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三八”爱护肾脏日
“三八”节,除了热论女人的话题外,国际上还有一个“日”:爱护你的肾脏。我在跟网友聊天的时候提到,假如我不幸发生车祸等原因死亡,我愿意献出肾脏给急需的病人用。推而广之,我愿意献血、献骨髓,我愿意死后献出遗体作医学研究,我的骨灰植树或洒于大海。条件是在我活着的时候给我一些照顾,比如,春节期间火车票很难买,排长龙也不一定能买到,能否让我不用排队就可以买到?上火车时能否让我不用跟大家挤在一起,而让我走贵宾通道?所有排队的事能否都让我优先?比如,我的小孩升学时能否加分?比如,招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我能否比别人优先录取?比如,我到医院看病能否免去挂号费?我的医疗费能否比别人便宜一点?比如,我到公园玩能否免费?比如……我享受着这样的便利,当我不用排队就能买到票时,我是多么满足和骄傲啊,我这个普通人有了当领导和明星的感觉,让别人羡慕去吧,有本事你也跟我一样啊,这样做的人多了对社会大有好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付诸实现的人太少了。
此言一出,立即遭到不少人的抨击。有人说,你太不人道了,救人一命,胜造三级浮屠,你怎么献出点东西就想到了索取,你应该无偿献出你的肾脏才对,你应该去考虑国际声誉――一句话,如果你要附加条件,我们宁愿不要你的肾脏!
说得多么慷慨激昂。我想他一定是品格高尚、一尘不染、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甚至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明明是好不容易有人送上肾脏,明明是需要肾移植的病人正等得天荒地老,他这边却不负责任地草率地推掉了,好象我献出的肾脏因为我提出了附加条件而变得有毒似的。
我不愠不火地问他们:你愿意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地献出你的肾脏吗?有人沉默,有人王顾左右而言他,有人说,那是我的事,不用你管!有人倒是说,我愿意!我不禁就要追问了:那你行动了吗?那人闪烁其词,说工作忙啊,不知如何办理啊如此之类。天啊,既然你那么高尚,既然你那么有爱心,你还有那么多的理由吗?真是不可思议!
现实的问题就是,现在的肾源紧缺!残酷的问题就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有多少病人正等着找到合适的肾脏来救命啊。一方面有人在嗷嗷待哺,另一方面有人在清高地顽守着他的观念。一方面大家都知道意外死亡献出肾脏对他人有利对己无害,另一方面却很少有人这样做。为什么?这需要我们冷静地反省、深思。
我敬佩那些无偿献出肾脏的人,他们的事迹着实令人感动,他们正用行动在默默地感化着周围的人。但是这远远不够,精神上的激励、媒体上的宣传、呼吁还远远不能解决肾源紧缺的问题。除了观念问题,还有什么阻碍了良好风气的树立呢?
我看,干脆一点、通俗一点地说,就是目前的做法不符合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只有献遗体、献血、献骨髓、献肾等对当事人活着的时候的实际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才会得到更广泛的响应和推广。就拿献血来说,以前是可以以血换钱的,结果医院门前就出现了大量以卖血为职业的人,现在提倡的是无偿献血,献血时不拿一分钱,但实际上也是有一定某种意义上的报偿的,比如一个人合格的献血量超过600毫升后其本人、父母、子女、配偶如果要用血是可以报销的,有好多人就是冲着这点才积极去献血的。说实话,除了以前行政上“逼”着我去献血没办法外,如果没有这些措施,我虽然愿意,但也是懒得去献血的。没必要指责这些人太势利,而需要指责的是有关部门还没有更好的政策去鼓励更多的人们更加积极地献血,怪不得时不时还会从报纸上看到血源紧张的报道。
我提出的对贡献者的优惠方案并没有占用社会太大的资源,没有为社会带来不可承受的负担,却给贡献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荣耀。这样做也体现了社会对作出贡献者的理解、尊重、肯定和适当的回报,正所谓公平原则。当然,这需要立法来保护、规范。目前情况下,法律强制不了人们必须去献血献骨髓献肾献遗体,但既然献血献骨髓献肾献遗体对人类是那么有利的事,做这种有利的事的人又那么少,法律或政策就应该保护志愿献血献骨髓献遗体的人在活着的时候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这是一种正面的鼓励,这是一种精神物质并重的奖励。
我提出了献肾的附加条件就被人指责为不人道,那么人道是什么?人道就是让等待肾移植的病人能得到及时救治,没有附加条件就没有更多的人献肾,肾源紧缺就是让本来能得到救治的人过早的去世,你说,你是人道还是虚伪?提倡人们高尚一点没有错,可是一味地提倡高尚,却不能把事情办好,那就是脱离实际,那就是无能。现实情况下,还不如不要纯粹的高尚,把事情办好了才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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