,由于情绪激动到极致,不由脱口而出:“你那朋友是不是叫苏彤?”
“你认识他?”她猛地抬头,是惊愕?是疑惧?是喜悦?我分辨不清。
“你等等。”我箭一般冲出屋,回住地找出一张相片,又箭一般冲进来。在这短促的时间里,我已做出决定:不能告诉她。
“是不是他?”我把相片递给她。
她捧住相片,凝神细看,手不停在抖:“在天安门,穿着军装,旁边的是你,那你们一定认识了?快告诉我,他在哪里?”她站了起来。
“镇静些,坐下来,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我们是好朋友,他的情况我都知道……”
五 搞武斗铸成大错
1966年,面临高中毕业,大家都希望能考上理想的大学。我和苏彤是同班同学,他酷爱音乐,我热衷法律,尽管志趣各异,却不妨碍我们成为莫逆之交。
文化大革命兴起,惊醒了我们求学的美梦。年青人最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何况文革一开始就提出“横扫四旧”,颇有点“五四”的味道。我们热血沸腾,搞串连,上北京,我们是一路同行。在天安门广场,我、苏彤和十万红卫兵一道接受了毛主[xi]的检阅,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天。会后就照了这张相留作纪念。
在“革命”过程中,我逐渐发现苏彤的小资情调很严重,这可是原则问题呀!比如有一次,我们到一个学术权威家里造反,权威家有架大钢琴,头头喊“砸!”我也爱听音乐,心里也闪过纲琴无罪,砸了可惜,何况钢琴不是“四旧”。但这是“革命”行动呀,不能手软呀,于是一拥而上,把钢琴砸个稀巴烂,苏彤却偷偷溜进内室检查什么信件去了。又有一次,我们去批斗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在一片喊打声中,那老教授也着实捱了我几拳,而苏彤却缩在一旁,还流露出同情怜悯的表情。事后我批评了他,苏彤默不作声,等我数说完了,他才轻声地说:“这就是你最敬爱的作家b呀!”我的心象被尖刀剜了一下,内疚,惶惑,悔恨,这闪现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很快就被“革命”的狂热淹没了。
因为“革命”观点有分歧,我和苏彤逐渐疏远,也是为了避免口舌之争。
我们一路串连到了一个边境城市。我和苏彤彻底分道扬镳了,他参加一个保皇派组织,我当然是造反派了。我们两派是势不两立的敌人,由于过去的一段友谊,我和苏彤尽量避免正面接触,那时各派都拥有枪支弹药,真刀真枪的火併,可不是玩的。
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城里又响起激烈的枪声,两派武斗正酣,保皇派渐渐不支撤退了,我手持冲锋枪,一路追杀过去,远离了队伍。这里已接近城郊,突然发现前面有个黑影在逃窜,我追上去发个暗号,没有回应,知道不是“自己人”,心里有些发毛,万一他放冷枪,我岂不遭暗算?要先下手为强,那时杀个人不算什么,根本无从追究。于是停步瞄准,手扣板机,一串连发射向黑影,眼看那人倒下去了,我正想溜,传来一阵凄厉的呼号,这声音太熟悉了,莫非是他?我的心猛地一沉,缓缓向前挪了几步。叫声又起,好象是叫我的名字。这下证实了我的判断,是苏彤!我忍住悲痛,飞快跑到他的身旁,他已倒在血泊之中,双手紧捂住胸膛,一支步枪横在身边。我的天,本来他也可以开枪的呀!
六 悔当初终生遗恨
我立即意识到我已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
“我背你上医院。”我蹲下身子,沉痛地扶着他的肩膀。
“不……来不及了。我很高兴,果然是你,要是别人,有一桩事就不能嘱托……”
“既然知道是我,刚才为什么不开口呀?”
“我正犹疑是不是你……不料枪响得这么快。算了,没有时间谈这些,把我扶到那块石头上,我怕来不及把话说完……”
“不,你就靠在我的怀里。”我泪如泉涌。
“今天我想趁此机会偷……渡出境,我算……彻底看透了,祖国……变了,暂时躲到国外……刚才我已瞄准,听到是你的声音……我怎么能够,瞄准一个……亲密好友……放枪呢!”
好比万箭穿心,我痛苦得涕泪俱下。他不忍心向一个亲密朋友举枪,而我的枪弹却击中一个亲密朋友的胸膛!
“你刚才还是把我打死的好!我不配做你的朋友,我不是人!”
“反正……都一样,如果我不死,以后也……也会一样不是人,所以想偷渡……啊,我不行了,你快……把我裤袋里的皮夹拿出来……”
我抽出右手从他后裤袋里取出皮夹,按他的吩咐,取出一张相片,就是我俩在天安门上合影的那张:“是这张吗?”
“是的。你一定……要把相片交给……给她,转告她不要为我伤感,她……住在,还是写在相片背后,免得你忘了。”
我把相片和钢笔递给他,借着朦胧的星光,他抖抖擞擞地写了起来,刚写了“××路”三个字,便全身抽搐,笔从手中掉下来。
“不要写啦,快说吧,我会记住的!”我发疯似地摇晃他,呼唤他,用手拨开他的眼皮。迟了,来不及了,他永远睡着了,“睡”在一个杀死他的亲密朋友的怀里!
我把苏彤的尸体摆放得端端正正,此时枪声已绝,夜色浓重,万籁俱寂。我脱下钢盔,向遗体肃立默哀。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思潮起伏,把积存在脑海深层的思想垢泥,荡涤得干干净净。然后,双手托着苏彤的尸体走向山谷深处,细心地把他埋葬。
我把记忆中所有的细节都对曼莺说了,唯独隐瞒了死亡前后的关键情况。
“你亲自送他走的吗?为什么这么多年也不写信给你?”曼莺似信非信地问。
“确实是我亲自送他走的,你看相片背后还有他的亲笔字。当时情况紧急,又怕大队红卫兵赶到,连你的地址都来不及写。”无论我怎样解释,这个谎总圆不好,曼莺仍然满腹疑虑。
“是他的笔迹,为什么不来信呢?变心了?在越境途中出事了?”她梦呓似地喃喃自语。
…………
以后怎么样?活着而唯一知道凶手名字的我,将永远也逃避不了良心的谴责了。多少年来我总觉得“杀人”是人生最大的痛苦,那怕杀的是个敌人,是个社会渣滓。何况我杀害的是一位把我当知己,视我为亲密朋友的人啊!我注定这后半生良心将在痛苦煎熬中度过。
我至今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曼莺,并非我不敢正视现实,不敢认罪,我只是不忍曼莺一旦知道苏彤的死讯,使她希望之光熄灭。就让她永远在祈祷声里寄托一点点寛慰,让她带着希望生活,即使是那么一丁点儿希望,面对人世,才不致完全趋于绝望之境。(倬云)
本文已被编辑[晴茜绮梦]于2007-3-18 17:36:3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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