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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批新网吧是“懒政”吗?苍茫一生

发表于-2007年03月11日 中午2:31评论-1条

对于这个命题,先不做结论,且先假设“不审批新网吧”,可能会产生什么结果。

1。按照“奇货可居”的市场法则,那么现存的“网吧许可证”的身价就会迅速窜升,如同,在某些地方,几千元的人力三轮车的牌照被炒到10万元,差不多是一辆小汽车的价格。由此——“网吧许可证”的高价位,必然抬高网吧的运营成本,然后这个成本就由网吧老板转嫁给消费者,那么受害的必然是老百姓,是其一。

其二,正规网吧消费价格的抬高,必然给黑网吧留下利润空间,也就是给黑网吧提供了“利润”土壤和冒险动机。

其三,黑网吧既然定性为“黑”,那么就是见不得光的,为了他自身的生存,他是游击式和运动式的,也就是不负责任式的(因为你抓不到他,同时因为他的不固定,他可以不将网民的利益放在眼里,只要有钱赚就会不择手段,如同,那些城中村里的血汗工厂)。这么一来,必然会是个恶性循环,既有社会治安问题,也有对未成年人不负责任的问题(特别是乡村和外来人口多的地方),表现在:网吧位置的环境(外部的,比如一些幽暗人口复杂的巷子;内部的消防安全等和所提供的网页内容有害等。)

其四,许可证本是商人的合法经营证,“停批”后,必然成为某些人的投机证,扰乱市场竞争。

2。假设继续审批新网吧,会有什么结果呢?

网吧的竞争必然导致价格的下跌,在消费上老百姓得了实惠。

市场竞争必然导致某些经营不善的网吧自动淘汰,无形提升了网吧的管理水平和消费环境。于企于消费者两利。

网吧消费价格的下跌压榨了黑网吧的利润生存空间,那么,与其违法躲躲藏藏,不如光明正大的竞争。

3。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企业不良行为,那么政府要做的是否应是疏导-加大监督力度-加大惩罚力度?或者,以行政行为代替市场行为,将本由政府来——不同的地方采取区别对待,让大小网吧共存,而不是只让大的进,不让小的活(在制定审批规则的时候是否就存在“一刀切”呢?)——加大检查力度打击黑网吧——而变成“一停批了事”,而不是市场的优胜劣汰?

4。(从“水泥封桥防飞车抢夺”到“治安亭旁被抢呼救无效”,这种“简单处理”“作风粗糙”的“懒政”行为就在我们身边上无情的上演。“懒政”,顾名思义,与“勤政”相对。政府的“懒政”不但官员急功近利的表现,而且是部门集体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行为。无情“懒政”的代价就是老百姓尝尽苦头,甚至搭上身家性命。------对“懒政”的名词解释:有人曾经将“懒政”做过“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掉”的幽默比喻,可见“懒政”危害之大。——转载)

先谈点别的,关于企业销售经营,台湾人说得好,我们称之“营销”,他们称之“行销”。行与坐相对,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坐着等,必然不如行着销,所以我认为“行销”之于销售,会更形象。

在这里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行政就好比销售,如果只是坐办公室里指手画脚,那肯定是不适应当今形势的,所以之前就有了“将大批警力放到基层”的做法,因为这样直接跟百姓面对面,很能解决实际问题。那么在网吧监管上,是否经常到网吧巡视(正式的,便衣的)是为上策呢?如果说行为勤,坐为懒,那么办公室里一纸“不审批新网吧”,是否有“懒政”之嫌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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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无缘牵手点评:

由假设和推理引出思索,读来耳目一新,回味无穷。

文章评论共[1]个
帘外落花-评论

现在网吧生意也不好at:2007年03月12日 上午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