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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铃薯的老人武陵晨雨

发表于-2007年03月04日 中午1:10评论-1条

那一个老人

在荒坟岗旁的土地里

躬着腰,握着锄

嗅着熏土的气息

他试图在希望的每一个地方

注上记号

抬起头向前望望

又向后退下一步

突然,他的锄尖

翻起一块硬物

老人蹲下

抽了半袋烟

他决定

把这块硬物和马铃薯

一起种下

残血的夕阳

在干冷的寒风中浮荡

夜里,老人听见了

绝望的呜咽

婴儿的啼叫

整整的一夜

老人在黎明前走了

在荒坟岗旁

还剩下半袋烟

本文已被编辑[杜波]于2007-3-4 13:50:2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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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杜波
☆ 编辑点评 ☆
杜波点评:

最大的问题是诗歌的节奏与分行。这次替你改过。你在阅读一下以下的文字。

节奏  本是音乐术语,是诗歌外在音乐性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大自然和生活中,任何事物都有节奏。诗歌的节奏是事物的节奏和人的生理节奏--呼吸的调节及运动感觉的反映。 
  诗歌节奏是音组和停顿的有规律的安排。在汉语中,一个字一般是一个音节,有独立意义的单音节、双音节或多音节构成一个音组,每组后面有或长或短的停顿。  
  新诗的节奏:自由开放,独特创造;每行大致相当,变化中有规律。 
  诗歌的分行 
  新诗没有古诗词的固定音乐规定,引进西方分行,加强节奏感和旋律感以达到音乐性的效果。 
  A、分行适应诗情而长短、疏密、参差。诗行遵从诗歌内在律--情绪节奏,其外形是将内心情绪视觉化展示出来的结构形式。惠特曼表现开国时开拓豪放、自由浪漫的情感,诗行很长,犹如新大陆疆界的广阔苍茫。马雅可夫斯基表现了十月革命的剧变,诗行呈现楼梯形,起伏大,参差不齐。 
  B、诗行运用省略、跳跃,随意性较大,产生新的结构意义。如上下诗行并置产生新意:“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C、分行把视觉间隔化为听觉间隔,显示节奏。这是在阅读中产生的效果。连在一起读就无法显示节奏。 
  D、分行引起审美注意,让人用诗的心理来欣赏。 
   要求: 
  A、注意行与行有机组合。关键是跨行--一句话占两行以上。这是为了让人停顿,集中注意力去欣赏下一行--强调最有价值、最光彩的语言。 
  B、分行是发展变化的,应有独创性。如传统的情绪图案,变为象形图案和会意图案。 
  C、分行更重视诗的视觉效果,从“听觉艺术”变为“视觉艺术”。这是因为新诗内在的复杂性和多层性,难以直接通过朗诵来表达,只能用文字排列来保持诗意。卡勒(美)认为,一段文字是否是诗,未必取决于语言本身,而是取决于文字排列即视觉形式。

文章评论共[1]个
梨烙-评论

呵呵at:2007年03月04日 下午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