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写过一篇关于爱与性的习作,有朋友看过后说:没有阐明我自已的观点。换言之,则是说我没有表态,这里,我想借用毛主[xi]的一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有一句俗语叫做:光头头上的癞痢,明摆着的啊。也许有点夸大其词,但至少可以说是,稀毛头上的癞痢,隐约可见吧。
近日,在一篇杂志上看到一则来自美国的故事在中国流传开来。这个叫做《你不是我身体的债权人》的故事,以对话的方式展示了西方性自由的观念。书中反复强调:性压抑是不道德的,性行为不只是为了生殖和爱情,它自身有快乐的意义。可以与爱分离,不与道德相关。
这样,中国传统的爱情婚姻家庭观念就受到这种迥异的外来观念的强烈冲击,有些人对书中的性爱宣言念念不忘,爱人,你只是我的爱人,不是我身体的债权人。
从此,对自已的身体不再身心合一,将身体收归已有,婚外性行为突然间就好象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这样的绝对自由和宽容,听起来似乎很人性化,可实质上呢?用脚趾头想想都会知道,谁能够笑着坦然地轻松承受呢?
我的爱人/我愿意把我的身体献给你/但前提是/我的身体是我自已的/我可以给献给你/也可以献给别人/你愿意吗?/
是啊,你愿意吗?他愿意吗?谁愿意的请举手。要表态啊,我想,谁都不会愿意,正常人都不会愿意吧。
现实生活中,许多事实表明,婚外性行为最容易招至嫉妒和嫉恨,由此引发的情杀案件屡见不鲜。
我想说一说我对这个婚外情人的一点偏见,武汉人调侃为“情况”吧。这个情况是什么意思呢?既出了问题,在单位里,领导者常说:你那里,有没有什么情况啊?在家里,爱人会问:家里没有什么情况吧?当然了,这里的情况都是指的“问题”的意思吧。换言之,把有婚外情人的人,说成是有“情况”其本意就是说婚姻有了问题了吧。
再说了,他(她)你们仔细地想一想啊,当她背叛她的丈夫,成为你的情人时,你在和她偷欢之余,是否会仔细想一想,如果她真的成了你的爱人,她既然能背叛她现在的爱人,那么,难保她就不背叛你而成为另一个男人的情人吗?如此水性扬花的女人,你还敢爱吗?
再说说他吧,他即然能轻易地背弃家庭爱人,做你的情人,那怕他说得再天花乱坠,你都不要轻易相信,这种视女人如衬衣的男人,今儿穿,明日扔,你能保证他会给你一份完整的情爱吗?这种不负责任,见异思迁的男人,你还想成为他的爱人,并为付出你的一片痴情吗?
另据有关调查表明:最终与第三者结合的只不过是17%而自感幸福的不过5%且组成新家庭的离婚率高出正常家庭的81倍。
不久前江苏省社科院和社会调查中心在南京千户居民中进行调查,结果是:认为婚外性行为应在新《婚姻法》中明确列为违法行为的占59·2%认为可以理解的占19·5%,无所谓的占9·6%很向往的仅占1·2%,由此可见,大多数人对婚外性行为是持反对态度的。
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在一次和网友的交流中也论述了人为什么要讲性道德,为什么必须要约束性行为。对性施加控制的手段主要是法规和有关道德观念。作为我们个人来说,必要的自控力和意志很重要,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已着想,更不能慰以自已, 而自欺欺人地说:是为了所谓的爱,而让婚外性行为蒙上一层合理合法的光环。弗洛伊德反复指出:人类不能即得到生理和心理上无穷欢乐的满足,又得到社会的进步。也就是说,文明和智力的发展必然要以人的性生活的一些限制为代价。
最后我想要说的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以及社会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个人而言,必须要约束自已的性行为,讲求性道德。要力求做到,发乎情,止乎礼,而决不能让婚外性行为自由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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