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这座城市和球队贡献了一切,我一直在与命运抗争,我在这成长成为一名真正的男人,从20岁到30岁。”
20岁到30岁,艾弗森最意气风发的时候,留在了费城。联盟里,只有他和加内特在同一支球队作为领袖度过了10年。他们有着一张属于90年代的青年的脸。选秀前是年轻的低层青年,选秀时有着大把的青春和出人头地的梦想,选秀后带着叛逆看世界。在统治者眼里,他们是不可理喻的,这样的青年,只有对抗中才能成为梦想中的强者。
当年从低层的屋檐昏暗的房间走出,乔治城大学毕业,参加1996年nba选秀,并成为选秀历史上最矮的选秀状元,常规噻、全明星mvp,2001年东部冠军,梦六队队长,再到落选梦七。如此的转变,用了10年时间,还有现在被球队抛弃,转会到掘金,只有艾弗森回心碎,只有他被抛弃才回引起轩然大波。
西方人常说:生活是美好的,偶尔有些坎坷。这话很适合科比。艾弗森不是,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解读艾弗森,只有他身上密密麻麻的文身是最适合的,总结后是三大特点:
〈1〉 fear no one
only the strong survive
hdld my own
艾弗森人称“答案”但斯坦思不这么认为在失去乔丹后,他终于妥协了。着种“无所畏惧”表现在他胯下对乔丹的戏耍;在泰伦鲁面前镇定的跳投:总决赛首场痛击湖人:从奥尼奥身上轻盈跨过:还有他在瓦乔维亚中心砍下60分,他说过:“赛场上,我不用害怕和尊重任何人。”
only the strong survive,他出生在贫民窟,靠自己的双手,成为美国最著名的球员之一,成为百万富翁。他是白手起家。
hold my own 典型的艾弗森是语言,他坚持穿肥大的衣服,帽子永远反戴,除了在选秀大会上西装革履外,面对联盟总裁他依然“坚持自我”永远都是艾弗森式的装扮,奇特的麻花辫,闪亮的首饰。1994年,他有了一个女儿,之后,又诞生了“阿伦二世”。2001他与塔瓦娜举行了婚礼,除了那次欧妻事件,在其他时间他都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爱他的家人他的朋友,对他们极为忠诚,他会犯错,可他知道吸取教训。
这个赛季对艾弗森是惨淡的,76人的沉沦,让一个篮球的孩子失去了他该有的辉煌,10年,拼搏了10年的费城,此刻,以不在属于艾弗森,也许,丹拂掘金可以让艾弗森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坎比,安东尼,谁都不能阻止艾弗森前进的路,因为他的眼里还闪耀着总冠军的光辉。
“and everying that does not kill me makes me stronger”(任何不能阻止我的只能让我更强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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