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你好,雪小禅暮青丝

发表于-2007年03月16日 上午10:32评论-4条

题记:认识一个女朋友,爱上一个女作家。

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开始留意这个名字,也许是认识她以后吧。因为在认识她之前我喜欢的是别人,而写作风格也不是现在所用的,喜欢她之前爱的是别人。一切的一切,都因为她的离开而改变。

也就在认识她之前,我还爱着别人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爱是当时的一个也是叫雪的作家,自己悄悄地买了一本她的短篇小说集《很爱很爱你》。是和当时心仪的女孩买的,本来打算送给她的,但是她没有给我机会就走了。凌晨4点的火车我是5点才知道的。当我再次和她联系的时候她又给我了一个手机号码和qq,不是她的而是他的。很明显是要我死心,于是我就死心了——毕竟,喜欢只是喜欢。

不经意间,另一个名字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扉上——雪小禅!

仔细地读她所有的文章,就像当年喜欢姚明一样。当他还鲜为人知的时候,我已经看他在cba走过两个春秋了。当他带着一个总冠军踏上nba的征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成为巨星的姚已经不再是我喜欢的姚了,他让我觉得好陌生,他是全中国人,全人类了——不再是我的了。我开始怕了,我会不会失去她。我不想自己成为《1995-2005夏至未至》里夏至对祭司的爱一样,当傅小司真的站在她面前的时候,祭司已经不是夏至的祭司了。

于是我陷入深深的恐惧和空前的矛盾中。一方面希望雪小禅在现在的基础上更红,想傅小司一样~~~,来证明我的眼光的深睿;另一方面我却怕到时候她让我觉得陌生~~~让我黯然地离去……

也不知道经历了多久,总之我有处了一个女朋友,而且我觉得很长时间都过去了,我开始对爱麻木了,直到再次分手才习惯默默地关心她,而不再奢望拥有她,迷茫的时候甚至希望能从雪小禅的文字里得到安慰或者启示什么的。但是很遗憾,她并不知道我,她的文字也不能让我摆脱困扰,我有时在想,雪小禅还是我所喜欢的那个雪小禅么?

不!这是一个可怕的念头,就像我不再爱她一样,虽然我们分手了,但是我依然深深地爱着他,有的时候分手并不是不爱--而是更爱!和她分手原因很多,我对她的生活冲击太大了,已经很大程度上影响她的生活了,不忍心看她痛苦,所以离开了。不可否认,对于我的默默守护,有时她的无知真的让我痛不欲生,但是我无法否认:即便如此,我依然深爱着她。

我想,如果雪教会了我喜欢;那么雪小禅让我读懂了爱。我不认识雪小禅,除了她的风格以外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就是疯狂地爱上她的风格,是的。我爱的是她,是她的风格。她只要消受我的爱就可以了,直到我的爱耗尽!

于是我不再矛盾了,我爱她,只管爱她,即使她变了让我觉得陌生,我依然留有记忆可以去爱。而爱她,就不在乎她的其他。

后来,我又看了雪的新书《左耳》,于是花了两个小时把120千字的《左耳》读完了,发现完全没有感觉了。心中只是一种期待,未名的期待!

尾记:爱上一个女朋友,认识一个女作家!

本文已被编辑[无缘牵手]于2007-3-16 11:20:5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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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无缘牵手点评: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相视一笑后的那一转身,就可能永远地忘不了;喜欢上一个作家也许同样不需要什么理由,只因为她笔下的文字或多或少地、悄悄地拨动过自己心中的某根神经,让自己感动,让自己感慨。

文章评论共[4]个
简凌-评论

《左耳》是饶雪漫的,不是雪小婵的。at:2007年03月16日 中午1:29

暮青丝-评论

抱歉 文中共有四个她 只有最开始的雪才是<左耳>的作者,谢谢!at:2007年03月18日 清晨5:53

卸妝籹孓゛-评论

我看过雪小禅的文章,是挺不错了。at:2007年03月31日 晚上10:59

暮青丝-评论

自己也顶一下。大家都来喜欢呵呵at:2007年04月01日 晚上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