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都是一个人,两只手,缓缓的交握。虽然有两份的温度,但还是感到寒冷。那样的姿势,生生的让人感到寂寞。
人常说,十指连心,于是,手冰,心更冷,不再有笑。曾有一次,一个陌不相识的人,婉转的劝言,其实你可以笑笑,没那么难的。怔住片刻,晶子撞过来,一把抱住我,脸埋进我脖子,呵,这个女子,从来都是温暖的,那么直直的闯进心里。
晶子像猫,嘴里囔着“抱抱”,脸在我脖子上来回的蹭,她说,脖子上暖暖的,好舒服。纤细的十指,滑进我的手心,瞬间,手心里长出另一个人的温度,细细的感动。
第一次接触晶子的温暖,是一个冬天,人潮拥挤的市场里,陌生的气息还混有嘈杂的声响。望着面前黑压压的人群,突然怯步,害怕在人流中丢失彼此,与晶子对视一眼。她伸手拉过我的手,走进人群,穿过密密麻麻的它,到达另一端。人潮暗涌里,我用力握紧她的手,像是深海里抓住一根救命的浮萍,那么切肤的在意。
放开的时候,两只手被勒的发白,血色渐渐涌上指尖,变的潮红,有生气的样子。掌心泛出湿热的水痕,眼一眯,闪出一丝光亮。我在心底笑,两个人的温度果然比一个人的要高。
观望四周,似乎没有哪两个人靠的太近,更别说是牵着手,当然,恋爱的除外,那些男女们,很不得镶进彼此的身体,不再有缝隙。冷漠流离的城市,谁会那么轻易的放出一份温暖?
两个年轻人,至少年纪上是的,裹着厚重的大衣,哈气凝成雾的寒冷冬天,偶尔出来的太阳下,摊开手,血液在奔腾的流动,掌心反射出光亮,那是我与她两只手相握换来的温度。哪怕经年以后,白发苍苍,既然会记得她传给我的温暖,活络了血管里冰冷的血液。
我喜欢握她的手,细细长长,像玉一样润滑,还透着股温热。通常,有人会狐疑盯着那两只手看,既而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和她,或许心里再想,我和晶子是有特殊癖好的人吧。我们只是笑笑,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些事,只有当事人才明白其中的意义,旁人,不过是离的很远,而恰巧碰到了,却都是无关紧要的。
晶子有男友,很幸福,而我,亦有思念的人,却苦涩。我们只不过是用彼此才懂的方式给予一些温暖,或者坚持。有人说,懂你的人不一定了解你,只是因为懂了,所以更明白对方心底的感受,然后用怜惜的目光注视着。
碰触不到灵魂深处的人才最是温暖,因为灵魂里满是伤口,一碰,即殇。我不懂她的幸福就像她不懂我的苦涩一样,抬起眼,我看见她的身影却看不清她的灵魂。伸手,很近,其实却是遥远。
晶子握着我的手,脸上细腻的皮肤在颈项徘徊,她是在告诉我,一个人太冷,两个人的温度高点,不会再冰了。闭上眼,我知道,她是在传递温暖,而不是点燃一把火,灼热而激烈。
决定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正巧是她即将离开,突然很想记录点什么,哪怕很杂乱,因为人很容易败在习惯下,习惯她的手,习惯了她的温度。在她离开后,又必须重新习惯失去,就算是痛,也会成为过去,写下,仅仅因为。
十指相扣,温暖连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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